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11 毫秒
1.
法院调解应予摈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姚玲 《中国司法》2000,(4):35-36
引言 法院调解,即法院以司法强制力为后盾的权力性调解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长期以来成为我国法院行使司法权的主要方式,并因此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调解主导型的民事审判方式。这一方式肇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古代中国无论意识的一种新的体现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被认为是司法权行使民主性的典型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后,法院行使民事司法权被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因此“调解为主”一直是民事诉讼法律的基石。1982年试行的《民事诉讼法》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该原则有所修改,但仍然确立了“着重调解”的原则,强…  相似文献   

2.
陈帅 《法制与社会》2010,(34):65-65
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是中国固有的传统,被视为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本文从理论上论证民事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司法价值功能,通过分析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现实情况,针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相似文献   

3.
正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司法过程中具有独立诉讼价值的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优越性,尤其是在我国大力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民事司法调解制度的  相似文献   

4.
论诉讼调解瑕疵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诉讼调解瑕疵救济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实现正当权利,也是为了追求公正和正义。国内外学者在论及诉讼调解之瑕疵救济时多从诉讼调解的性质推演瑕疵救济的依据和必要性,但调解性质的抽象性决定了只有从诉讼调解的内在结构和功能上才能更富有实效性地论证诉讼调解瑕疵救济的正当性。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调解虽被认为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但基于诉讼调解的内在结构和功能,实体法和诉讼法上的瑕疵均应作为调解瑕疵救济的“理由”。从国外学理和实务的主流看,采用继续审判程序对调解瑕疵予以救济与诉讼调解这一审理对象比较一致,但选择再审程序对调解瑕疵予以救济却与中国本土的特定语境更为契合。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诉讼的当代实践表明,以法院委托调解为典型形态的司法ADR无论在立法、理论和司法层面都获得了全面的承认。作为"三明治式的司法",委托调解制度拓展了民事司法的外延,使得法院司法职能的行使方式和技术变得灵活而丰富多彩。同时,诉前委托调解、审前委托调解和审中委托调解三种实践模式之间程序机理上的差异,以及委托调解的强制性启动机制面临的程序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质疑等,都对委托调解制度的未来走向提出了挑战,故迫切需要对上述问题作出理论上的回答和论证。  相似文献   

6.
对公诉案件进行调解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设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能够弥补现行刑事司法体制的不足与缺陷。在检察权的大框架下考察,公诉调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是公诉权司法属性的发挥。应构建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检察调解正式入律,并设计一套科学的运行模式,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的同时,真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扎根于古代传统文化与当代司法实践,因其诸多优势被国际司法界称作"东方经验"加以借鉴推广,当然法院调解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从现行法院凋解制度本身和操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出发,对调解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刘成祥 《当代法学》2011,(4):154-160
法院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新时期、新任务对法院调解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当前,在审判实践中,法院调解要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科学内涵,坚持自愿、依法、民主调解,围绕"诉讼难、执行难、息诉难"的问题,着力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实现法院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和工机制作创新。  相似文献   

9.
论调解不宜作为民事审判权的运作方式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论调解不宜作为民事审判权的运作方式李浩将判决作为审判权实现的主导性方式,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解决争讼,是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民事纠纷的司法解决与司法外解决的根本区别之所在。长期以来,我国的民诉制度采取了与此不同的作法,把调解作为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  相似文献   

10.
诉讼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它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谐的理想。本文从诉讼调解的价值入手,分析诉讼调解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揭示诉讼调解的本质,以期更好地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当下,调解在我国法院大行其道,甚至某些地方大搞调解运动。本文基于文明秩序的视角,对调解制度的产生根源和效用以及当今社会调解运作的方式进行反思。在道德文明秩序中,以调解为核心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有其普遍性适用的文化肌理。在法律文明秩序下,规则中心主义的制度安排压缩了调解机制的存在空间,调解的有效性也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法院调解的运动化会导致消极强制的效果,削弱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12.
Divorce mediation is one area of the new and growing field of interpersonal mediation.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divorce mediation and divorce psychotherapy are discussed in this article, and a method for teamwork between the two professions is proposed. The authors take the approach that the separate but overlapping practices of mediation and psychotherapy can be interdependent and that specific benefits to divorcing clients can result when divorce mediation and divorce psychotherapy are practiced collaboratively.  相似文献   

