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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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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作了扩充性的规定,对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的罪名进一步确定,但该规定的合理性依据及其具体的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务界引起较大的争议。本文认为,对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司法认定和共同犯罪罪名的认定应遵循实质要件判断标准,即对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认定受贿罪时不能仅仅局限在采购环节。应当严格区分医生所收受商业贿赂的基础条件,如果是基于医生的行政职务行为而收受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论处;反之,如果基于其处方权而收受药品回扣等,则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对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罪名的认定,在复数实行犯情况下,以主犯的罪名将共犯分别认定为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其合理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共犯理论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调适。  相似文献   

2.
国有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既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又具有刑事违法性。《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国有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规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合法的正当的也是非常及时的,严密了刑事法网,为打击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特别是针对国有医院医生收受回扣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对商业贿赂犯罪规定单一的罪名,严格来讲,商业贿赂犯罪并非刑事立法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虽然现行《刑法》通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行贿罪等等罪名对商业领域中存在的贿赂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但现行立法在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犯罪主体、对象、法定刑设置等方面仍然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4.
两高《办理受贿适用意见》所作解释的内容不是仅限于受贿罪的适用范围,而是扩展到了受贿罪之外的其他贿赂型罪名,这是由于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同性,受贿罪与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对合性,以及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关联性,从而就决定了两高《办理受贿适用意见》应当适用于包括受贿罪在内的所有贿赂型罪名。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将"其他单位"规定为: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但是对村级党支部是否纳入其他单位却没有具体规定。本文试就村级党支部的法律属性和其成员受贿犯罪的认定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商业贿赂涉及到刑法中的八种罪名,这些罪名的法定刑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主刑规定的种类多且挂有死刑,罚金刑缺失、没收财产刑适用范围太窄,针对不同主体配置差异极大刑罚。对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配置了明显重于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的刑罚,对单位的刑罚配置明显轻于自然人。商业贿赂犯罪的现有资格刑规定无法有效防控商业贿赂。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滋生繁衍,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危害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是,“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仍然存在着“未能就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进行补充”、“对商业贿赂犯罪中‘财物’的界定范围还不宽泛”等不足之处,应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8.
单位实施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其罪刑配置背离贿赂罪治理整体政策基准。一方面,其法定刑配置远高于单位行贿罪,偏离了“重公职贿赂,轻商业贿赂”;另一方面,由于“数额巨大”标准的缺失,其实际量刑又显著轻于单位行贿罪。这就造成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制度分裂。“数额巨大”标准的缺失消解了本罪的严厉性,但却造成数额认定和量刑的混乱。因此,两罪的罪刑不均衡应通过立法而非司法方式调整。从立法论上说,应通过升高单位行贿罪法定刑,明确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标准的方式达到两罪的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犯罪实质上是商务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犯罪,其主体具有多样性,既包括商业活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单位;其内容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交易对方一定财物或其他利益;其主观要素为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相似文献   

