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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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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宋熙丰变法中的人才培育-选任体系改革是一个以儒家经学为基础,面向改革措施与政治实践的系统工程,其政治学意义非常丰富。王安石以《周礼》“中人为制”的思想作为基础,以“开阖敛散”之术为脉络,构建一整套造士、养士、任士的体系,并将其与改革进程中的具体事任结合起来,在增效率、酬功劳的同时,也起到引导人心、端正风俗的作用。这既是一次国家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尝试,也是非常典型的儒家式的“寓教于政”。  相似文献   

2.
司法形式性是韦伯理性化理论体系中,用以描述司法审判以法律规则为主导这一特质的基本范畴。从诸曹官司法职权的专门性、素质培育的专业性和审判思维的法律性三个方面考察,两宋时期州府司法的形式性呈现出一个跌宕起伏的曲折发展历程,即由宋初的强势呈现到北宋中期的逐渐减弱,从神宗年间的登峰造极到至此之后的再度低迷,直至南宋末年一蹶不振。在这一发展进程中,儒家德主刑辅理念和法家事断于法主张对司法制度建设及其运行影响的强弱,成为影响宋代州府司法形式性的主导因素。  相似文献   

3.
清末的法律变革是主动地摆脱传统法律束缚而模仿西方的法律制度,其改革的初衷是“会通中西”、“务必中外通行”.有学者认为近代的变法“事实上依然没有超出‘依从最新立法例’的境界”[1].然而,从“杀伤尊亲属”的刑事立法实践考察中国近代的刑法变迁,该观点尚有商榷之处.通过梳理“杀伤尊亲属”的立法递嬗变迁,可以窥知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法律人对于“会通中西”所作的努力,该思想是近代刑法变革的基本路向.  相似文献   

4.
论朱熹的法律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熹集前人思想之大成,把儒家经典哲理化,同时也完成了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他的法律思想表现在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因事制宜”的变法理论、“相为始终”的德礼政刑理论以及“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司法主张等方面。朱熹的法律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5.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转型期,统治者高度重视法制在治国安邦中的作用。基于此,宋代的法律考试颇为发达,尤以“试刑法”的影响为大。试刑法是一种从在任官员中选拔法官的法律考试,它集中体现了统治者注重法官选拔与法律素养提升的法制理想。试刑法兴起于北宋太宗朝、发达于神宗时期,北宋各朝多有诏文对其从参试者的条件、考试内容、合格标准及考试关防等方面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6.
宋神宗是北宋元丰年间官制改革的主要策划者和领导者。作为最高决策者,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个人意志,对官制改革的方向和内容都施加了强大的影响,使元丰改制按照自己的设计进行。而指导神宗进行官制改革的理论,正是他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整套官制改革思想。神宗在这一改制思想的指引下,实现了“名实相符”,恢复了三省制度,官制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然而,宋神宗的改制思想存在诸多偏差,同时他又不能完全摆脱祖宗家法的制约,造成元丰官制存在较多弊病,直接导致元丰改制成为一次不成功的官制改革。  相似文献   

7.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新中国立法的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是:一是,彻底抛弃剥削阶级的法律思想,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运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等思想和确立了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的原则;二是,坚决废除国  相似文献   

8.
英国普通法是多种法律文化混合生成的,具有一种“混合性”的特征。普通法的“混合性”,既指其历史渊源的多样性,也指其法律内容的有机性。中央集权的强化是推动普通法“混合性”特征形成的政治要素,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相通、深厚的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传统、实用主义的法律风格是影响这一特征形成的法律要素。借鉴普通法“混合性”特征及其形成的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混合现有的传统法、苏联法、欧美法等法律文化。在混合过程中,要重视政治权力的积极作用,珍惜传统法律文化,采取实用的态度。  相似文献   

9.
上承晚清下启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的民初法律近代化,是中国法律近代化道路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在“政体虽更,民彝无改,恪守礼法”的立法指导下,民初婚姻法律近代化颇具传统特色。学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我们应对这一时期婚姻法律近代化的诸多问题给予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10.
我国是一个以中央集权为主、地区分权极其发达的国家,区际法律冲突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区际冲突法的研究往往只局限于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形成的“一国四法域”局面带来的影响。其实在这之前,中国由于地方立法的发达和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变通立法,已经为我国区际冲突带来了很多影响,而这些影响均来自宪法和宪法陛规范的规范。文章试图通过对我国宪法性规范对于区际冲突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一些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15.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7.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8.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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