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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面对高空抛坠物砸伤人事件,受害者应当如何明确侵权主体成为了解决此类案件的主要难题之一。《侵权责任法》对此问题的规定本就存在一定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1254条在其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延伸,但是并未真正解决实践中法条运用趋于僵化的问题。文章建议把调查主体明确为公安机关,再对可能加害建筑物使用人的免责事由进行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2.
王利明 《法学杂志》2020,(1):1-9,17
高楼抛物行为不但会造成受害人人身及财产的严重损害,而且危害公共安全。《侵权责任法》第87条虽然对该行为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但仍不完善。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当针对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行为,强化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在确定高楼抛物责任时,需要区分高楼抛物和高楼坠物的责任;由于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发生有可能是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应当在民法典中规定此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鉴于《侵权责任法》第87条有关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承担的规定并不清晰,有必要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作出完善。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法上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是《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该条款不仅是我国民法与近现代民法接轨的具体表现,而且与我国市场化改革相契合。但该条款也要求我们在适用时应该根据需要限制责任,具体可以借鉴日本侵权法上的“违法性相互关系说”。在比较法上,对此法国采大一般条款模式,而德国采三个小一般条款模式。考虑到法律的可操作性、行为自由的保障、既有的制度基础等因素,德国模式应当为我国未来侵权立法所采纳。此外,考虑到社会的发展,应当通过改造“安全保障义务”以扩张作为义务,并将不作为侵权的一般条款纳入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之中。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第1197条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创设了过失侵权,进而使得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侵权问题上产生了融贯性难题。我国的避风港原则源于对美国的移植,移植变异的原因在于,我国将美国版权法中的三重独立责任一概变化为连带责任。为实现连带责任的融贯,需要将网络服务提供者过失侵权以《民法典》第1171条解释,将教唆以《民法典》第1168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客观推定主观的方式列明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心态的判断标准,有的条款需要调整,有的需要废止,个别瑕疵需要修正。针对我国避风港原则规制一切网络侵权的模式,未来可以统一注意义务,或者针对不同的网络侵权类型赋予不同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5.
吴泽勇 《当代法学》2023,(1):120-134
《民法典》第1197条应理解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第1195-1196条视为其在特殊情况下的体现方式。在证明责任分配上,权利人应证明“存在直接侵权行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该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则需证明“已采取必要措施”。根据证明方式的不同,“知道”可区分为实际知道、推定的知道和违反注意义务的知道。《民法典》第1195-1196条涉及的诸事实中,权利通知属于证明知道的主要事实,权利人应作本证意义的证明;转通知、反通知、调查与斡旋措施则属于否认知道的间接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作反证意义的证明。司法实践中,应按照实体法规范的逻辑和各事实的证据法性质,依序展开调查。  相似文献   

6.
提起法律,一般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犯罪与刑罚,但这些都只是刑法t的内容。而对于民法,你又了解多少?实际上,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在民法范畴内。可以说,民法几乎涵盖了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日前,由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民法总则“合体”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首次面世,提交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备受关注的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进一步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到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民法典草案诸多条例引发社会热议。  相似文献   

7.
当前,公法与私法共同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规制。然而,实务中虽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对公安机关积极义务的创设增加了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概率,但因立法回应不及时,导致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未能形成,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私法发挥的协同作用。本文认为,立法机关应以《民法典》为标尺,积极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立法解释,健全“民行”“行刑”衔接制度;公安机关须依法行政,强化调查取证力度;检察机关和法院应适度加强司法审查力度。如此,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不断完善相对人权利救济制度,更好地实现对受害人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8.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魏振瀛 《现代法学》2006,28(3):45-63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9.
黄芬 《河北法学》2023,(8):119-135
占有回复关系规范独立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的体系性价值不仅在于物债二分,更在于它能够提供给善意占有人相比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更为优越的法律地位或境况。循着这个思路,《民法典》第460条关于孳息返还义务的规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形成竞合关系——善意占有人仍然负有孳息返还的义务,但可以主张“现存利益”返还的抗辩;第461条关于损害赔偿的规范排除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但仅限于善意的自主占有人;在物被转卖的情况下,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以所得价金于不当得利范围内负赔偿义务;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求偿权亦排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使用;但善意自主占有人得援引第985条主张有益费用的求偿权。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之规范基础,其设置于该法第6条第1款过错责任一般条款之后是过错责任从一般到具体的规范逻辑范式。侵权法的功能主要为救济与预防,故宜将第37条"造成他人损害"修改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从而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方式的司法适用提供通道。为充分救济损害,宜认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双重属性。根据补充责任制度的内在逻辑,第37条第2款的适用范围应限缩为"第三人的主观故意+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主观过失",进而在立法上明确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权结构。对《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检讨,可以作为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第973条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浅谈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宁  温雯 《犯罪研究》2011,(4):65-68
刑法是保护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效地侦查对于筑牢这道防线意义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应及时介入,把握侦查的有利时机。在对行政机关移送案件进行侦查的同时依托经侦基础工作,拓宽食品安全犯罪情报信息来源,主动出击,精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在收购、加工、贮存和运输环节发生的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12.
中国侵权法四十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啸 《法学评论》2019,(2):28-41
改革开放至今四十年,中国侵权法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制定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当下正在进行的是作为第四个阶段的民法典分编侵权责任编的编纂。四十年来,中国侵权法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出版了大量的教科书、体系书与专著,也翻译了不少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的重要侵权法著作。理论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侵权法与债法分离、一般条款理论、违法性与过错的关系、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引入、多数人侵权责任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医疗损害责任的统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及损害赔偿法等方面。  相似文献   

