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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黄静告华硕索赔案开审3月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黄静起诉华硕侵犯名誉权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黄静一方认为,海淀区检察院已认定黄静不构成敲诈  相似文献   

2.
黄静诉华硕欺诈法院正式立案日前,黄静诉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被法院正式立案受理。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和律师付占平到朝阳区法院递交状告华硕索赔100万元的诉讼申请时,周成宇突然口吐鲜血,法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受理。2006年,读大三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后来经过检测该电脑是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了近10个月。2008年11月27日,黄静获得国家赔偿29 140元。  相似文献   

3.
穆奕  王鹏昊 《政府法制》2008,(23):62-63
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二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张某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其案情是:1998年6月5日,王某向张某借款8000元,并开具了欠条,但没有规定还款期限。2001年4月,张某找王某要求其归还借款,王某以借款已超过两年为由,拒不还款,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对本案诉讼时效的计算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01年4月计算。理由是,张某将款借给王某,没有规定还款期限,张某在任何时候均可主张权利,在没有主张权利前,张某不知道其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当其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即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没有超过诉讼…  相似文献   

5.
"试离婚"公司横空出世 经过了3个月的"试离婚",郑州市民黄静决定终止自己的草率离婚,和丈夫林辉复合.黄静是一位年轻妈妈,有个一岁半的女儿.这个家中,婆媳关系很不融洽,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而丈夫林辉总是站在母亲一边.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黄静多次提出离婚,林辉死活不同意.  相似文献   

6.
赵宏 《华中电力》2022,(1):160-176
“联立公司案”是“刘广明案”后最高人民法院另一起对保护规范理论予以详尽阐释的裁判案例。通过对全面查找根据规范的要求、对未明示当事人的归纳以及对考虑要求的纳入,本案裁判对保护规范理论进行了大幅扩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行政审判对此理论的适用偏差。但因为涉及分配行政下如何界定公法权利/私法权利,进而界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以及如何弥合事实影响和规范要素等复杂难题,本案裁判也存在一定论证局限并提示出诸多未尽问题。  相似文献   

7.
所谓对到期债权的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立案或案件审理阶段,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已到期的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采取强制性措施,裁定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由于对到期债权的保全涉及本案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超越了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若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第三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而且实践中不同法院由于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同,常出现彼此之间生效法律文书的直接对抗,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讨。一、到期债权与到期应得收益的区别到期应得收益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其存于相对人处的具…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主体问题 本案原协议涉及到三家,其中,甲方为两家,除“联合远洋公司”外,另有某海外有限公司(简称“海外公司”)。在本案诉讼中,未对“海外公司”有说明。(据说该公司已关闭,但在法律手续上须有明确的定论。因为该公司如关闭,须有查实的证据证明,以终止其在本案中的诉讼关系)。如果“海外公司”尚存在,必须通知参加诉讼,因其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不因其不主张权利而不列为当事人,从程序法上讲、一审  相似文献   

9.
周轶 《法制与社会》2010,(27):44-45
诉讼参加制度的实质是认可一种客观现实的存在:民事诉讼不一定总是在"两者"之间进行,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往往涉及第三方,或者说在本案双方当事人之外还可能存在第三方与本案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存在利害关系。在此情况下我国建立了第三人制度,但从实践运行来看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0.
曹波 《知识产权》2004,14(2):41-43
本案足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案件,近几年,关于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案例层出不穷,其类型大多足在后的商号权侵犯了在先的商标权,本案所涉及的案例则不同.通过判决,法官清楚地表明了对在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划分了合理使用在先商号权与非合理使用的界限.这个案件涉及的许多问题值得大家思考,比如在先权的保护范围,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则等.  相似文献   

