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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最高额抵押权作为抵押权的一种在中日民法中皆有规定。随着银行交易的愈加频繁,对已有债权进行一次性担保的抵押权已不能满足实务上的需要,故在最高限额内对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性交易产生的债权进行担保的最高额抵押权开始被广泛地利用。将复数的债权一起进行担保,能够提高效率且减少成本,能充分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最高额抵押制度在日本民法对其规定以前就已经在实务上有所利用,并发展到判例与法理中。从1971年日本  相似文献   

2.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沿革和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5年6月30日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其中首次以专节共4条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我国台湾地区1976年1月28日修订了《动产担保交易法》第16条,是台湾最初以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当然,台湾除此一条涉及最高额抵押外,还有很多判解对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胡巍 《理论月刊》2004,(5):123-126
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方式,担保方式的选择对实现债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探讨国家机关除不 能作为保证人外,实质上它可以作为抵押、质押等的担保人。  相似文献   

4.
蒋晴 《新东方》2007,(1):42-46
一、抵押权及其效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动产的占有,同时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称为抵押。抵押权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用以担保债权受偿而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所享有的利益是物的交换价值,即债务人届期不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担保物,以其价金偿付债权。  相似文献   

5.
抵押被称为"担保之王",是最具典型的担保方式,抵押登记制度在整个抵押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司法实践中,在抵押登记制度上仍存在一些争议较多的问题,笔者力图通过对不动产、动产的抵押登记效力及登记程序中存在的缺陷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为我国担保立法的完善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思考,为更好促进担保法律制度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6.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为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而产生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预购商品房抵押的出现与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兴起密切相关。对购商品房抵押及相关登记的认识模糊,影响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地产信贷资金的安全。应探讨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形式予以立法,或者将其纳入预告登记制度进行针对性立法,以维护我国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7.
<正> 抵押担保以其担保债权实现的可靠性而在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成为最乐于被接受的担保形式。依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法学理论上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财产抵押的抵押人,称作为物上保证人。在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抵押担保中,由借款人本人提供的财产为抵押物,法律关系也比较简单明了,贷款人届时行使抵押权也顺理成章,在此自不待言。但由借款人以外的第  相似文献   

8.
企业担保,英美法称之为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设定抵押,设押财产可自由流转经营,于特定情事发生后,设押财产结晶为固定抵押以偿还债权的抵押。近现代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多建立了这一制度。而我国现行担保法尚未提及。1999年10月,梁慧星教授牵头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第七章抵押权第四节中增加规定企业担保说明企业担保目前已在理论上得到承认,必将进入司法实践。但“草案”对企业担保权人的权利规定不尽完善。笔者认为弥补的方法是在法律中严格企业担保的设定,赋予企业担保权人相应的权利,明确规定各债权人的受偿次序。  相似文献   

9.
王永霞 《半月谈》2004,(2):74-74
房屋抵押是抵押的一种。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房屋的占有,而将该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等方  相似文献   

10.
一、债权的保全概述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获得清偿,可以根据民法规定的债的担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应用两种担保制度即“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的债权原则上是以债务人的总财产为担保,债务人财产的增减与债权人的利害关系甚大。如果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有能力行使,而不行使或者以自己的行为积极地使其财产减少,债权人当然不能坐视其自身的权利、利益受损而不顾。所以在立法上法律又赋予债权人两种权利,就有确保债权得以清偿的可能。这就是称为债权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之担保物权编是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统一、完善的中国担保物权制度。从确保债权实现、媒介资金融通、尊重意思自治、简化诉讼程序、强化诚信机制等方面评析其价值功能,从而体现担保物权立法的新趋势,立法理念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12.
我国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安排中的权利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清偿是破产法的核心问题。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立法,对劳动债权、担保债权和税收债权三种传统优先受偿权的顺序加以梳理,分析了三者存在的权利冲突问题,就此指出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合理安排破产清偿顺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肖鹏 《岭南学刊》2008,(6):97-99
债权让与担保是当事人协议创设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克服了典型担保存在的缺陷,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设立债权让与担保应当满足存在依法可以让与的债权、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债权让与担保协议、债务人通知第三人债权让与的事实、第三人放弃对让与债权一切抗辩等四个条件。  相似文献   

14.
最高额保证合同常见于银行贷款关系中,由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不同于普通保证合同,该类合同在保证期问、债务额的确定及当事人权利义务上均有很大的特殊性,要正确处理该类贷款担保的法律事务,必须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相关法律概念加以正确的理解,明确其与普通保证合同的差别。  相似文献   

15.
破产债权申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申报存在法定主义与法院酌定主义两种立法例。债权申报期限本质上是一种诉讼期间,逾期未申报债权在性质上丧失的仅是一种诉讼上的权利与地位,不会产生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的法律后果,其救济方式是补充申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劳动债权、税收债权没有申报义务。  相似文献   

16.
一、抵押期限的法律依据 ,实际工作部门的操作及影响对于抵押期限 ,现行《担保法》第52条规定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 ,抵押权消灭”。在实际工作部门中 ,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国土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无视《担保法》第52条的明文规定 ,对于“抵押期限”有不同的操作和做法。如 :有的登记机关内部规定 :“抵押期限”即债务履行期限 ,表现在贷款业务上 ,贷款期限有多长 ,抵押期限就是多长 ,二者同时到期 ,一天也不多 ,同时登记部门要求借贷双方将其载明于登记机关提供的标准抵押合同格式中 ;有的规定在建工程的抵…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农户由于自身资产局限性、抵押担保品不足等问题,正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国内外学者对农户信贷抵押担保问题做了大量研究,其主要集中在信贷担保的作用机理、农户可充当抵押担保品的财产和农户抵押担保替代方式三个方面。针对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如何创新农户信贷抵押担保方式,如何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评价当前农户抵押担保实施效果,以及哪些因素影响了农户信贷抵押担保方式实施效果等问题都还有待我们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不断地发展,传统的授信模式也随之发生改变,以往多以房产抵押或者信用为主,现今增加了担保措施和还款来源。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措施之一也日益凸显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转让和应收账款质押。为了利益最大化,债权人可能重复处理债权,将债权同时用于转让和质押,以获得更多的融资的情形,二者并存时难免会产生冲突。所以,应从应收账款转让与应收账款质押的基础理论出发,分析相关法律关系以及并存现状,从而对确立冲突解决规则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作为债的担保之一的撤销权制度,其中的重要内在涵义即通过撤销债务人的不当的积极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以担保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但由于现实中对其的把握不当,或虽然深解其意,但无法克服实际操作中的众多技术上的瓶颈。导致了撤销权于司法审判中被适用的程度和频率都要远远小于同为债的担保之一的代位权制度。而在众多问题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争议最大,其究竟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还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额,亦或是债务人不法处分的财产额。本文将通过对撤销权内在涵义的分析.权衡以上三种标准的利弊,进而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遗产债务清偿顺序立法尚不全面和系统,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安排欠缺合理性,从而造成法律适用的障碍,亦未能平衡多方当事人的利益。遗产债权实现机会与程度的竞争是其所彰显之立法价值与原则的竞争。我国遗产债务清偿顺序立法需遵循利益平衡原则、担保债权的限制优先性原则、保护弱者利益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我国遗产债务清偿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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