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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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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及民事执行规律,检察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正确定位应当是:与法院执行权形成合力对抗和抵御外部对司法权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检察权的监督权能,缓解、破解"执行难"困境;加强对当事人执行权的救济,对于法院怠于执行行为及关系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最终裁决依申请予以监督;对于发现的执行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则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应当是有限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尽量避免以抗诉的形式出现,可以采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纠错。民事执行中检察权的配置应包括再审建议权、检察建议权、纠正违法行为权、调查权和其他保障性权力等。  相似文献   

2.
随着民事强制执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民事强制执行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增多,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缺乏法律规制并在实践操作中实施得较为混乱就是一例。从民事执行监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含义及其存在的意义出发,在分析确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把民事起诉、刑事起诉、抗诉和检察建议作为我国法定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3.
李菊明 《法学论坛》2015,(2):119-127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化解"执行难"和"执行乱"的有力制度设计。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立了法律依据,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远未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着重围绕监督范围、方式和具体程序来合理建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或者检察建议、提出暂缓执行建议以及加强执行责任追究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借助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制度来防范检察监督权的滥用问题也应当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然命题。  相似文献   

4.
目的论视域中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讨论已经从要不要设立这一制度转向如何设置这一制度,而在构建这一制度时,首先需要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设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仅在于解决民事执行中的执行乱问题,而且在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执行难仍然是我国民事执行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法院的执行行为。鉴于法院的消极执行行为是引起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消极执行行为应当成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点,被执行人、案外人仅在例外情形下才能成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  相似文献   

5.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原则应当根据具体监督目的进行差异化设计。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首要目的在于治理"执行乱",其次在于协助破解"执行难",另外也要维护执行中涉及的公共利益。2013年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仅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限于民事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一种类型,在目的设置上过于狭隘。全面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可分为纠错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支持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公益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同类型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着不同的程序设计原则。  相似文献   

6.
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既是对新《民事诉讼法》内容的贯彻和具体化,也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和检察制度的需要,同时有利于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破解"执行难,执行乱",走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困境。  相似文献   

7.
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常怡 《法学家》2006,(4):1-4
一、从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现状看引入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地位,1989年、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又具体确立了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从应然意义上讲,<行政诉讼法>第10条、<民事诉讼法>第14条都是授权性条款,人民检察院应当享有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权,包括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权.但自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以来,几乎从未涉足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在倡导程序公正和执行程序独立价值的今天,为最大限度地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重视和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显得极为重要与紧迫.因此,有必要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建立起检察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8.
崔伟  廖中洪 《现代法学》2008,30(3):175-181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作为具有比法院内部监督更高的透明度,更强的监督力度,以及更能取信于民的权力,不仅有利于保证执行公正、制约"执行乱",以及在我国的执行实践中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而且还具有法律上、中国宪政体制上,以及国家司法权力配置上的根据。对于这种权力,基于我国民事执行的现实需要,应当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民事执行中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检察监督。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实行法律监督符合权力制约理论,具有正当性,也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精神。  相似文献   

10.
巩富文  黄海 《人民检察》2013,(23):16-21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具有合法性、制衡性、独立性、建设性、程序性五个基本属性;其监督范围不应当局限于《通知》所确定的执行机构存在明显错误的执行不作为情况,还应包括执行依据是否合法和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两个方面;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既可以由检察机关依职权决定,也可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应当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多种监督方式统一为检察建议的形式,只是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体现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1.
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恒 《河北法学》2008,26(7):183-186
在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中,行使最"杂"的莫过于民事检察权了。民事检察的范围,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仅是"生效的判决和部分裁定";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考察包括任何公权力机关对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从法理上评析: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必须规范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行使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公权力机关不正确实施国家民事法律,构成了民事检察监督的事实原因。民事检察权力运用是否正确依存于民事审判权力。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在对象上,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机关(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容上,应当围绕民事法律在公权力机关的实施;在阶段上,包括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任何阶段。  相似文献   

12.
法律文本中,宪法规定了检察权的性质,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检察权作出完整的规定,仅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距离民事检察权的理想状态存在很大差距.本文认为,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借助民事检察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未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专章规定民事检察权.只有系统地建立相关的民事检察制度,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相似文献   

13.
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方式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制度对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方式是民事检察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核心问题。检察机关履行监督权只能以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出现,以确保民事审判的公平公正。要逐步从加强抗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权限、适当拓展监督的范围、健全监督途径等方面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相似文献   

14.
曾培芳  吴洁 《时代法学》2005,3(6):54-60
民事检察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权力,目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民事检察权可以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判决的终局性产生影响。现行的民事检察权需要完善。完善民事检察权应当正确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以及民事检察权与当事人诉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已成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包含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内容.提升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能力主要应从加强法律监督制度供给和创新法律监督方式两个方面来进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制约...  相似文献   

16.
作为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关系基础的审判权、诉权、检察权之间不断呈现冲突,影响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和谐的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关系要求在立法上明确界定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及程序,加强诉权保障,强化诉讼程序指挥权;司法上应树立共同的司法理念和司法价值观;同时,民事检察工作也要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深入改革作出适当的转型,指导思想上要从有错必纠向依法纠错转变,监督手段上要从注重制约向注重保障转变,监督内容上要从注重实体监督向注重程序监督转变,监督程序上要从任意司法向程序司法转变。  相似文献   

17.
试论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此次修改中变动最大的要数审判监督程序和强制执行程序两大部分。但从修改的内容和民事执行中现存的问题来看,强制执行的修改依然无法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针对现存的"执行乱、执行难"问题,民诉法仍没有提供很好的对策。确立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建构进行论证,旨在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从建立之初至今,曲折发展,其中彰显了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的深度变迁.《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旧理念冲突和调和下形成的修法内容使民事检察监督陷入形式上强化而实质上弱化的困境,应当树立权力制约理念,强化权利保障理念,解决民事检察监督中不同理念的冲突,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阻碍民事检察监督的结构性问题,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完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李浩 《法学研究》2014,36(3):130-147
对民事调解书进行检察监督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也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新任务。对调解书的监督与对判决、裁定的监督存在多方面的差异,只有充分认知和把握两者的区别,对民事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才能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中的"调解书",解释上应包括调解笔录、司法确认裁定书,但不包括仲裁调解书。对调解书的监督,应当采用依职权监督的方式。授权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的规定属于法律中的一般性条款,检察机关正确实施监督的关键在于恰当界定调解书是否损害这两种利益。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用目的性扩张的解释方法,调解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损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也应当视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的调解书,也应成为监督的对象。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时,还应注意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一些情况下难以精确地界定和区分。  相似文献   

20.
姜伟  韩炳勋 《法律科学》2014,(2):154-162
检察活动原则是对检察工作根本性、整体性的要求,贯穿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性质,规范着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活动,对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活动原则主要有法治原则、检察一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理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等,这些原则不仅对检察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也是检验检察权行使合法性和合理性的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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