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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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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并不是什么创新,而是一种法律制度。让代表回归选民既是《代表法》规定的法定责任,也是推进民主法治的具体实践。”这是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耀松在今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的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现场交流会上的一席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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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单位,对于不合格、不称职的人大代表一免了之的做法,似乎过于简单了。
人大通过合法程序罢免代表职务,这是《代表法》中针对人大代表监督的规定,合理合法。但是,对代表的监督,难道就仅限于罢免吗?人大代表出了事,才将其代表职务罢免,这能说是对代表负责、对广大选民和社会负责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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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人大代表根据《地方组织法》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也正因为如此.形成了代表整体素质的巨大差异,致使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活动水平参差不齐.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是强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活力和做好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使县、乡(镇)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只有在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增强代表活动的成效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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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对人大代表实行“两卡一册”量化考核制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远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登记卡》、《远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记载卡》、《远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发到每个人大代表手中。对代表参会学习、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代表专线电话联系选民、代表参加小组活动、代表为选民服务等方面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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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选区或选举单位便是代表的“家”,是代表获得授权的渊源。为此,《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常回家看看”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然而,一些代表自当选以来很少或从未“回家看看”,以致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了。一个脱离了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选民没有感情的代表,可想而知,怎么能寄希望其为民代言、维护选民利益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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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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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任期内实现“区人大代表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的目标——闸北区人大常委会为更好地完善代表工作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让代表定期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同时组织选民进行评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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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如何有效履职,选民如何监督代表,一直以来都是各级人大不断探讨的话题。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之家”制度,让代表活动更具实效性。上演了新时期人大代表爱民为民的真情影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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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建立和完善代表信访接待制度,在各选举单位建立“人大代表之家”等。为深化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与选民加强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从本届开始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记录内容包括:代表参加或列席各类会议、参加视察或执法检查、联系选民等情况。此项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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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有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这是由代议制的“谁授权谁监督”的原则决定的。具体来说,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人大代表就要由选举他的选区的选民来监督,由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由选出他的选举单位来监督,比如全国人大代表要接受选举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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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是近年来地方人大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创造出来的监督代表履职情况的有效形式。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但选举之后,他们代表人民履职的情况怎样?为人民做了一些什么事?大多数选民不得而知。就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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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当监督人大代表更好行使权力的“紧箍咒”一个紧接一个出现在前台,做个“荣誉代表”、“举手代表”的市场还会存在吗?无疑,在2005年春的气息里,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选民监督人大代表、下级人大代表监督选举产生的上级人大代表的链条式监督,正构筑着一条“完美”的权力监督和制衡链,它将在未来的中国政治舞台上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这条完美监督链条下,从前的“荣誉代表”、“举手代表”们不会再感到轻松,要么走进“江湖”,执选民之手,倾心交谈、了解其疾苦,为其鼓与呼;要么在那坐立不安,心惴惴然,或选择离开这个位置,由更适合的人来代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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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导刊》2013年1月号登载的由本刊记者王君宏、张双山采写的《人大代表接受"一年两评"》,深度报道了重庆市梁平县新盛镇人大"一年两评"代表履职情况,入选由《检察日报》组织评选的"2012人大监督十件大事",并名列第五,在全国人大系统引起较大影响。2013年1月7日出版的《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在开年第一期,就对过去一年民主法治建设、人大监督关注民生、立法工作等进行了全面回顾盘点。本篇稿件入选理由为:选民满意率从不足六成提高到八成,监督见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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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就是把人大代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使其更加自觉地执行代表职务,做一名让选民放心的人大代表。其好处至少有五个方面:第一,有利于选民了解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或在一年中,为本选区的选民,说了哪些话,办了哪些事,是否真正履行了职责。通过述职,选民就能一目了然。第二,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的执行代一职务的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