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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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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能源宪章条约》中的环境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洪 《法学评论》2007,25(3):87-92
《能源宪章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能源法律文件,更是第一个将环境规范纳入能源立法领域的国际法律文件。它改变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仅限于国际环境法向度上一维考量的缺失,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国际能源法向度上处理全球环境问题的开始。《条约》中的环境规范主要体现为《条约》序言、《条约》第19条和《能源效率及有关环境问题议定书》。本文通过对以上环境规范的分析,指出了其国际软法的性质,同时结合《条约》的环境进程实践,表明了国际软法规范能够得以有效适用,最后提出“最大努力”作为国际软法规范履约基本原则应具有重要的学理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国际金融软法的效力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漆彤 《环球法律评论》2012,34(2):153-160
在全球治理与公民社会兴起的背景下,国际金融软法的蓬勃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国际金融软法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却可能产生某种实际约束效果。运用社会法学派和现实主义学派的方法,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现象。国际金融软法的制定主体、调整范围和表现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际金融硬法的不足。国际金融软法的实际约束效果主要通过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硬化"来体现。从发展趋势来看,除转化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国内法之外,国际金融软法在较长的时期内仍有自己独立的发展空间。国际金融软法的未来发展有赖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3.
论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主要表现为跨政府治理网络中的国际软法和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软法。前者是指不同国家的食品安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以双边备忘录等形式达成的非条约性协议。后者是指专业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导建议、行动计划、原则宣言和标准等国际文件。这些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实际效力的国际软法在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发挥着独特的补充和辅助功能,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论惯常居所地法及其在中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惯常居所地法是确定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主体身份能力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不仅已被许多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采用,而且其适用范围有日益扩大之势.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所地法原则的发展.属人法的这一新发展既有利于规范和统一我国的冲突法制度,又有助于解决我国区际属人法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条约在中国内地与港澳台适用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后享有部分缔约权。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区不能直接适用 ,其地位低于制定法。澳门特区适用国际条约的方式是直接适用与转化适用相结合 ,条约地位优于澳门本地法。台湾法院将条约视为特别法 ,可以直接适用。中国缺少宪法性规范来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条约在中国内地的法律地位具有不确定性 ,中国亟需确立有关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地位的宪法性规范。  相似文献   

6.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国际条约的适用没有任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作出指引。从对我国已生效的国际条约和尚未生效的国际条约两个方面看,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都会对我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产生影响。对我国已经生效的国际条约,我国有直接适用条约的义务,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排除条约的适用,或扩展条约的适用范围;对我国尚未生效的国际条约,我国没有适用的义务,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使我国法院适用条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正> 国际强行法是国际法上一系列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特殊原则和规范的总称,这类原则和规范由国际社会成员作为整体通过条约或习惯,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接受并承认为具有绝对强制性,且非同等强行性质之国际法规则不得予以更改,任何条约或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如与之相抵触,归于无效。 一、国际强行法的作用 国际强行法的作用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方面。 (一)国际强行法的直接作用  相似文献   

8.
浅析国际“软法”及其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合作新领域的不断出现,原有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已经难以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许多没有法律效力但却并无拘束性的软法应运而生,其是国际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就此,笔者将从其产生背景、概念以及实际影响等方面来分析软法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梳理南极旅游海事安全规范,可将其归纳为南极条约体系、海事条约体系和国际软法体系,从有效规制南极旅游海事风险的目的出发,建立和实施更为完善的南极旅游生态保护海事应急制度,适时制定统一的规制南极旅游的法律规范,建立基于南极旅游五大门户港的区域性海事制度安排,逐步确立某些规则的国际习惯的地位.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是指由全体国际社会成员所公认且在缔约时不能贬损的那些国际法律规范,对此类规范的存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普遍共识;其最初适用范围仅仅限于国家的缔约行为,但随后逐渐及于其它国家行为;国际法学说、条约及国际司法实践初步确认了某些具体的规则具有"强行法"规范的性质,但关于"强行法"的更为明确或具体的范畴问题,国际社会远未达成普遍共识,因而在"强行法"规范的识别及具体适用上存在相当困难;经过深入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和有力倡导以及长期的国际法实践的推演,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更有可能通过习惯国际法的方式加以产生;在条件成就时,再由习惯国际法规则演变或制定为条约国际法规则。  相似文献   

