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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司法鉴定是目前相对缺乏合理规则和理论研究的法律领域之一。本文通过解剖最高法院(2011)民一终字第41号判决书,针对判决书涉及的司法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采信上存在的问题,指出建筑工程造价纠纷审理陷入了"以鉴代审"即鉴定机构左右案件审理结果的困境。本文认为:"以鉴代审"现象起因于法官缺乏建筑专业知识,但根本原因是制度缺失。现行司法鉴定规则的宗旨是规范鉴定机构和诉讼当事人,这是根本性错位。司法鉴定中,法官是司法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的唯一控制者和权力行使者,司法鉴定规则应着眼于规范法官的行为,细化法院委托鉴定规则和鉴定结论的质证规则,确立鉴定结论不得与其他证据和常理相冲突原则、鉴定结论零瑕疵采信原则。本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对案件的技术问题和鉴定结论进行全面审查乃是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必然要求,法官应正确区分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通过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专家陪审员制度,以及规范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标准与方式防止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随意性问题等途径,切实加强对技术问题的审查能力。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补充,专家辅助人的资格无须限定职称、学历、职务等条件,应构建独立的程序规则,规范专家辅助人出具的书面意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抗辩权,防止司法鉴定直接决定案件审判结果。  相似文献   

3.
吴剑锋  孙东东 《证据科学》2001,8(4):232-238
第四章司法鉴定制度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 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司法鉴定制度不仅要对鉴定活动进行规范,而且要以运用鉴定结论的证明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所称司法鉴定制度为广义的概念. 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体制、鉴定人、鉴定的程序制度和鉴定标准化方面.应当说这已经奠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从总体上讲,还不够深入,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节外国司法鉴定制度分析 与法系的划分相似,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两大法系之间的司法鉴定制度差别甚大,而法系内部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也有许多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再细分而一并讨论.  相似文献   

4.
第四章司法鉴定制度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 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司法鉴定制度不仅要对鉴定活动进行规范,而且要以运用鉴定结论的证明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所称司法鉴定制度为广义的概念. 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体制、鉴定人、鉴定的程序制度和鉴定标准化方面.应当说这已经奠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从总体上讲,还不够深入,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节外国司法鉴定制度分析 与法系的划分相似,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两大法系之间的司法鉴定制度差别甚大,而法系内部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也有许多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再细分而一并讨论.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鉴定制度中重新鉴定是检验和纠正鉴定结论有效途径,由于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及立法的不足,重新鉴定不仅没有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应有的功能,反而成为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固疾。法律中对重新鉴定相关规定的欠缺是重要鉴定现存诸多问题的根源。当前需要完善鉴定决定机制,规范法官审查、采信鉴定结论的程序,健全重新鉴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6.
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从鉴定制度的运作实际来看,主要有两个问题,即重复鉴定和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公正性问题。完善证据制度还需从立法来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主要是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中最基本的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条件。在诉讼实践中,鉴定结论往往是以单位的名义而没有鉴定人员的署名。因此,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中,应明确鉴定人负责制。  相似文献   

7.
包大进 《证据科学》2005,12(4):241-244
随着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司法鉴定将朝着社会化的方向进行改革。司法鉴定的社会化必将加剧鉴定机构经济利益和社会公信力之间的冲突。自行委托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大幅度上升。如何保证鉴定质量,法官如何审查鉴定结论,值得关注。通过调查发现.当前自行委托鉴定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主要有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随意性大,鉴定结论采信的少,重新鉴定的多,  相似文献   

8.
随着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司法鉴定将朝着社会化的方向进行改革。司法鉴定的社会化必将加剧鉴定机构经济利益和社会公信力之间的冲突。自行委托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大幅度上升。如何保证鉴定质量,法官如何审查鉴定结论,值得关注。通过调查发现,当前自行委托鉴定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主要有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随意性大,鉴定结论采信的少,重新鉴定的多,有违设置自行委托鉴定、司法鉴定社会化制度的初衷。笔者试想通过分析自行…  相似文献   

9.
应当有效遏制司法鉴定中重新鉴定的无序状态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在司法鉴定制度中重新鉴定是检验和纠正鉴定结论有效途径,由于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及立法的不足,重新鉴定不仅没有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应有的功能,反而成为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固疾。法律中对重新鉴定相关规定的欠缺是重复鉴定现存诸多问题的根源。本文在分析了重复鉴定立法成因的基础上,对重新鉴定制度的法律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完善鉴定决定机制,规范法官审查、采信鉴定结论的程序,健全重新鉴定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0.
司法鉴定若干理论问题研究(2)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98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 )第四章 司法鉴定制度第一节 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 ,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 ;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 ,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 ,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 ,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 ,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 …  相似文献   

