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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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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瑞典、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运用了"例外规则"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高层次的立法是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该条例中并没有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因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是很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繁多且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例外规则"的运用,明确列举免除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之外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2.
杨毅 《行政与法》2012,(12):50-53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与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我国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实际困难。国家立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是各国通例,由全国人大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势在必行。借鉴国外中央集中立法、行政程序法典和地方先行立法等立法,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及现行立法体制,地方先行立法模式是相对适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3.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社会,提出了政府数据开放的新要求.而政府数据开放立法,必将极大促进信息的开放共享、政府的治理革新与资源的高效利用.目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立法仍处在探索阶段,对政府数据开放范围和数据共享流程等基本问题,尚缺乏理论共识.因此,启动政府数据开放立法,首要的问题即合理选择符合我国实际的立法模式.目前,国际上存在修改信息公开法、制定政府数据开放专门法、修改信息公开法与制定专门法相结合的三种立法模式.比较而言,我国在修改信息公开法的同时,探索制定政府数据开放专门法应当是可行选项.当前,应当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的有利契机,为政府数据开放预留或者提供涉及政府数据定义、开放方式和开放例外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接口和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弥补了长期以来立法的不足,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里程碑。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出发点,简要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讨论信息公开的范围,介绍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当前关于政府信息豁免公开范围的立法缺乏统一协调性,一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立法模式和立法技术也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豁免公开范围的界定上也不十分明确,存在对国家秘密过度保护和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不足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加以足够重视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都给予很大的重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虽然已初具成效,但在立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包括对知情权的规定不明确,救济途径不完善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与完善的措施,从立法的角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成熟发展。  相似文献   

7.
安晨曦 《行政与法》2012,(12):25-30
我国确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现在行政公开与服务行政理念的同时,还对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进行了回应。立足于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视角分析该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因此,应当在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目的与服务行政理念之基础上,从扩大帮助权受益主体范围、取消帮助权行使条件限制、建构服务给付的正当程序、明确行政服务的救济途径及建立政府信息申请教示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欧盟与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种新的环境管理手段。我国已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领域开展了立法和实践,尤其是2008年5月实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更是这一领域的专门性立法。但是,通过与欧盟政府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体系和具体内容的比较发现,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我国环境信息公开主体有限;对环境信息实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却存在着两者界限模糊等。完善该制度的建议有确立公民环境知情权,并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为环境法基本制度;统一的信息级别确定制度;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救济程序等等。  相似文献   

9.
寿涛 《法制与社会》2014,(11):130-132
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范围的限定直接决定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民的知情权。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公民在申请信息公开和法院在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都遇到了阻碍,问题的根源往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的不明确和模糊性。本文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研究,比较各国立法,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其他行政公开立法的分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等为行政行为中的公开机制,可在行政程序立法中予以规定。修法应当回归《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权利法的法律属性,实现知情权法定,确立公开原则,扩展公开范围,取消限制公民知情权实现的相关机制。修法还应回应互联网时代对开放政府数据提出的立法需求,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内部与外部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价值取向和现实路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需要首先明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在宪政、行政、经济、法律、社会、国际等六个方面的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树立现代立法观念,遵循立法决策程序,充分利用地方先行立法权,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2.
作为社会公众的一种合理期待,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与社会个体的利益休戚相关,而且对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现阶段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尚存在诸多困难,但并不妨碍我们从地方立法入手,按政府信息的类别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3.
杨佶 《法制与社会》2011,(17):144-145
知情权的兴起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的立法发展体现了公民权利的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体现了高度政治文明的追求.我国目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是也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有待不断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4.
新时期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性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信息公开是透明政府、效率政府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开始构建这一制度,并在一些行业系统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体来看,在信息公开的实践中还存在着缺乏相关立法、信息公开范围较窄和渠道单一等缺陷。当前应着重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便更好地为政府的效率行政和和谐行政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政府过程性信息是否公开随着个案的陆续出现引发了较大的争议,相关立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此存在着不同的判断。在城外一些国家信息公开的立法与实践中,均对过程性信息的公开有着充分的考虑和细致的制度规定,值得我国借鉴。为平衡公众知情权与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我国信息公开立法应将政府过程性信息列入免于公开的范围,但须制定公共利益的特别裁量标准,如公共政策的制定等影响面较大的政府行为,应最大程度地将政府过程性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16.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三项立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只有坚持“政府义务为主,政府权利为辅”,“民众权利为主,民众义务为辅”和“信息公开为主,信息保密为辅”的三项原则,才能使政府信息更好地为民谋利。  相似文献   

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诞生使得"信息公开"、"知情权"跨越了政府制度改革的层面,上升为政府义务和公民权利.为拓宽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执政之路,实现该法规的立法宗旨,本文对知情权的内涵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国际普适原则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知情权保护现状,探讨了我国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路径和对策.  相似文献   

18.
论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彭伶 《现代法学》2000,22(6):136-138
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蕴含着无法估量的价值。政府信息公开法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超 《法制与社会》2011,(13):153-15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一个里程碑,填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空白,但其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公民知情权为法理根据,是现代民主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规定公民享有知情权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法或相关法律,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确立和健全,而我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然欠缺,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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