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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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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何一项权利都不可能凭空产生,总是与一定的社会背景相联系,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信访权利作为现实存在的一项权利,自然有着内在的演进路径。追溯信访权利的历史起源,比较分析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内容,对于充分发掘信访权利蕴含的法律价值,促进我国信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宪政视阈下当前我国信访困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红暄 《唯实》2009,(7):62-66
信访是公民和政治体系之间的政治沟通行为。目前,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公民信访、信访工作机构不能及时化解的问题和现象。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看,形成这种信访困境的原因主要有:地方公共权力高度一体化;人民代表大会信息沟通通道对信访通道的挤压;信访制度自身的缺陷;中国政治文化中浓厚的“清官”情结的影响。化解我国的信访问题,必须对现行的信访制度进行改革。信访制度的改革应是渐进的。应确立“民主”、“法治”、“以人为本”的现代信访制度理念;引入人大代表接访制度和律师参与信访制度,为信访通道分流减压;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整合现行信访机构,借鉴西方申诉专员制度,明确信访工作机构的权利救济功能和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3.
信访是反映社会矛盾的重要窗口,上访人在信访中的心态既反映了民众面对官民矛盾的特殊心态,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现实。上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博弈心态、妖魔化心态、功利心态、寻求公平的心态有其现实性的原因,也是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长期互动的结果,要关注上访人心态对上访人行为的导向性作用,加强信访规则、程序建设。  相似文献   

4.
我国信访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富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必然出现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而信访制度存在体制不顺、机构庞杂、功能错位、程序缺失等缺陷,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功效。为此,文章指出,作为信访制度一部分的人大信访制度更应发挥依法监督的实效,建立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建立倾听民意制度,建立重要信访个案交办制度。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因信访引发的各种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中,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尤为突出,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既牵涉到范围较广社会群体的诉求表达与利益实现,也涉及到我国行政、司法机关对信访行为处置定位及法律权威体现,是信访工作中一类比较特殊的情况。本文重点考察了广东省涉法涉诉信访的现状、特点,分析其高发的原因,对信访工作定位、处置方法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集体信访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现的必然结果,法与政策的矛盾或缺位、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对信访机构职能的认识不到位、信访体制机制的多重矛盾等都是引发集体信访的原因。预防和有效处理集体信访,应当提高决策质量、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7.
浅析“信访不信法”现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雁 《福州党校学报》2010,(5):49-50,74
民众把信访看成优于其他行政救济甚至司法救济的手段,这就是"信访不信法"现象。"信访不信法"现象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要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破解"信访不信法"现象,同时还要借助媒体的力量。  相似文献   

8.
虽然《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但现实生活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却长期被信访案件"终而不结"、"谁终结、谁被缠"等现象所困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现行的信访终结制度不够完善、上访解决问题的成本较低、属地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的手段欠妥等原因所致。因此,应转变作风,树立群众观念,依法规范信访部门的接访行为,依法做好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和督查督办工作,适时修改和完善《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访民的上访行为,依法终结信访案件。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于2005年5月1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依法保护信访主体的建议权、申诉权,但在保护中有规范,强化中有制约。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任何权利的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访权也如此。  相似文献   

10.
涉诉信访同样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困扰政法机关工作的一个难题。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相关法律的出台滞后于经济发展,移植法律的非本土化使法律体系"洋味十足",缺乏民众基础和认同感,导致涉诉信访频发。信访法律体系有待建立,目前的信访法律体系中,法律位阶最高的《信访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完善,使得实际工作中对涉诉信访处理人治色彩浓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要而紧迫。  相似文献   

