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WTO协议在成员国国内的适用 ,本质上就是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本文结合条约国内适用的一般理论 ,认为直接适用在我国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法律制度 ,相反 ,结合我国国情间接转化适用条约这种方式似乎越来越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视。最后 ,在分析了WTO协议特性的基础上得出结论 :我国不能直接在国内适用WTO协议 ,而是应该坚持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 ,认真研究、准确把握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相关内容 ,通过立法程序 ,把WTO协议转化为国内法 ,从而在使其在国内得到适用。  相似文献   

2.
在美国 ,宪法赋予了国际条约与宪法相等的地位 ,在特殊情况下 ,国际条约甚至高于宪法。对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问题 ,美国的实践做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直接适用 ,二是间接适用。我国宪法没有关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和法院适用方面的规定 ,只是在《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的具体法律中有零散的规定 ,对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即国际法在国内法中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的宪法性规定。因此 ,借鉴美国关于WTO协议在法院适用上的规定和做法 ,对于我国入世后 ,法院如何适用WTO协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条约具备不同的效力等级,因此,笼统地谈论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问题是不严谨的。只有当处于同一效力等级的条约与国内立法冲突时,条约才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关于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我国采取的是逐一立法的方式,即只有当我国的一项立法明确规定某项或某类条约可在我国直接适用时,该项(类)条约才可以通过并入的方式直接在我国适用,否则,只有通过制订国内法的方式,将条约内容转化为国内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行。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历来就有一元论、二元论之争,不同的理论依据必然产生不同的结论。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是针对一般的国际条约而言的。目前,在中国的宪法及宪法性规范未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如何适用作出规定,相关民商法律、诉讼法律中又有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优先适用规…  相似文献   

5.
条约在国内适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朱志晟  张亮 《现代法学》2003,25(4):175-178
本文认为凡涉及到私人权利义务等事项的条约,都将会产生国内适用的问题。转化和纳入各有优劣,应视条约的不同而相应采用。至于在国内法中解决条约与国内法的冲突,则完全取决于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条约在国内法上并非处于绝对优先的地位。就中国而言,转化已经成为我国适用条约的主要方式,而在处理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所采取的是条约优先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吴秋萍 《法制与社会》2011,(33):256-258
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主要包括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以及条约在国内适用时的解释三方面的内容。本文指出针对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立法与实践较为混乱的问题,我国应在《宪法》中对条约的适用作出原则性规定,采用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条约适用方式,并区分“直接适用条约”与“非直接适用条约”,以便更好地确定在“直接适用条约”与国内法相冲突时如何适用及解释条约。  相似文献   

7.
论条约在国内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姜艳 《律师世界》2001,(8):38-39,42
条约缔结生效后,即可以由有关国际机关予以适用,如国际法院可以适用条约解决有关当事国之间的争端,但是,国际上适用条约的机关是很有限的,条约主要是在各缔约国国内适用。要在条约缔约国内适用条约,需要缔约国国内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履行各自的适用条约的职能。其中,缔约国国内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行为使条约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是司法和行政机关在审判和处理行政事务中得以适用条约的前提。条约缔约国国内立法机关在适用条约时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首先,以何种方式使条约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其次,当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不…  相似文献   

8.
试论WTO协定在我国法院的适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WTO协定直接适用的问题 这里所指的直接适用是指WTO 协定有规定而国内法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形下,WTO协定是否可以适用。至于WTO协定与国内法冲突时如何适用的问题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进行讨论。 由于WTO协定均是缔约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国际条约或多边国际条约,所以研究WTO协定直接适用问题实际上关系到国内法中如何适用国际条约的问题。对此,国际上分为两种适用类型:一是赋予国际条约以国内法效力,从而在国内法中直接适用国际条约,这种方式被称为国际条约“纳入”国内法;二是将国际条约的规定制定成为国内法规…  相似文献   