11.
人格权法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讨论中 ,关于人格权法的位置安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考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对人格权的规定及参照我国学者的观点 ,我们认为 ,民事主体制度 (人法 )和侵权行为法不能承担规定人格权的重担。从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角度而言 ,人格权法应独立成编。以此为基础 ,本文提出了人格权法编大致的内容设计。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法、法益保护法属性及其开放性,使其具有创权功能。法定权利规定的遗漏、法定权利概念边缘模糊、新的利益不断出现,使得侵权责任法的创权功能至关重要。我们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应该保障其具有创权功能。然而,赋予侵权责任法创权功能,会面临消极风险。我们又必须通过制度构建对此风险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13.
曹险峰 《法学研究》2013,(6):88-103
依国内学术界多数观点,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权益进行区分保护,所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侵权构成模式属于法国法模式。但是否将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要素,才是法国法模式与德国法模式的本质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契合未来民法典的整体布局,明文以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判断要素,在立法模式上属于德国法模式。但在适用层面,德国法模式未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侵权责任法(尤其是第2条)的独特规定及特色不同于德国法,并缺少与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2款和第826条类似的法规范支撑。可依“欧洲侵权法原则”提出的“弹性制度”解释权益的区分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宪法在我国民事案件中的适用--以新闻侵权案件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德志 《法学论坛》2004,19(6):36-43
我国的新闻侵权案件可分为两类其中一类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或隐私权的冲突;另一类则为表达自由与公共权力的冲突.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看,体现表达自由与公共权力冲突的新闻侵权案件,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宪法案件;纠纷双方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宪法关系.公民或媒体享有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而接受这种监督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宪法义务.所以,对这类案件中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应当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而应当适用宪法的归责标准.  相似文献   

15.
The article asks whether the tort of conversion should be expanded so as to protect contractual rights. The suggestion, found in recent case law and academic texts, that conversion should protect contractual rights because such rights belong to the law of property is rejected. It is argued that this approach is purely semantic and ignores the fact that contractual rights hav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to other kinds of rights that we typically class as ‘property rights’. The better approach, it is argued, is to ask whether it is actually possible to protect contractual rights through the tort of conversion. The article attempts to show that the absence of certain features from contractual rights, in particular the fact that such rights do not relate to a physical object and are not exigible against the world, makes the expansion of conversion extremely difficult.  相似文献   

16.
张红 《河北法学》2005,23(7):57-62
知识产权保护中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其侵权行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过错责任作为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作为过错存在的判断方式,既能够适合行政责任追究的特点,也与过错责任原则并行不悖.讨论过错责任的例外,应以区分行政责任的处罚责任和其他责任为前提.为制止违法行为蔓延对行政秩序的损害,其他行政责任的无过错适用,可以认为是过错责任的例外.鉴于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影响,进一步对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从行政法理论和与TRIPs协议协调与适应两方面,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实践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少波 《河北法学》2005,23(1):47-53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是在法律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的纠正和补救,它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对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面对现行法有当事人民事诉权利却没有权利救济与司法活动中司法者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现实,为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作理论上的论证并促成立法的完善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徐静莉 《政法学刊》2011,28(4):23-27
规范非婚同居已经成为我国婚姻法学界的共识,但同居中女性的健康权问题却被忽略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往往用侵权法规则来解决相关的法律纠纷,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女性在非婚同居中的健康权不仅仅是女性健康不受侵犯的一种私法上的消极权利,也是一种积极的权利,国家有义务通过相关法律制度来保障女性健康权,这一点需要通过尽快制定非婚同居的法律来实现。  相似文献   

19.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20.
论发展权的法律救济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习根 《现代法学》2007,29(6):3-14
全球社会迄今依然没能成功开发发展权法律救济机制的关键在于对发展权的可司法性缺乏应有的理论认识。发展权的可司法性无论是从价值、性状还是范围上,均可得到充分求证。而发展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则是进行救济的前提,其内在要素包括结构性侵权和个体性侵权,外在形式分为作为与不作为,尤其是从"具体性权利论"这一新理论出发,可以发现国家不作为侵权行为对发展权的重大影响。在"国际宪政关系"新视野下,发展权法律救济程序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其相互关系之展开具有不同于普通人权的多元性和独特性,其互动的关系模式即权利救济机制的运行程序包括:内国的确权之诉及相关审查机制、请求国家赔偿的给付之诉,在国际上,可巧妙地将《发展权宣言》的抽象规定链接到现行国际人权公约的具体规范之中,利用现行国际人权公约设定的硬性机制予以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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