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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2 毫秒
1.
刑事被害人作为直接受害人,其权利无论在法律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遭受冷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不仅承受着实体利益的丧失,程序权利亦未得到有效保护,适种权利保护薄弱背後有其深刻的社会动因。鉴于刑事被害人现实的权利境遇,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措施自然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中,国家追求的目标是追究和惩罚犯罪,而对被害人来说可能更关注自身受损利益的恢复和补偿。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保障被害人权利方面的立法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面对我国刑事被害人存在的诸多问题,需从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对犯罪追诉杈的法律保护,并在司法上完善执行阶段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直接关系着其权利的保护状况和损害的弥补程度,保护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刑事诉讼架构的平衡,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也是保护公民人权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在刑事被害人保护方面存在缺陷,如何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在我国的保护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应当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认识到保护被害人权利的重要性,在宪法和法律中强调被害人的权利,让其享有上诉权等,并且在物质上要对被害人有所救助,这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害人权利经历了一个从衰落到重新重视的过程。出于对过去的反思,国际社会试图建立起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国际司法准则,包括以欧洲为代表的区域性法律保护机制和联合国的全球性司法准则,其中以欧洲的区域性法律保护机制和准则最为完整和完善。这些国际司法准则包括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各个方面,为我国构建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应当借鉴国际准则,完善我国关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刑事被害人要求刑事程序保护日见高涨,被害人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与被告人权利刑事保护相比较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被害人庭审参与权学界未予以明确的界定,对其内容立法规定也不够完善,并且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参与庭审的权利保障不力。因此,完善相应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参与庭审的权利,是完善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可行办法。  相似文献   

7.
刘穗坚 《法制与社会》2010,(24):140-141
刑事司法中,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伴而生,过去,我们把过多的目光聚焦到了犯罪人的权利保护上,而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方面有所疏忽。本文从刑事被害人在现行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的缺陷这个角度出发,就公诉案件中自然人形态的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缺失及完善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8.
李寅旭 《法制与社会》2012,(23):243-244
上世纪60年代前的各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呈现出一个鲜明的趋势:大多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却鲜有人问及.随着各国暴力犯罪案件数量的增加,普通民众的危机感增强,使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被害人的重要性.本文拟从介绍刑事被害人的内涵入手,又通过阐述现代国际社会两大法系典型国家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发展及呈现出的各自特点,结合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提出若干建议,以期待对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张亮  赵智慧 《法制与经济》2008,(12):76-77,79
“有犯罪必有被害,有被害必有救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进步的标志,关注弱势群体意味着社会的文明与富庶,当我们津津乐道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中终于获得了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斗争胜利时,绝对不应当忘记遭受犯罪行为切肤之痛的被害人的呻吟与呐喊,也没有任何借口对这种呼声置若罔闻。刑事审前程序属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部分,此阶段的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和权利是错综复杂的,因此审前程序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整个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0.
王维 《政法学刊》2006,23(5):80-84
刑事诉讼中,国家追求的目标是追究和惩罚犯罪,而对被害人来说可能更关注自身受损利益的恢复和补偿。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保障被害人权利方面的立法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应借鉴西方国家维护被害人求偿权的立法和实践,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际,主要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切入,从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对犯罪追诉权的法律保护,在司法上完善执行阶段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11.
刘瑛 《时代法学》2013,(6):100-108
减损规则普遍见于国际法律文件和各国国内法,它符合效率、诚信、公平原则,也符合商务实践的通常做法。减损本质上是受损害方的单方行为,受损害方应在现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合理是双方权利义务平衡的关键。在违约方不交货或不付款的情况下,替代交易是通常的合理措施,但也不绝对。在迟延交货、交货不符等情形下,补货或修复是相对比较常见的减损措施。实践中,合理性的判断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来考量。中国法院和仲裁庭在CISG案件中较好地适用了CISG减损规则,但也存在问题,而中国《合同法》的减损规则也宜通过司法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2.
根据起诉资格的私法模式,救济与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只有那些自身权利受到威胁(或损害)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救济。然而,此种旨在维护个人普通法权利的私法模式对于规制型国家中大量出现的制定法利益已不敷其用,从而导致体现这些制定法利益的公共起诉资格模式应运而生。该模式确认起诉资格的标准相继体现为不法侵害标准和“当事人遭受损害”条款标准,并且宽泛的“当事人遭受损害”条款标准导致的违宪争议也随着法兰克弗特法官所创造的“私人检察总长”术语而得以消解。  相似文献   

