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黄全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4)
行政禁令属于抽象行政命令,分为授权禁令、职权禁令及其他禁令。授权禁令按照单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并依其实现。职权禁令宜统一规范:作出主体具有职权命令权,规范内容属于作出主体职权事项,法制部门应进行法律审查,制定技术规范。职权禁令如果属于对既有法律规则内容明确细化的,其可依法律规则予以实现;不属于的,则由相对人自觉遵守予以实现。不具有职权命令权主体非经授权不宜作出行政禁令。 相似文献
2.
3.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行政调查被作为两种概念在使用,一是指行政调查方式,一是指行政调查活动。行政调查应当是指以查明事实为目的的全部调查活动过程,其本身不具有行政行为的独立法律意义,而行政调查方式是实现调查活动的手段或措施,须以法律规范明确授权为限,且可能独立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区分依职权与依申请两种不同程序模式下行政调查的程序规制,并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与被调查人的法律地位予以区别。 相似文献
4.
5.
《中国卫生法制》1999,(3)
一、关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分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证照或其他方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免除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以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为前提.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限制或禁止的活动。许可行为是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解除限制或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的行为。许可是建立在普遍限制和禁止基础上的解禁行为,因而,对大多数人而言,它是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活动自由的行为.如卫生行政机关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表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通过行政司法途径,依特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于一身,是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7.
有关国家机关至今没有对具体行政不作为作出明确界定,当有关国家机关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其内涵与外延不统一,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比较混乱。具体行政不作为应只有违法这一种情形,它既不同于否定性具体行政行为,也不同于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从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从法理和实践两个层面来衡量,具体行政不作为既包括依法应为而行政主体就连形式上也不为的纯粹性情形,也包括行政程序未终结的非纯粹性情形。具体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知悉要件、职权要件、期限要件和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公告行为的司法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公告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行为类型化讨论中的行政行为,它是以告知方式的公开普遍性为标准分类的行政行为,具有主体的职权性、性质的多样性、方式的公开性三个特征。行政公告的法律性质具有不同表现形态。在目前的立法框架下,性质上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告应该可以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行政事实行为状态的公告如果对相对人的权利有影响,则应当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抽象行政行为类型的公告则只能有条件地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9.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它要求各级政府的行政机关的公权力,牢牢地置于“法治”的监督和制约之下,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的行政程序进行。简言之,就是要求行政程序法制化。一、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涵义及法律地位行政程序的存在以行政行为为前提,而作为“行政主体依职权所实施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具有 相似文献
10.
11.
食品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食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已经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和社会利益的行为、物品、特定的场所,依法采取的一种紧急控制措施;它是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授予食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别职权;它的目的是通过强制力迫使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履行某种义务或者限制、剥夺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力;它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可将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但在实践中,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种类繁多,对某些个案若不认真分析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很难找到相应的义务条款,因此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认定就比较棘手,本文通过实际案例,说明我们执法者应加强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正确指导实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所有的人都以仰望的姿势去面对法律制度的尊严。 相似文献
13.
台湾地区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协力和行政相对人的协力。前者称为行政协助,后者则称为当事人的协力义务。行政协助虽然是行政职权实施过程中的一种临时配置方式,但无疑已经成为行政机关在实施有关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行政行为。现代行政程序越来越重视相对人的参与,参与行政程序既是现代行政活动中行政相对人的重要权利,又是其协助行政行为的义务——即行政程序中当事人的协力义务。惟有从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上来理解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行为,才能既有利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实施,又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行政协助和当事人协力义务的理论研究与法律规定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是,有些方面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研究台湾地区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对于我国正在进行之中的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是法律规定可供行政相对人选择的两种救济途径,二者应实现程序对接。不同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按照"受理在先"原则确定救济途径。行政相对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类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应诉请原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要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未经确认的,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单独行政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5.
试论行政诉讼对事实审查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得出法律结论的过程 ,因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便构成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但人民法院对事实审查的强度应弱于对适用法律的审查 ,并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 ,应当分别确立规则审查、合理审查和严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严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屡见不鲜(因为行政立法对社会的影响最广、最大),但《行政诉讼法》仅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宪法仅规定了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立法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也仅局限于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规章。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程序,也没有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指除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规定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下同)的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行政机关以主体错误为由,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撤销重作行为;在工伤认定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自行变更用人单位的职权,其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属超越职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撤销已作工伤认定,变更用人单位,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时,应重新启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18.
一、司法审查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①这里所指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的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权行为,一经作出,它必 相似文献
19.
20.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实施重复处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子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条规定确立了法理上所称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这~原则确立后,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新的审查内容,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有无重复处罚问题。一、一事不再罚司法审查的概念和特征这里提出的一事不再罚司法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一事不再罚司法审查最根本的特征是,审查行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