11.
司法鉴定实行保密制度不利于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与我国司法体制及诉讼制度的改革精神不相吻合,在现代法治理念中,司法鉴定应当走向公开。并还论证司法鉴定公开制度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构,是正确理解、认识、评判和运用鉴定意见的需要,也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性质的根本要求。应当准确把握专家辅助人的法律属性、合理界定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资格、适当扩展专家辅助人帮助的主体范围、有效确定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时间和依法确立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活动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以充分保障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功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3.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及其方法论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治斌 《法律科学》2006,24(1):35-43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有二层含义:其一指法官从现行法体系中找出那些能够适用于当下案件的法规范或解释性命题的活动;其二是指在没有明确法规范或解释性命题可以适用的情况下进行漏洞填补或自由造法的一系列活动。法律发现方法主要有法律识别、法律解释和漏洞填补几种。在适用法律中,法官关于法律的认识、法渊理论、诉讼参与人等因素都会影响法官的法律发现。  相似文献   

14.
王云海 《法律科学》2003,(6):116-121
日本司法鉴定制度既不能满足诉讼对鉴定的需要 ,又影响了鉴定人的水准和鉴定结论的质量 ,成为导致诉讼非公正性和非效率性的重要原因。但其目前所进行的司法鉴定改革及诉讼专门委员会的设立都以法院为主导 ,虽易实现效率性 ,但难于保障公正性。中国应当吸取日本的教训 ,不仅注重规定鉴定结论与诉讼或法官的关系 ,而且更应注重建立中立的、统一的司法鉴定组织 ,注重使其他鉴定人员与司法鉴定挂钩 ,注重司法鉴定人员的司法和科学素质。  相似文献   

15.
201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出庭的两个功能,但实务中该两个功能的实现并不充分。在此背景下,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探求专家辅助人功能适用中的现状,尤其是案涉专门性问题无法委托鉴定时,如何借力专家辅助人的第二功能而解决该专门性问题。分析发现,法院对专家辅助人意见的采用过于依赖专家辅助人的站位或资历,且专家辅助人制度启动程序单一。因此,专家辅助人功能之实现,应当注重专家辅助人的专业性;应允许法院组织专家辅助人就相关专门性问题进行论证,且该专家论证意见同样应当属于“专家意见”而非“当事人陈述”。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法官庭审指挥权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蔡杰  冯亚景 《法学研究》2006,28(6):113-124
近年来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一直强调弱化法官在庭审中的职权,而主张学习英美当事人主义模式下法官的消极克制。但是,弱化法官职权并让法官消极克制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法官在庭审中的能动性。为实现审判之目的,保障庭审公正、高效和有序,必须赋予法官庭审指挥权。庭审指挥权包括诉讼许可和禁止权、程序异议裁决权、庭审引导权和告知权、证据调查指挥权、诉讼进程控制权和庭审秩序维持权。在我国,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庭审指挥权体系以及控辩双方权利救济机制,促进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客观化和检察官地位的当事人化,并通过转变司法观念和提高法官素质保障庭审指挥权的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17.
Urgent problem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on medicolegal evaluation of vehicle trauma were studied. One of perspective ways of increasing scientific control and evidential value of expert conclusion is pointed out. Use of mathematical methods and personal computers in expert evaluation of vehicle trauma is recommended. Expert differential diagnostic system (impact-overrun) developed is described and operating condition of personal computer is given.  相似文献   

18.
占善刚  刘洋 《河北法学》2020,38(4):33-45
为保障民事诉讼程序适法流畅地推进,当事人及受诉法院应当遵循民事程序规范的要件、方式实施诉讼行为,但由于不同程序规范各自的制度目的、性质以及强行效力存在差异,违背程序规范的诉讼行为未必无效,应当对民事程序规范作出层次划分,用以判明不同性质程序违法的效力状态。遵循程序正义与程序安定相平衡、行为规范与评价规范相分离、程序错误与救济手段相匹配的程序法理与解释方法,以程序规范的效力等级为依据,可以将民事程序规范划分为训示规范与效力规范,效力规范可进一步区分为任意规范与强行规范。以此层次论要求审视我国民事程序立法,其失范处主要有三。其一,二审发回重审的程序违法事由偏离发回重审的制度趣旨,且不符合例示规范的要求;其二,再审程序违法的诸事由分属不同层次,仅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诉讼代理权不合法三项违背强行规范且符合再审的补充性与谦抑性特质;其三,程序异议权的制度性缺漏肇致司法实践中大量违背任意规范的"一般性程序违法"缺乏及时有效的规制手段。应当依据科学的民事程序规范层次化理论对我国民事程序规范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19.
Although anatomically detailed dolls are becoming the most commonly used tool in the validation of sexual abuse allegations, their use is not without significant problems. This evaluation of the psychometric properties of the dolls using the existing empirical literature reveals that there is considerable difficulty in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dolls, administration and scoring procedures, and training in the doll's use. Furthermore, appropriate norms have not been developed. Although good interobserver reliability has been reported, the construct and 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 has not been demonstrated consistently. The current lack of an empirically based psychometric foundation does not support the use of the dolls in validation interviews, nor the admissibility of doll-based evidence in legal proceedings.  相似文献   

20.
Discusses problems in forensic medical expert evaluation of the severity of dental injuries. Analyz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dental injuries and criteria for their expert evaluation. Considers some disputable and contradictory problems in expert interpretation of dental injuries involving complete loss of teeth and evaluation of injuries in subjects with maxillodental diseases. Offers approaches to solution of these problem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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