13.
对加害给付概念与救济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害给付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侵害对方当事人固有利益的违约行为,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受损害方有权在二者中选择其一保护其利益。这是我国关于加害给付的主导观点,其影响了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然而,这种观点是否得当颇值商榷。加害给付应为债务人有责违反合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财产利益损害并不排除可能同时侵害债权人履行利益的行为;对于加害给付的救济并非只能依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责任竞合来处理,而应根据加害给付侵害的利益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4.
王锴 《法学杂志》2022,43(1):123-132
没收违法所得是不是行政处罚或刑罚,并不取决于采取总额原则还是净利原则,还需要从其目的上进行判断。财产权属于法律上形成的基本权利,立法机关在确定财产权的保护范围时享有形成自由。违法所得不属于宪法上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范围,由此也否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制裁属性。无论刑法上还是行政法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更多的是一种矫正不公平财产秩序的措施,与民法上不当得利返还的理由类似。当然,立法在规定没收第三人的获利以及没收前是否对受害人进行退赔时,涉及到对第三人和受害人的私有财产权的限制,应当进行合宪性分析,避免对其私有财产权构成侵犯。  相似文献   

15.
武腾 《华中电力》2022,(1):20-32
《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的主要规范目的是,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承认权利人的追认会产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就适宜承认存在效力未定的处分行为。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在解释论上具有可取之处。在传统债法上,无权处分致使给付不能的,存在适用债务不履行责任抑或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争论,两方面规定在构成要件上有实质区别。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实行救济进路,第三人享有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致使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或第612条,两者在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效果上并无实质区别。《民法典》第612条中规定的第三人“享有权利”文义范围较窄,应当对其进行目的论扩张,将第三人“过去享有权利”且主张权利的一些情形纳入其中;即使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仍可认定出卖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相似文献   

16.
比较视野下的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被害人学及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世界各国纷纷加强了刑事被害诉讼权利的保障。尽管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将刑事被害人提升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赋予了多项诉讼权利。但与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因此,通过对域外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进行比较研究,吸取其精华,将会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122条赋予了受损害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择一请求”权,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突破。但是,当两个请求权所指向的利益可以独立并存时,该法条规制乏力,有明显缺陷,应予以修补。应当既承认受损害方的诉讼选择权,又同时维护其两方面的实体利益。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近年来才出现的诉讼形态,如何真正地保护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惩治过错方的立法目的,必须把握好证据这一关。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面临无过错方举证难的问题,从而制约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现。为此,笔者认为,要解决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举证难的问题,一是针对隐秘的婚外同居,要着重运用证人证言来连环证明事实,也可根据民诉讼法有关规定,申请由法院负责收集;二是针对受害者身受的家庭暴力,要强化各种证据证明力;三是针对虐待遗弃行为,应充分运用证人证言来证明事实。而从根本上说,要解决举证难问题,立法上应对无过错一方举证问题有特别的考虑,对举证责任要求不能过于苛刻,从而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GATT/WTO下第三方参加诉讼制度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GATT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第三方参加诉讼制度 ,尤其是参加专家组诉讼程序 ,其司法实践总是走在法律理论的前面 ;而国际法院争端解决机制中第三方参加诉讼制度 ,其司法实践总是恪守法律对第三方参加诉讼的方式、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明确规定。这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参加诉讼制度 ,前者有逐步向后者靠拢的趋势 ,特别是体现在专家组授予第三方特殊诉讼权利方面。本文认为 ,DSU应该对第三方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做出明确规定 ,以更有效地发挥第三方参加诉讼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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