13.
司法调解的性质以及司法调解是否可以运用于对行政争议的化解一直以来都是行政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将司法调解的性质定位在一种不同于司法审判的独立调解权的地位上应该是合乎实际的二者并行不悖。行政争议是完全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的途径寻求解决的,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行政关系。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正当性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行政法理论中,"公权力不可处分"等观点否定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受此影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审判实践中,以"协调"、"和解"等形式变通适用调解的做法一直存在。这一矛盾根源在于将"公权力不可处分"、"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等学说的绝对化。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契约行政的渐成趋势,使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建立具有了充分的正当性。但同时,行政裁量权的有限性和契约行政的局限性,又决定了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应当是一种有限的调解。  相似文献   

15.
法院协助调解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浩 《法律科学》2009,27(4):62-70
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当下正在大力推进的一种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机制,实行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在新时期对依靠群众解决民事纠纷的调解传统的回归。协助调解在性质上仍然是法院调解,实行协助调解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协助调解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适当的协助人,事先建立协助人队伍、储备协助人资料才能够发现适当的协助人。当前,需要通过增进对协助调解必要新的认识、建立协助入队伍、发掘潜在的协助人、积极培育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为协助人提供适当的报酬来推进协助调解。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证研究发现,近年来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调解结案率都呈现曲折增长而非持续增长态势。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抑或婚姻家庭类案件、合同类案件还是权属侵权类案件,调解结案率一般都未超过60%。而且总体上看,一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和再审,再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结案率高于合同类案件,合同类案件高于权属侵权类案件。当下中国法院调解结案率呈现如此面相,既是调解政策驱动、各法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所致,也有个案差异、案件性质不同等原因。这种"运动性"调解的负面效应在司法实践中越发凸显,未来中国应在深刻反思基础上理性对待和设计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7.
王阁 《政法论丛》2014,(6):104-111
通过搭建“强制调解的主导者”和“强制调解的适用阶段”两个维度所形成的框架,可以对强制调解进行类型化分析并提炼出四种模式。一国或地区选择何种强制调解模式,要受到程序正义理念、传统法律程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我国实际,未来有必要引入司法性诉前强制调解模式,实现从程序保障提高、调解人适格和制裁措施到位三方面确保诉前强制调解优势的发挥,同时有必要对我国原有的司法性诉中强制调解模式进行改造,实现调解者与审判者身份的分离和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时空的分离,并在立法中明确赋予法官动态裁量调解启动的权力以及启动调解时应当考虑的基准。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医患纠纷数量多、调解难度大的问题依然显著存在。调解作为传统的医患纠纷处理方式之一,仍存在各部门缺少协同治理、调解员缺少专业医学知识等问题。华西坝派出所"调解天团"在调解医患纠纷中,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调解模式和经验,新创由患方、医方、医学专家组和调解员组成的调解模式,弥补传统调解方式的不足,兼具公平性、专业性与及时性,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可通过建立"互联网+调解"模式,加强宣传与推广、培养专业性与复合型的调解人才来不断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20.
The near-total collapse in numbers of solicitors providing legal advice and assistance to publicly-funded clients attempting to settle private family law issues through mediation since the legal aid reforms implemented in 2013 raises important questions about how, if at all, clients in mediation can receive legal information and advice other than from lawyers in financial cases following divorce. This article explores, in a preliminary way, this aspect of mediation practice, drawing on small-scale qualitative data from a study conducted shortly prior to the legal aid reforms conc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such cases. It explores how mediators then approached their (permissible) function of providing clients with legal information and how they dealt with cases where they felt that the proposed outcome was particularly unfair to one party or unlikely to be endorsed by a court, and asks how mediation practice – and legal practice – may come under pressure to change in this brave new world.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