9.
国际条约在中国适用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永伟 《法学家》2007,1(2):143-151
条约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协议,不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本身不是法律.条约欲在缔约国内得到适用,必须要得到缔约国宪法的规定,确立为国内法,或者被赋予以国内法的效力.中国应采取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方式赋予条约以国内法的效力,条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的确立应反映并符合国家的基本政治与法律特征,以便适当地解决在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条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有效构建和维护国际秩序的法律工具。条约缔结、条约效力与条约适用构成条约制度的重要内容。条约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配合,宪法承担着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重要功能。各当事国理应由其宪法规定条约制度,以便从根本上避免国际条约在国内实施的混乱。纵观条约入宪的域外立法,因受到传统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的影响,条约入宪模式在一元论与二元论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形式。随着中国不断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条约入宪成为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键枢纽,我国在构建条约入宪体系时应突破传统理论桎梏,以协调论为指导赋予条约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国内法效力,重新划分公法条约与私法条约各自的适用方式,不断契合中国法治需求,为中国的国际法治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1.
论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增,与其他WTO成员的贸易争端也日趋频繁。WTO争端解决的关键是通过条约解释澄清其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审查系争国内法是否符合WTO有关协定。本文首先论述WTO争端解决中的国内法概念,然后着重地分别探讨专家组审理与上诉复审的国内法审查,最后分析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有关贸易与环境争端在GATT法律体系内很难找到具体适用的规则,因此GATT曾被环保主义者称作没有规则的天堂。WTO成立后,为解决贸易与环境争端,出现了对WTO协定作普通法式解释的现象。本文认为这种解释方法符合客观要求,我国政府应顺应国际环保形势发展的总体需要,支持用普通法的方式解释WTO贸易与环境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3.
WTO体制内国内法的可诉性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一般国际法理论与实践中,国内法本身可以单独构成国际争端解决程序的诉因。WTO体制内国内法可诉的法律依据是GATT1994第23条、DSU第3.8条以及《WTO协定》第16.4条。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呈现出一个重要的趋势:在美国“301条款”案前,遵循GATT1947时期专家组所确立的“裁量性立法与强制性立法之区分”的习惯性做法;在美国“301条款”案后,不再严格遵循这一习惯性做法。WTO体制内国内法之可诉性问题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答案。  相似文献   

14.
论WTO法下的中国法制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入世后在WTO法的约束下,较快地完成了将WTO法转化为大量国内法的艰巨任务。中国入世所引起的国内法制的直接变化和法治观念的间接变化,不亚于30多年前中国法制的重建。WTO法所包括的协定尚无具有国际法效力的中文本,对于国内实施带来诸多困难,但是,中国依然通过对应式、归纳式和分散式三种国内立法转化WTO法而履行了实施义务,并由此促进了中国法制透明度的增强与法治观念的变化。诚然,就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而言,为了进一步适应WTO法,中国《宪法》的缔约规定亟待修改,WTO法在国内的司法解释应予进一步规范,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关系应予理顺。  相似文献   

15.
当今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面临着两大任务:一是国内法律体系与 WTO 的衔接、协调与统一,使国内法接受WTO 的检测并与国际接轨;二要与国内接轨,要求现行的法律接受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检测,使得我国的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协调,并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更加广阔的道德基础与人性内涵,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真正代表我国法律文化的最先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6.
王葆莳 《时代法学》2012,10(6):105-113
德国国际私法认为,识别源于对冲突规范所使用之“体系概念”的解释,发生识别冲突的原因在于内、外国实体法存在体系差异,内国实体法体系中存在漏洞,内国实体法和国际私法之间存在体系差异。在识别冲突的解决上,存在法院地说、准据法说和独立识别说等三种主要理论。在德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地说占据主导地位,但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也采纳独立识别说,作为法院地说的必要补充。采用独立识别说时,法院一方面要对冲突规范中的体系概念进行广义解释,突破其在内国法律体系中的内涵范围,兼容外国法的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要从法律体系、文化背景等方面对外国法制度进行比较法分析,以确定其功能和目的。如果能够确认该外国制度和内国某一体系概念在目的和功能上具有对应性,就可以将该外国制度纳入该概念,从而拓展冲突规范的适用范围,否则就必须发展新的冲突规范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7.
王立武 《政法论丛》2007,4(3):86-90
一般法律原则作为国际法的渊源,在具体内容和适用上颇有异议,但在最新的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其内涵已经逐渐明确。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适用了国内法理的一般原则,凸显了一般法律原则的法源意义。我国的涉外司法实践应当关注国际司法实践的发展,并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8.
WTO项下适用于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保障措施条款之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玉祥 《河北法学》2005,23(3):68-71
WTO项下可适用于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四种保障措施条款将可能成为WTO各成员国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竞相 适用的国际贸易规则之一。在国际经济法看来,它们在效力范围上具有一般法和特别法,在适用对象上具有一般 物和特殊物的差异。据此,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竞争对手在适用上述条款时的政策取向以及我们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9.
在各国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国际信托法律冲突的难题,已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对国际信托法律冲突问题进行探讨的目的在于,就国际信托法律适用的国际立法与国外立法作深入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信托业务在我国将取得进一步发展。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立法尚无信托冲突法,因此,完善我国的国际信托法律适用规则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0.
尽管WTO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法律的范围,但是在WTO争端解决中,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仍缺乏充分的法理依据。适用于WTO成员方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不当然构成WTO争端解决中可适用法律的一部分。DSU的有关条款,比如第7条和第11条,也排除了直接适用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DSU第7条限定专家组行使职权时必须适用WTO涵盖协定的有关规定,而DSU第11条仅提到客观评估"有关涵盖协定的适用性",从而排除了非WTO国际法规则的"适用性"。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未被授权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但可以将其作为解释WTO涵盖协定的有用工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