10.
天津德普“回扣门”事件暴露出我国对商业贿赂罪的立法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约和原则,没有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衔接得当的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且立法较为滞后、轻缓和混乱。为此,我国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构建新的商业贿赂罪名体系,填补公司、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间接受贿的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规制商业贿赂的立法存在法条分散、概念模糊、构成要件不科学等问题,给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大困难。完善我国的商业贿赂立法应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合理界定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明确商业贿赂的规制主体、法律责任及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2.
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做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腐败的危害是严重的,它从根本上扭曲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则,进而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严重影响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形象和评价;严重抵消我国政府的反腐败努力。中央决定2006年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且确定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治理的对象。文章围绕我国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法律上应当如何界定与理解商业贿赂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如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现实与法律问题分析、如何借鉴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如何加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司法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文章特别就《刑法修正案(六)》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修订扩大后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刑法的相关规定滞后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法律的制裁处罚手段单一、力度有限、我国的现行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短时间这种法律冲突的状况将难以克服、侦查或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的执法困难和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作者还认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既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义务,也是相关国家应当认真履行的国际义务,在开展国际合作中应当加强相互沟通、信息交流,及时提供与移交犯罪线索和证据,合作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13.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腐败的危害是严重的,它从根本上扭曲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则,进而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严重影响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形象和评价;严重抵消我国政府的反腐败努力。中央决定2006年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且确定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治理的对象。文章围绕我国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法律上应当如何界定与理解商业贿赂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如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现实与法律问题分析、如何借鉴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如何加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司法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文章特别就《刑法修正案(六)》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修订扩大后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刑法的相关规定滞后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法律的制裁处罚手段单一、力度有限、我国的现行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短时间这种法律冲突的状况将难以克服、侦查或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的执法困难和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作者还认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既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义务,也是相关国家应当认真履行的国际义务,在开展国际合作中应当加强相互沟通、信息交流,及时提供与移交犯罪线索和证据,合作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14.
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和长效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腐败的危害是严重的,它从根本上扭曲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则,进而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严重影响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形象和评价;严重抵消我国政府的反腐败努力。中央决定2006年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且确定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治理的对象。文章围绕我国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法律上应当如何界定与理解商业贿赂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如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现实与法律问题分析、如何借鉴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如何加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司法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文章特别就《刑法修正案(六)》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修订扩大后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刑法的相关规定滞后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法律的制裁处罚手段单一、力度有限、我国的现行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短时间这种法律冲突的状况将难以克服、侦查或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的执法困难和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作者还认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既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义务,也是相关国家应当认真履行的国际义务,在开展国际合作中应当加强相互沟通、信息交流,及时提供与移交犯罪线索和证据,合作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15.
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列出专条对贿赂犯罪进行补充规范,扩大了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规范的零散性和不完整性,难以应对当前商业贿赂现象的严重性与复杂性,修改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的相关刑法条款或出台反商业贿赂法是适时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犯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商品经济秩序,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危害十分严重,科学认定商业贿赂犯罪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世界范围内的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科学理念和策略及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我国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犯罪的规定存在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不相一致的问题,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借鉴,将"贿赂"范围扩大到非财产性利益,增设"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对外国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废除商业贿赂犯罪死刑的规定等是我国刑法应予完善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犯罪形态是贿赂犯罪中的重要问题。贿赂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受贿犯罪的既遂标准应为收受贿赂,行贿犯罪则应为行贿人给付财物行为的完成,介绍贿赂犯罪则需行贿者送出财物,受贿者接受财物。对于行为人跨越国有企业改制前后连续受贿的行为,应分别定罪,按照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实践中牵涉较多的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行为的定性,必须具体分析家属的作用,不能简而论之。  相似文献   

18.
商业贿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腐败的危害是严重的,它从根本上扭曲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则,进而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严重影响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形象和评价;严重抵消我国政府的反腐败努力。中央决定2006年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且确定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治理的对象。文章围绕我国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法律上应当如何界定与理解商业贿赂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如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现实与法律问题分析、如何借鉴国际社会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如何加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的国际司法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文章特别就《刑法修正案(六)》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修订扩大后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刑法的相关规定滞后于反腐败的现实需要、法律的制裁处罚手段单一、力度有限、我国的现行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短时间这种法律冲突的状况将难以克服、侦查或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的执法困难和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作者还认为查处跨国商业贿赂,既是相关国家的国内法义务,也是相关国家应当认真履行的国际义务,在开展国际合作中应当加强相互沟通、信息交流,及时提供与移交犯罪线索和证据,合作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19.
商业贿赂遍及我国社会经济诸多领域,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其根治刻不容缓。然而,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责任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与《公约》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不符合国际通行规定,也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参照《公约》的相关规定,尽快完善反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体系,不仅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且是构建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积极举措。  相似文献   

20.
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正常经营的经营者受损,损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预防商业贿赂首先应加大职务犯罪宣传力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其次,在办理商业贿赂案件中落实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并打破市场的垄断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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