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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权利保障:监狱法治化之必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权利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标尺,也是监狱行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监狱法治化之必然。保障罪犯权利,始终是贯穿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确立权利至上理念,国家权力不得超越于公民权利之上,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任意侵犯;防止权力扩张倾向,监狱及其监狱人民警察不能擅自扩大自己的处分权力,必须把握自由裁量的适度性;强化权利救济观念,权利救济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救济的具体模式呈现多元化,可以选择不同的路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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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是个历史的范畴,具有时代性和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地域和国家,其政治文明的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政治文明是由观念意识、制度体现、行为方式构成的统一整体。政治文明的实质是关于自由、平等以及人的解放实现程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体现。在监狱工作中,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实质是确认罪犯也是人,也是公民,罪犯的人格应当受到尊重,其基本人权和各项未被法律剥夺的权利应该给以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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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政治建警,就是要以人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这既是新世纪实现监狱工作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要搞好新时期的政治建警必须做到“5个一”即:“树立1个宗旨、明确1个方向、突出1个重点、形成1个架构、建造1个基地”。一 树立1个宗旨 监狱人民警察是一支着装佩枪,担负着处罚、改造罪犯,保障社会安定的准军事队伍。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民警中开展宗旨教育和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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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民警职业专业化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措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建设一支职业特点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技能和政治理论素质较高、能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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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执法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刑罚执行目标的实现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当前,监狱管理体制不顺,监管法规不完善,教育培训不力,执法保障不充分,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环境和罪犯结构的新变化,是制约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主要因素。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水平的对策是:改革监狱管理体制,完善刑罚执行法规,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强化素质建设,落实执法保障,健全执法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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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权利意识的觉醒是罪犯过度维权形成的现实基础、内在动力,刑事执行法律体系的概括性、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罪犯权利义务状态失衡是罪犯过度维形成的最根本原因。面对罪犯维权过度,监狱人民警察应积极运用警察抗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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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首先是维护和保障监狱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如预防和制止罪犯越狱逃跑、狱内犯罪、骚乱等。由于监狱人民警察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对罪犯管理,改造秩序的顺利进行,所以,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掌握狱内防暴知识、擒拿格斗、实弹射击、警械使用等实用技能。目前,监狱人民警察由于缺乏警体技能训练以及相应的监督激励制度,使部分人民警察长期不锻炼,其结果是随着年龄的增大,体质不断下降,警体技能素质逐渐退化,加上工作长期疲劳,恶性循环,最终造成警察队伍的战斗力下降。本文依据监狱对罪犯的管理、改造工作的特点,针对如何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警体实用技能素质,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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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以来,监狱人民警察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默默无闻地奉献于改造罪犯这一特殊战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赌毒”等丑恶社会现象有所抬头.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侵蚀不容忽视。由于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近年来监狱人民警察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广大监狱人民警察中进行职业危机教育。本人在此拟就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危机教育作如下思考。 (一)监狱人民警翼的性质和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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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的背景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已贯穿在监狱依法行使职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刑,保障法律明确授予罪犯的权利是监狱的法定职责,但是在罪犯权利的保障方面,并不适用“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赋予罪犯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时,不能破坏民众的法律情感。依法行使监狱职能时,要注意解决好安全、警察建设、警囚关系的和谐这样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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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思想教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罪犯思想教育过程的理想模式是监狱人民警察——社会主导价值观——罪犯的线性模式,但由于三个要素之间矛盾相互作用的动态关系,罪犯思想教育过程则表现为一个由各阶段性模式组成的三角形模式。通过模式化分析得到如下启示:社会主导思想价值观的确立是罪犯思想教育过程的起点;监狱人民警察实施教育的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对罪犯思想的影响性及其自我教育的启发性;监狱人民警察、罪犯的认知能力、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等主体性因素可能影响教育过程及教育效果;罪犯思想教育过程的矛盾实质上是社会主导价值观和罪犯个人价值观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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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应当立足于把监狱人民警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模范实践者,由此,必须强化法制、民主、道德和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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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计分考核,是监狱依据《益狱法》第56条规定建立的罪犯日常考核制度;是监狱执法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是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评价罪犯改造状况的基本手段,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北、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进程.现行计分考核办法中存在的弊端和滞后性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发展要求。为此,本文对计分考核办法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赋予其更新、更强的生命力实现罪犯计分考核的科学化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即制定全国统一的《罪犯计分考核条例》,为考核的规范、准确提供法律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从体制和机制上提供保障;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业务素质,从人员上提供保障;健全计分考核监督机制,从组织上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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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在分析罪犯权利保障与执行刑罚现状的同时,还应该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罪犯维权之课不可缺,只有善意加上法制,才是罪犯实现权利的根本保障。监狱执行刑罚必须符合社会预期,追求依法惩罚罪犯与保障罪犯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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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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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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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人心目中,监狱警察长年累月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个个都是硬汉。其实,监狱警察也是普通人,只不过职业特殊。情感困扰、人际关系迷茫,监狱警察也会遇到;一般人想象不到的紧张焦虑,监狱警察也要面对。保障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已经成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一个焦点。关注和维护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不仅是提高监狱警察心理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促进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本文拟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