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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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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玉谦 《证据科学》2013,(4):389-40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证据适格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从本质意义上讲,凡是在法律上被认为丧失或者欠缺证据适格性的证据.都应当在诉讼中受到排除而不得使用。诉讼的最终裁判结果所体现的公正性应当以程序正义为基础.而程序正义则包括诉讼过程的正当性.即为法律所允许的证据表现形式或者证据方法、取得有关证据资料或者信息来源的手段、方法以及法院在庭审中所采取的证据调查方式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这些均为程序正义所能够延及的空间与领域。反映在三大诉讼证据制度上.证据适格性与证据排除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并且差异往往要大于共性。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诉讼中的证据排除与证据禁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现行立法对证据排除和证据禁止的规定,严重混淆了证据适格和证据力的基本概念和判断标准,其结果是,在事实上否认了法官排除不适格证据的权力。同时,理论上的认识也存在种种误区。应设立和完善我国证据排除和证据禁止制度,重构设想包括四方面在诉讼中彻底贯彻直接审理原则;特权规则;非法取得证据禁止原则及明显无关联性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3.
本文所述证据效力包含两个含义:一是证据能力,二是证明力。所谓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某一材料成为诉讼证据所必需的资格或条件。在英美法系中,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  相似文献   

4.
刑事证明中,刑事证据根据其证明作用可分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前者主要证明案件事实是否成立,后者则主要证明证据的来源是否清楚、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从证据形式上判断与其他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关联.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是伴随着其他相关证据而产生的,可称为“伴生性证据”.  相似文献   

5.
现代科技的发展带动了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和扩大,鉴定结论的危险性与重要性的并存促使人们探寻对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规范。英美法系对专家证据的可采性强调对其依据方法的考察,大陆法系强调诉讼程序对鉴定结论的制度。在对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证据能力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鉴定人的适格性、鉴定的关联性、鉴定结论的可靠性、鉴定材料的合法性和鉴定的程序性要件上完善我国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6.
瑕疵证据已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热门话题。但是,由于某些研究过于强调“中国的司法国情”,过分追求实然效果,忽略了从证据法学的理论对瑕疵证据作出严谨的逻辑论证,从而导致有关瑕疵证据的基本定位出现偏差、概念界定不清、特征描述混乱。其实,瑕疵证据属于不适格证据中的一种形式,其主要解决证据能力问题,而判断证据能力的标准是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因此,证据的三个属性才是瑕疵证据研究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司法人员如何运用证据依据法定证明标准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是一个决定司法裁决正当性的基础性问题。对此,要正确运用证据法定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就应握以下三点:定案证据的适格性、法律推理的合逻辑性、证据事实符合经验法则。  相似文献   

8.
调解衍生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适格性认定关涉调解制度内在价值的释放、证据能力规则的完善以及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一方面,基于调解衍生证据本身的低关联性和公共政策等因素的考量,应当建立相应的证据排除规则限制其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另一方面,不同证据的来源背景、证明价值与证明对象有所差别,为防止调解程序被异化为掩饰证据或阻碍发现真实的工具,也需要注意“适当”这一尺度,合理界定证据排除的范围。具体而言,可以根据不同证据类型进行场景化分析,包括对特定条件下“为调解准备的文件”“民事调解中的自认”“调解协议”“调解员的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限制及其例外规则。  相似文献   

9.
论证据的关联性及其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秀娟 《政法学刊》2008,25(6):19-23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关联性被认为是证据的基本属性。对证据的关联性判断是证据判断和运用的首要问题。证据关联性判断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对证据相关性的判断主要内容是其证明性与实质性。  相似文献   

10.
论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影响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莉 《中外法学》1999,(4):39-45
<正> 一、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因此,证据能力也称之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在我国,则称之为证据的合法性,某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必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程度,又称之为证据价值。在我国,证据的证明力反映为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只要某证据客观存在,且能在逻辑中  相似文献   

11.
证据规则立法演变呈现出如下规律:首先,在证明力问题上,法官的判断经历了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过程,证据证明力日渐脱离法律的规定,而进入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其次,证据能力属于法律问题,应当成为各国证据立法的重心所在。我国当前证据立法与上述规律背道而驰,其中,证据能力规则不仅数量稀疏,而且质量不高;相反,证明力规则却显得相当庞杂,占据了证据规则体系的主干地位。为此,在将证据立法重心由证明力转向证据能力的同时,又要防止矫枉过正。一方面,我国尚未形成自由心证约束机制,仍然需要一定的证明力规则来制约法官的心证;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证据资源有限,证据能力排除规则又不宜规定过多,以避免对案件事实真相认定产生障碍。  相似文献   

