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辨认笔录作为新型的证据种类为新《刑事诉讼法》所确认,在辨认程序缺乏立法规制的情况下,如何对其可靠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成为实践中的难题。"两院三部"联合制定的《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初步确立了辨认结果的审查判断规则,为法庭审查和采信辨认证据提供了一定的根据。但是,在辨认录像制度、见证人在场制度以及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尚未有效确立的情况下,对具有"传闻证据"性质的辨认笔录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不但难以发现辨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问题,而且无法完成对辨认结果可靠性的实质审查任务。本文针对我国侦查实践中常用的列队辨认和照片辨认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审查内容和方法,对"暗示性辨认"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规则。对于辨认结果证据能力的认定,可以借鉴美国的"总体情况规则",采用"可靠性"判断标准,对于违反辨认规则获得的辨认结果,并不当然否定其证据能力,当该结果获得了"真实性的情况保障"时,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2.
辨认人的感知、记忆、辨识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均可能存在错误,而辨认错误是导致刑事误判的一项重要原因.英美法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辨认笔录证据能力规则,其中,美国以传闻法则、律师帮助权和正当法律程序对审判外辨认进行规制,英国则通过传闻法则与证据排除规则对先前辨认陈述予以规制.我国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规则极为不完善,辨认人及辨认笔录制作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亦极为疏漏.为此,有必要从准入规则与排除规则两个层面对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规则予以建构. 相似文献
3.
4.
5.
辨认笔录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所确定,但随着庭审实质化情境下直接言词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适用,庭审对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审查日趋强化.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以记载言词表达为基础的辨认笔录不仅辨认机制存在内在缺陷,而且克制机制缺陷的规范化程序也执行不力,笔录制取中严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违法违规频发严重威胁着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存续,辨认笔录不得不面临潜在的证据能力危机.要化解辨认笔录因内在缺陷与制取违法违规导致的证据能力危机,需从危机成因的探析着手,建构起统一的辨认笔录制取与审查应用标准,完善混杂辨认与辨认见证机制,全面确立辨认全程录音录像的可回溯性制取规范. 相似文献
6.
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笔录第一次以法定证据的形式出现在了我国的刑事立法中.随后出台的配套司法解释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人身辨认证据规则体系,这改变了长期以来辨认笔录作为证据于法无据、作为侦查线索运用混乱的失范局面,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但规范层面的概念界定并没有完全消除理论上对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方面的争论,人身辨认在证明对象、心理机制和证明方式上与相关言词证据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人身辨认证据规则的适用增加了困难.因此,有必要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界定入手,探究辨认证据在证据规则适用上的特殊问题,力图强化辨认证据的审查判断,以降低错误辨认的可能性及其对案件实体结果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7.
刑事辨认这一侦查措施在协助案件侦破、指控犯罪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因法律规定不完善、不统一,导致实践操作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建议从确认及时辨认原则、从严把握禁止暗示原则、完善分别辨认原则、规范辨认过程、加大物质投入等方面入手,对刑事辨认这一侦查措施进行完善,以期更好的发挥刑事辨认措施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被害人辨认错误是导致刑事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被害人“身临其境”和“身受其害”的当事人身份,决定了被害人体验案件事实和辨认犯罪嫌疑人存在局限性,容易出现某些“诚实”的错误。分析被害人辨认错误的成因,进一步完善辨认规则,健全辨认程序,有助于提高被害人辨认的准确性和可信性,防范错误辨认,保护被害人权利。 相似文献
9.
10.
刑事辨认是一种常见的证据调查方法,由于这种证据通常能直接证明案件的某些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往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受辨认人个体差异、案发现场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错误的辨认也较为常见,难以控制。有美国的研究发现,84%的错误定罪是因为目击者或受害人的辨认造成的。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把辨认笔录及辨认的程序列入其中;根据实践需要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1998年由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检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