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彰显了我国对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关照,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进步的重要标志。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契合国际上惯行的儿童福利理念的意旨,要求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最大利益;体现国家亲权理论的精神,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责任主体应负的监护义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个别化与宽缓化处理;是社会参与原则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应用,强调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来;有助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实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一般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如果法官的判决是有利其改过自新的,则此种基于刑罚个别化的判决对该未成年人而言无疑是再社会化和预防犯罪的良方。将人格调查蕴涵其中的社会调查制度应当是形成前述判决的基础。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尚不完备的当下,应以该制度的正当性为基点展开研究,以期运用于少年刑事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新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司法制度要求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收集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事实资料,更要注重收集少年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背景资料。有鉴于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中对社会调查的作用、方法、内容、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对少年被告人的刑事调查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为深入,而这种调查的开展,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了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标志着我们对少年司法制度和成年人司法制度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科学的认识。而从执法角度讲,对少年被告人实行广…  相似文献   

4.
正【编者按】社会调查制度所体现的以未成年人人格特征为核心予以刑罚个别化处置的理念,与少年司法制度具有天然的匹配性,已成为各国少年刑事司法的通行制度。虽然已有诸多论著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社会调查制度也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殊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操作中各地差异较大,且该制度所存在的诸多不完善之处也逐渐显现,以致限制了该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5.
王钧霖 《法制博览》2024,(6):109-111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符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现实选择,有助于减少刑事诉讼的时间和资源成本,将该制度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领域,也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在我国《刑法》中,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相比享有特别从宽待遇,这一原则旨在更好地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刑事政策是应当依法从宽而非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处于儿童向青年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心理都处于成长期。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处于成长期孩子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为了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在司法上的特殊对待,各国普遍建立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刑法》、  相似文献   

7.
郝苗 《法制博览》2013,(8):223+195
社会调查制度和合适成年人制度都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非常重要的制度,两个制度的功能定位虽然不同,但相互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适成年人制度保证侦查程序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案卷材料,为以后的社会调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社会调查制度全面的反映未成年犯的个人情况,是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犯的司法程序和开展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两个制度的配合作用,可以实现对未成年犯罪人权益全方位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因此,在现有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的了。本文主要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以及未成年犯罪成因、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现状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并且提出了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进一步构建提出了相关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是正确处理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予以贯彻落实,不仅对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0.
社会调查是各国少年司法体系中普遍而又重要的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区别于普通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1984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后,注重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并于1988年制订了《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细则》,规定了社会调查工作的若干事项,之后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明确提出了社会调查应当实行“主体社会化、内容公开化、程序规范化”的制度设想。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社会调查工作作了规定。社会调查报告作为社会调查的主要载体,反映了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犯罪原因、日常表现等情况,为少年法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适用个别化的刑罚和进行有效的矫治提供了客观材料。近年来,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方兴未艾,其重要性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接受,社会调查制度也已为全国各地少年法庭所普遍运用。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人文、经济、地理环境各不相同,少年法庭的发展也不平衡,在社会调查的主体确定、启动的阶段、调查人员的诉讼地位、报告的性质和作用等方面,各地的认识和做法参差不齐。因次,作为一项制度,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儒家倡导的“恤幼”思想对中国古代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产生了深刻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立法大致经历了“文革”前的探索时期、“文革”后到20世纪末的恢复重建时期及进入21世纪后的快速发展时期三个阶段。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这无疑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经过长期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一套与成年人有别,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指引,以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再社会化为目标,侧重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程序分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前提是要确定"刑法中的未成年人",虽然刑法领域的"未成年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刑法的规定中不同,但均依赖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得以确立。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基本上确定了什么范围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什么范围的人适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特殊制度。从宽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担当的全部领域,该原则既是未成年人特殊性在刑事法领域确认的基本标志,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区别于普通司法制度的基本前提。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立场是侧重于保护还是侧重于惩罚,直接决定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消灭制度、累犯制度、刑罚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构。在有所未成年人司法体制改革潮流中,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与提高未成年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上限并存,预示着惩罚和保护双向强化的趋势。单向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立场并不彻底的基本态势,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制改革直接与世界潮流对接提供空间和机会。应当立足于我国在刑事领域全面推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大背景,再审视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直接构建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在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精神向刑事立法和司法注入的过程中,“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确立显现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代化取向,而这正是司法机关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刑事立法完善的关键。围绕上述方针原则而形成的“寓教于审”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原则,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进行了两项尝试:一是构建并完善了圆桌审判模式;二是注重增设庭审教育阶段。  相似文献   

14.
鉴于未成年人的“优越社会地位”,德国立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VOM制度的独立法律地位。建立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基础上的VOM制度,遵循区别原则,契合VOM制度关注“被害人”目的,有别于传统的刑事司法,亦区别于其他恢复性司法项目。较之于成年人案件,VOM制度可以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且检察官提起未成年人案件之刑事调解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限制。未成年人VOM制度的独立性地位能够保障调解的公正性,但也存在与司法机关关系过于疏远而带来合作不畅的弊端。调解员的专业化、调解机构的多样化与相对独立性在有序竞争规则的保障下能够为未成年人案件提供适格的调解服务。这与我国现阶段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取彼之长,补己之短,以此为鉴,可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5.
实行综合治理,健全与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公正科学的司法可保证司法制度正确地实施,我们应进一步改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充分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试点项目的重要内容,本文借鉴国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从人格行为理论及再社会化理论和未成年人的特点等方面论证了该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中的依据,并分析了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如何有效建构集成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等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一直是理论界及实务界探讨的热门话题。大量既往研究与实务探索表明,社会支持体系之完善程度特别是可得性及可用性,与未成年人司法之健全息息相关。在引入青春期概念基础上,本文综述社会支持的概念及特征,并回顾了其发展历程及所面临的挑战。继而以服务集成为视角,提出了未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构之可能方向:社会保护为框架、政府统筹为主导、家庭参与为基础、司法介入为保障。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及其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因而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与成年人犯罪行为具有质的不同,有鉴于此,国家亲权理念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成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凸显出标签理论和恢复性司法、刑法谦抑性和人道性以及刑罚个别化的应用。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独立未成年人刑事法的发展。我国一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强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足于未成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及其犯罪发展的新态势,并由此促成特定的理论学说、法制建设、司法应对,所以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9.
建立在社会支持理论和压迫理论基础上的差别社会支持和压迫理论,从持续性社会支持、无常性社会支持、持续性压迫和无常性压迫四个维度分析了不同的社会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刑事司法的影响,并主张好的刑事司法和犯罪矫正政策应当是在降低压迫的同时提高社会支持。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尚处在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的笼罩之下,社会支持的不足导致法律规定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等制度难以在实践中得到良好的贯彻实施。欲在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应注意识别社会支持与压迫的界分,并在此基础上区分持续性社会支持与无常性社会支持、持续性压迫与无常性压迫,理顺持续性社会支持与持续性压迫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关系,警惕无常性社会支持和无常性压迫对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危害性。  相似文献   

20.
中央政法委提出“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这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轻罪犯罪记录消灭”概念的解读与理解,从研究审视域外资源和深入分析本土司法资源入手,提出建立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立法构想及实践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对此问题更广泛的关注与更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