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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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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通过对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连带责任的分析,以及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后果的分析,阐述了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连带责任"的规定与公司人格否认理论之间的矛盾,进而说明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独立人格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总结出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本质所在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限制,而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否认。  相似文献   

2.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一项英美法系的公司制度,是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时,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公司法人格外部逆向否认概述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即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正向否认"。事实上,  相似文献   

6.
人格混同的姐妹公司共担责任的法理基础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确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定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针对股东操纵姐妹公司导致人格混同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却常常是判决姐妹公司共同承担责任,而没有追究股东责任,其法理依据何在?本文通过探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结合我国审判实践以及学者观点,指出人格混同下姐妹公司共担责任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公司法人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一种补充。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为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但当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公司之控制股东滥用时,法院将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无视公司人...  相似文献   

8.
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一人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为了防止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而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子以否认的制度。  相似文献   

9.
李珍 《法制与经济》2009,(10):67-68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内涵、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作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10.
公司以它独具的责任形式受到各国青睐。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或实践纷纷引入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加以修正。修订后的我国《公司法》也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但仍须进一步明确其责任主体、完善举证责任的归属、并以列举的方法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各种情形。  相似文献   

11.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已经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不但突破了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而且推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建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公司法修订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里,该制度并未得到较好的运用,不是因为司法实践中缺乏案例,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规定得较为原则,司法工作者不敢大胆适用。为此,本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由来,法理基础,本质,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其含义、理论基础和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作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内涵、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作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14.
苏颖 《法制与经济》2008,(20):78-79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5.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6.
<正>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第64条又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情形作了专门的规定。由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首创,无论是英美法中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1〕还是德国法中的责任直索制度,〔2〕都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起来的。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充  相似文献   

17.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公司得以产生的前提,现代公司制度也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无疑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为了防止现实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坚持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人人格独立的一个例外是顺应形势之举,但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刘嫣 《法制与社会》2010,(32):45-46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得股东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时得到规制和追究,是对公司人格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和必要补充。然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自身特性,我国特有的国情,加之我国对该制度仅做原则性规定的现实,使得司法部门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时,不可避免的遭遇困难和窘境。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正确和恰当的适用该制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及实现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中所谓“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时,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拟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出台的背景、现实意义的介绍,提出自己对完善该项制度(立法)的一点建议,期收抛砖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20.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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