13.
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2,(2):122-142
"侦查中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构成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其理论基础是检察监督理论。定量分析表明,逮捕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普遍适用,有违法定逮捕要件,对公正审判与有效辩护造成不利影响;定性分析表明,逮捕被普遍适用的根源在于,享有批准、决定逮捕权的检察机关实为追诉机关,其执行的实体标准、审查程序及"快捕快诉"的追诉性指导思想,挤压了取保候审等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空间。解决逮捕普遍化问题,应依据"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确立法院审查模式,由法院统一行使逮捕决定权,即在检察机关初次审查的基础上,增加法院审查程序,以制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的追诉权,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安机关在调查违法犯罪行为时经常发生“两栖案件”现象,即涉案行为在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两者之间难以界分,导致在立案环节既可能被受理为治安案件,也可能被立为刑事案件,或者在调查程序申,发生改变案件类型和处理程序的情况。在案件处理结果上,也存在着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几种可能性。“两栖案件”的产生缘于中国法制将本质相同的危害社会行为政策性地二元界分为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这种二元界分法存在诸多违背法学理论或法律原则的缺陷,也导致现实中的执法障碍。立法部门和理论研究者应当反思这种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法体系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法的体系应当顺时而变以满足现代工业社会的需要。侵权法的目的应当从保障行为人自由向填补受害人损失发展,侵权法上的归责事由应当包括自己过错责任、替代责任和物的责任三种,立法模式应当包括一般条款、有限列举、无限列举三种模式。在内容上侵权行为法应当包括归责事由、责任类型、损害赔偿等。  相似文献   

16.
侦查管理就是以破案为目标的组织利用侦查资源的一系列决策过程,它针对特定案件侦破活动的管理,不包括侦查机关日常的组织行政管理。可以从案件侦破流程、侦查要素、具体侦查行为三个层面考察侦查管理。侦查管理学应为公安学和管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公安学的三级学科,其研究对象为侦查管理的规律。  相似文献   

17.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阶段,由于侦查机关掌握法律赋予的广泛而强大的权力,而犯罪嫌疑人只是消极的被追诉方,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因此,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必然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个人隐私以及各种财产权利的限制与剥夺,两者的权利必然发生碰撞,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利必然会受到侵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职务犯罪侦查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结合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笔者封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本土化、地方性知识的角度出发,从转变侦查观念、完善立法、转变侦查模式、强化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对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8.
施鸿鹏 《法学家》2022,(1):43-55
侵权法中的权利并不以社会典型公开性为必要,权利属性的界定取决于归属效能与排他功能。以此为判断标准,债权基于其不同的面向,在侵权法中具有双重属性:债权的归属具有权利的属性,其利益内容主要表现为处分及受领;债权的实现利益不属于债权的归属效能,也不具有排他功能,具有利益的属性。后者进一步体现为实现给付利益相关之债务人意志、责任财产、给付客体及债务人人身。无论是作为权利还是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制度、契约制度等法律部门固然能够对第三人侵害债权提供部分救济,但是从法理上及交易需求角度看均不排斥侵权法的救济;而且基于侵权法的救济与制裁功能,债权的侵权法保护有其必要性。从债权的侵权法保护的构成要件角度看,侵害债权归属即可征引违法性,其主观过错并不限于故意;对于债权给付利益的侵害,因债权并不拘束第三人,因此其违法性应以行为不法为判断基准,经由制定法对行为之特别禁令或违反公序良俗完成违法性之判断,而主观要件原则上仍然需要存在致损之故意。  相似文献   

19.
刘超 《政法论丛》2022,(1):86-96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32条规定的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新增制度.从内在机理审视,惩罚主义理论或功利主义理论均难以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功能提供理论支撑.从规则体系审视,若赋予该制度"惩罚"功能,则错置了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混同了生态环境保护中私法机制与公法机制,忽视了"环境损害"救济法律机制体...  相似文献   

20.
张铁薇 《法学家》2012,(1):121-132,178,179
侵权法具有积极的伦理功能,致力于完善人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美德。对侵权法危机进行伦理诊断,意在为侵权法搭建一条人性回归之途。我国侵权法在思考人的伦理问题时只注重人的平等性和抽象化而忽视了人的多层次与多维度,在类型化的过程中隐去了人的不同身份和角色差异,从而忽略人基于身份和角色而产生的伦理责任。损害赔偿的物化趋势亦在人的生存性与尊严性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与撕扯关系,过错的客观化则使得支撑行为背后的主观动机和目的不再具有侵权法上的意义,进而导致侵权法疏于关注人的内心感受,忘却了对责任心与正义感的救济。侵权法必须以道德为基础划定人们之间自由的边界,实现其制度建构与解释适用的伦理回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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