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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理性看待最高人民法院对齐玉苓案“批复”的废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齐玉苓案批复引出的问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以下简称齐玉苓案批复),该批复经媒体大力宣传后,被夸大成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有部分学者对此持相同态度,认为齐玉苓案批复是我国人民法院适用宪法解决案件的开端。  相似文献   

2.
经过200多年的演变,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美国经济已发展为"混合"经济,即自由的和受管制的市场经济.这种发展无不与美国宪法密切相关.美国宪法不仅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而且其多项规定直接影响到美国的经济生活.相关规定包括宪法第1条第8款;宪法第1条第10款;宪法第4条;宪法第6条等.由于美国宪法条款用语笼统,为立法和司法解释留有巨大的空间,因此宪法中关于调整美国经济生活的规定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生活的不同方面,演绎出丰富的内容.本文仅对上述美国宪法的相关条款的具体适用进行讨论,以明确与美国经济生活有关的比较重要的宪法概念,进而了解美国宪法在指导美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上诉人齐玉苓与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第八中学,山东省滕州市教委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这是全国首例以司法手段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案件,开创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先河。  相似文献   

4.
李敏 《法律科学》2015,(3):96-111
《民法通则》第6条后半句要求民事活动(于法律无规定时)遵守国家政策,但未规定违反国家政策的法律后果,因此并无行为规范的性质,仅有法源适用规范意义。国家政策因本条规定而跻身于民法法源,其范围应当限于国家最高一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司法实务中,第6条及国家政策的适用颇为混乱,误用、滥用第6条或国家政策的判决屡见不鲜。作为权宜之计的"遵守国家政策"之规定现已丧失立法基础,现行宪法性法律和民事基本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均未承认国家政策的法源地位。国家政策亦不具有作为民法法源的形式正当性与实质正当性。《民法通则》第6条后半句事实上已被废止,整条亦无继续存在之必要。国家政策或可作为辅助资料,发挥裁判说理参考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包括国家和公民之间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所存在的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6.
徐振华  范莉 《法律适用》2013,(10):61-66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涉及侵犯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判决时已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问题,六部委规定"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依法返还被害人或者上缴国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66条第1款亦已作规定。〔1〕而对判前尚未控制的违法所得,司法实践中对判决适用第64条及判决  相似文献   

7.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通过了《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其废止理由是已停止适用。笔者认为,这一理由难以成立。在此次废止的27件批复中,除齐玉苓  相似文献   

8.
《法学》2009,(11)
【编者按】长期以来,高校录取标准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别对待,同一所高校对各地考生设置了截然不同的标准,来自不同省市的考生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受教育机会。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表明中国公民的  相似文献   

9.
陈鹏 《法学家》2012,(4):29-39,177
《刑法》第12条第2款可称作"有利溯及之例外"条款,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牛玉强案就涉及这一条款。对于该条款的解释,刑法学上的观点大致可类型化为"完全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以及"完全不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与"完全不适用说"意在排除该条款在某些个案中的适用,但两种学说都面临一系列学理上的难题。如果引入宪法层面的判断,则可对该条款进行合宪性限定解释。其路径有二:一是以限制基本权利的比例原则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加以限缩;二是将罪刑法定原则解释为具备宪法位阶的原则,继而将一部分有罪判决排除出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前言第1条本法典适用于国家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行政法庭。第2条判决以法国人民的名义作出。第3条判决以合议的形式作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条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未经法院允许,行政决定不因诉讼而中止执行。第5条案件的审理采用辩论形式,辩论原则同样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审理。第6条辩论是公开进行的。第7条法庭中有一名成员行使政府专员职能,独立地、公开发表他对于案件的意见和解决方案。第8条法官秘密评议。第9条判决需要说明理由。第10条判决是公开的,需要署法官的名字。第11条判决可供执行。第一编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第一章…  相似文献   

11.
孙婷婷 《中国律师》2001,(12):29-30
在齐玉苓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神,直接援引宪法中关于“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作出了判决,这是新中国成立52年来,宪法首次被用于司法实践。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那么,到底怎样看待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批复》呢? 这个《批复》是针对公民在宪法上的受教育权作出的,那么我们自然就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这个《批复》的内容是否属于宪法解释的对象。目前,法学界关于宪法解释的对象问题尚未达成共识。理论和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整体宪法说。…  相似文献   