11.
信访制度作为一项独特的制度安排,在维护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表达诉求、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营建社会和谐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发展加速化带来的新矛盾、新问题远远超出了既有信访制度的承载能力,因而使信访制度的存在意义受到了质疑甚至诟病,全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变得非常必要,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需要。为了确保信访制度改革之路不至于走上“唐吉坷德式”的幻象之路,就需要立足新时代的现实,从总体性视角把握信访制度所面临的社会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人的原子化以及道德碎片化等新情况、新挑战,在合时代、合法律、合需求、合道德的语境下对信访制度改革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2.
信访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政治法律制度设计。信访作为公民权利救济的一条途径,在实践中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伴随着产生了许多问题。理论与实践界一直对信访存在"废除论"、"强化论"、"弱化论"等观点。在我国信访作为一条权利救济途径,有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认识到信访量大、面广、上行趋势明显、非正常信访问题突出等现象。必须逐步推进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才能更好地发挥信访的救济职能。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信访规范化是前提,制度化是保证,法制化是目标,三者互相促进。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涉法涉诉信访作为法外解决的通道,当前已在我国呈蔓延态势,客观上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高发、多发的综合反映,主观上则是政法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效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从追求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目标出发,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理顺涉法涉诉信访入口、程序、出口等法治化路经,不仅直接关系民生、民权等社会层面问题,而且关涉法律权威和国家安宁等政治层面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4.
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作为调处社会矛盾重要途径的信访工作就要围绕“人”这个核心做好文章.研究上访人的心态及其行为,从微观视角审视信访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有针对性、系统性的做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有助于发挥信访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5.
陈丰 《求实》2013,(2):69-71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加,需要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政治认同是信访制度的政治心理基础,信访制度运行状况对社会公众的政治认同产生着双重影响;政治参与则是基于政治心理的政治行为,是实现公民信访权利的重要方式,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信访实践及其结果的影响。当前应当不断完善信访制度,使其发挥较好的制度绩效,这样才能有助于公民形成良好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认同,并且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  相似文献   

16.
对“非正常上访”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正常上访”的提出和运用,旨在限制、治理那些被认为是不符合正常上访标准和条件的信访活动.然而“非正常上访”界限的含混和涵义的宽泛,虽然在实用主义的意义上便利了各级党政机关对于信访的治理,但是却模糊了信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给信访人以博弈的空间,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信访治理的成本和难度.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宪法原则下,信访应是一个在法治的框架内予以解决的问题,因而需要依据法律标准来认定和治理群众上访.  相似文献   

17.
《求实》2013,(4)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当前农村信访出现了从维权型信访向牟利型信访转变、救济型信访向治理型信访发展等新的趋向,从中投射出我国农村改革过程中制度设计存有缺陷、结构安排断裂、规范体系缺失等深层问题与逻辑。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创新、重构基层治理和再造乡村文化等举措,才能有效应对当前我国农村的信访形势,促进农村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18.
"信访"实质上是民众与公共权力机关及其领导者交往、进行利益表达的一种方式,是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而非中国特有的现象;"信访"是国家实现社会管理的需要,处理"信访"工作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管理职能。现实中的"信访"行为具有未经整合或弥散化、功能尚未分化的特征;而从文件和法规文本来看,当前"信访"主要被赋予了"利益表达"尤其是"行政救济"的内涵,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信访机构功能日渐专门化、信访工作日渐规范化的趋势,也反映了信访制度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两难困境。  相似文献   

19.
姜明安 《前线》2016,(7):40-44
本文研究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的关系,主要探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供给侧改革对信访立法提出了什么样的需求,或者说供给侧改革导致了或将可能导致哪些社会问题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规范,引发了或将可能引发哪些社会关系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调整。其二,信访立法作为对社会的一种制度供给,其本身应该进行怎样的结构性改革。文章根据我国信访制度供给侧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和弊端,以及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对信访的需求,从扩大信访立法调整的范围、改革信访体制与确立信访制度的基本原则、重构信访机构与信访程序、改进信访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应通过立法推进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改革。  相似文献   

20.
实名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反映单位主要领导的检举、控告,不得转给该单位。近日,北京市纪委信访室发文重申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信访举报人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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