12.
郭小冬  陈朝晖 《河北法学》2005,23(4):157-160
认证的过程就是法官对于证据材料的证据力和证明力的认定过程。认定的对象不同,其认定的主体、时间、方式等也应当有所差别。目前我国法院系统有关认证的做法,是司法改革中各法院自行实践的结果。由于缺乏正确的理论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庭审认证极不统一,影响了认证制度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3.
刘南男 《政法学刊》2008,25(6):84-88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规范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以及司法证明活动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是内地诉讼制度中亟待完善的部分。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在法律的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分别秉承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大陆法系职权主义与混合折衷主义诉讼制度之精华,形成了各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对两岸四地的若干刑事证据规则和刑事证据证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为内地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  相似文献   

14.
戴锐 《证据科学》2011,19(4):425-430
证据排除纠纷的主体是当事人,当事人对于解决这种纠纷应当享有处分与主导的权利。因此应当给予当事人以基本的听证保障,构建起正当的证据排除程序。而合适的裁判形式的选择也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法院职权的顺利行使。中间判决是适合于民事证据排除的裁判形式。民事证据排除裁判具备争点效。应当在我国构建合适的证据排除裁判。  相似文献   

15.
王志刚 《证据科学》2014,(6):668-677
电子数据的获取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由于能够客观反映电子数据获取的过程而成为对电子数据进行鉴真的重要依据,它既能够连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又反映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保管链条的完整性。从属性上看,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具有独立的证据属性,它不仅有别于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而且有别于其他笔录类证据。对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也具有特殊性。当前,可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引入外部监督、明确制作人员义务等方式规范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张中  石美森 《证据科学》2012,20(1):13-20
在事实认定日益科技化的现代诉讼中,科学证据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由于人们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科学证据证明力的误解和盲从时有发生。事实上,科学证据的"科学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科学方法的有效性还有待验证。在操作层面上,检材的收集保管过程、鉴定设备和方法以及专家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操守对科学证据的证明力均有重要影响。作为新一代的"证据之王",科学证据虽然具有非常重要的证明价值,但仅凭科学证据定案是很危险的,从而需要给科学证据设立补强规则。  相似文献   

17.
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不仅带来了司法鉴定体制的变化,而且促成了相关证据规则的完善。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据种类,"鉴定意见"不再具有"鉴定结论"的效力,而要像其他证据一样,在证明力和证据能力方面经受法庭上的审查过程。违背法定的鉴定主体资格、鉴定程序、鉴真方法或鉴定文书的形式要件,鉴定人所提供的鉴定意见应被排除于法庭之外。有关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规则,不仅维护了法律程序的实施,而且可最大限度地增强该证据的证明力。从未来刑事证据法发展的角度来看,只有在宏观层面的司法体制和中观层面的鉴定程序方面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处于微观层面的鉴定证据规则才能有更大的制度空间。  相似文献   

18.
李峰 《法律科学》2012,(4):139-145
传闻证据规则是以证据资格为核心的规范体系,直接言词原则是以审理行为为核心的准则要求,不是相互衔接包容的同一路径。由于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践缺乏契合性,即使引入传闻证据规则的规范内容,也不能改变我国以诉讼行为要求为证据运用基本内容的制度特色。在书面证言问题的处理上,只能基于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形成一整套原则和例外的具体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9.
李忠操 《法学杂志》2020,(2):122-132
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为国际商事交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已经应用于国际商事诸多领域。但与此同时,数字货币的运用导致国际商事诉讼产生新的困局,即传统证据形式于此类诉讼中作用有限。有鉴于此,区块链技术证据开始逐步进入国际商事诉讼视野。区块链技术证据运用的必要性在于其不仅能够应对数字货币类诉讼的特性,而且能够对传统证据形成有益补充,这正契应了国际商事诉讼的发展需要。区块链技术证据运用的可行性在于,其满足了国际商事诉讼对于证据资格的标准,即满足了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等标准。区块链技术证据的运用在域外已有诸多实证,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应尽快出台关于区块链技术证据的法律规范,增设"区块链法庭",以此推进区块链技术证据在国际商事诉讼中的进一步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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