11.
薛源 《知识产权》2009,19(3):84-89
随着澳大利亚向WIPO提交批准书,新加坡条约于2009年3月生效.新加坡条约是在修改1994年<商标法条约>基础上形成的新条约,但又不局限于旧条约,该条约对新型商标、电子申请、商标实际使用以及缔约方大会等做出了新的规定.新加坡条约的制定和生效,对国际商标立法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这些影响表现为国际商标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国际商标立法广泛性不断增加、应对商标法的未来发展以及国标商标管理体制的进步.国际商标立法的这些发展也将对我国商标法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2.
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   总被引:32,自引:1,他引:31  
我国最近20多年的公域之治一直在实践着一种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这在相当程度上彰显出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本文认为,包含着大量本土性制度资源的“软法”,是一种法律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软法与硬法同为法律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它以不同于硬法的方式体现法律的基本特征、实现法律的主要功能,并具有严格区别于硬法的个性特征与独特功能。软法与硬法大致具有法律逻辑上的错综复杂、法律功能上的优势互补、法律规范上的相互转化三种基本关系。软硬兼施的混合法模式乃是我国解决公共问题的基本模式,这就要求我国公法学回应公域之治的现实需要,在对软法作用加以客观评析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全面提升公域软法的理性品质,并按照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的要求推动中国公法朝着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方向发展,旨在全面实现公域之治与法治目标。  相似文献   

13.
汤宗舜 《知识产权》2007,17(2):3-10
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国都订有法律加以规范,但各国给予的保护只在本国境内有效,而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客体,即发明、商标、作品等是无形的,很容易依附于各种载体而流往国外,因此也还需要在国外获得保护。为了便利本国国民在外国获得对其发明、商标、作品等的保护,一些国际条约先后签订,规定参加条约的国家互相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以本国国民的待遇。我国已经加入了部分条约,也兼顾了本国法律与国际条约的衔接,但从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现状看,两者间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我国的这些法律与国际条约的关系予以探讨,达到二者间的平衡与完善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4.
国际软法何以可能:一个以环境为视角的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软法在以环境、人权、经济为代表的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原因是正式国际立法的滞后性无法适应国际社会迅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国际软法相对灵活,能根据国际社会环境的变化迅速调整和修正。国际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其对国际关系行为体所发挥的约束力及对国际法发展的意义不可低估。国际软法的指引、约束力来自于其自身的“...  相似文献   

15.
黄风 《中外法学》2011,(6):1151-1162
拟议中的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应当确立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原则,以解决国内法规范与条约规范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和冲突问题;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立法经验,将国际刑事法院与"外国"平等看待,采用相同的标准处理由国际刑事法院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对于以资产追缴为目的开展的刑事司法协助应当掌握比较严格的审查条件,需要对"财物"一词作出特别解释;在为执行外国没收令规定具体条件时,可以不要求以有关人员被判定有罪为前提条件,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在逃或者失踪情况下,只要没收是依照请求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决定的,同样可以获得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16.
欧盟消费者保护的新工具——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真分析了欧盟消费者保护领域中的软法现象,主张欧盟消费者保护领域中的软法是以行业协会为主导制定的,不具有传统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但具有实际效力的各种规则的总称。本文更以法律运行的各个阶段为线索,分别介绍和分析了欧盟消费者保护领域中软法的制定、执行、适用和监督环节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指出应从完善软法规范和加强外部力量干预两方面入手来提高软法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国际惯例包括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国际惯例作为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准据法。当我国法律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时,法院等争议解决机构也可依职权适用,既可适用间接规范的国际惯例,也可适用直接规范的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18.
赵建文 《法学研究》2010,(6):190-206
从中国缔结和履行国际条约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中国有效的国际条约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有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情况;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效力地位。国际条约应当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层级。明确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罗恒 《时代法学》2023,(1):67-79
在行业领域不断细分,传统的部门法分立格局面临挑战,以及我国国防和军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军事法应当作为重要的领域法进行体系化构建。军事领域法概念揭示了军事法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事领域对秩序的绝对追求为价值向心力,以保障军事领域运行及其现代化发展为法律功能,是完整、有着严密价值逻辑的法律体系。军事领域法概念、体系建构,要求破除国防行政法与军事法的理论和实践分立,提倡广义军事法,反对学科军事法。其外延包括军事基本法、适用武装力量的军事法、国防行政法、其他法律部门中包含的军事性规范、战时军事法以及国内法化的国际军事条约等。  相似文献   

20.
国际经济法基本问题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可以再进一步分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即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为国际经济法,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为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裁决和国内涉外经济法,其中,国内涉外经济法是基础渊源,国际经济条约是主流渊源,国际经济习惯处于边缘地位,国际裁决则具有重要地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主权、非歧视、互惠互利和适度开放市场原则。布雷敦森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随后60多年,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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