12.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宪法司法适用从内容上看,就是法学界所说的“宪法司法化”。我不采用“宪法司法化”一词,是因为其中那个“化”字似乎暗舍欲将宪法典的适用权全让法院包揽并排斥立法机关等主体适用的意思。宪法司法适用的提法与法理学的“法律适用”概念比较好衔接,因而含义也较易为人们所把握。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引出的思考 宪法司法适用问题长期以来没几个人重视,最近几个月突然热火了起来,必有其复杂的原因。 从表面看,亡是因一个以齐玉苓女士为原告的案子而起。齐玉苓最终胜诉的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如下:1990年山东某市中学生齐玉苓考上…  相似文献   

13.
文章通过回溯立宪史中相关条款的立宪原旨、宪法文本结构中的内在逻辑,旨在阐明宪法第52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被规定为宪法义务的意义所在。而该条款之所以被认为缺乏规范性进而须从宪法文本中清除,实际上也是对宪法作为根本法所具有的抽象性和间接适用性的误解。另外,宪法除了规范性的一面,还具有政治性和伦理性的特质,所以宪法第52条所具有的道义性和政治性的一面并不能成为其无法作为宪法义务的理由。  相似文献   

14.
宪法规定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也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机会却是不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实现不充分。  相似文献   

15.
陈思融 《中国法学》2015,(2):234-247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6条规定了一种"新"的判决方式——补救判决。早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就初步确立了该种判决方式,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司法实践对于该判决方式的适用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救判决的法律效果。因此,以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为依据,对补救判决的适用情况进行归纳分析,不仅有助于修法后补救判决的正确适用,而且对于提升法院补救判决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由于人与人格、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人的尊严与一般人格权存在不同,我国《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无法与德国基本法上的"人的尊严"进行简单的类比或者等同。我国《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更倾向于一般人格权,将人格与尊严放在一起只是为了提高人格权的保护力度。民法上一般人格权是宪法上一般人格权"间接"适用于民法的产物,同时,民法典规定一般人格权成为民事立法者落实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结果。宪法上一般人格权和民法上一般人格权都旨在对未列举的人格权进行保护,其具体内容都需要通过司法实践来进行填补,但是这种填补必须依据宪法和民法上有关一般人格权的规定来进行,这是法官依法审判的应有之义。一般人格权内容的非法定并不排斥其依据的法定。  相似文献   

17.
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是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核心和难题。本文选取一则公报案例,试图在其与下级法院同类案件判决的关系中认识其效力。在规划行政许可侵犯相邻权争议案件审理中,公报案例采用"行政义务遵守"的审查标准,形成了"合法即不侵权"的论证思路。经过对一组同类案件判决在法规范解释、采用的审查标准和论证思路等方面的分析和比较,可以发现公报案例对于《城市规划法》第32条的适用和解释发生根本转向,并在其后下级法院同类案件判决中被沿用和简化。由此,可以初步推断公报案例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它主要表现为判决思路的内容说服力和权威判决的形式说服力。无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是否以及如何被规定,这种事实上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影响的揭示应当通过运用法解释学提取先例性规范并归纳其发展来呈现。判例的研究和竞争将促进法律适用和解释的稳定性和开放性,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则可能得以统合实现。  相似文献   

18.
赵谦 《法商研究》2014,(2):58-66
土地整理权属应从宪法寻求其根本依据。"宪法依据"问题在本质上可分为"立法为什么要依据宪法"、"立法依据宪法的什么"、"根据宪法如何科学地立法"三个层次。运用规范实证分析方法逐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0条规定之自然资源非私有、土地非私有原则,可以厘清我国土地整理权属设置的宪法依据,进而确立自然资源非私有原则指引欲开发之未利用地、土地非私有原则指引欲整理之低效耕地的宪法依据适用路径,最终实现整合相关立法以便对土地整理权属设置予以类型化科学规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涉及对商业言论的限制,鉴于言论自由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因此需要考虑宪法权利规范对于该条款的影响。宪法权利规范通过两条路径,其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条款,其二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之构成要件,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释、适用发生流贯性的作用。在前者,其影响"诚实信用"、"公认的商业道德"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在后者,其影响"引人误解"中的"人"的选定,"人"的认识水平的假定以及误解可能性的认定。  相似文献   

20.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宪法司法适用问题讨论热后面有深层原因。与齐玉苓案相关的最高法院《批复》纯属多余,谈不上有什么“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司法抢滩”的空间很小,不可能有很明显成效。法学家和法官不应试图以突破现行宪法架构的方法来保障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私法化之利弊是非”问题纯粹是误解宪法地位的产物,是假问题。解决宪法适用不充分问题须立足现实,适应中国基本情况,应以促进宪政立法取代酝酿中的最高法院造法,并促成宪法监督机构的专门化,不必老是复述美国那个马伯里诉麦迪逊的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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