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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数据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充分发展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人类社会正迈向信息时代。人们在享受信息社会所带来的快捷和便利的同时,也在遭受着其对个人隐私权的冲击。信息社会确实是一个“玻璃社会”,信息的透明化使得个人资料更容易暴露于公众面前并为他人所收集,于是,信息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便逐渐凸显。   一、数据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理论研究肇始于 1890年美国著名法学家萨缪尔 D.沃伦和路易斯. D布兰迪斯于《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隐私权》一文,而我国则是在最近几年才兴起对隐私权的法律探讨。通常认为隐私权是指:“个…  相似文献   

2.
信息社会中人类生活的信息化、个人信息商品化、个人信息公用化、网络人格虚拟化等特征为隐私权的发展提供了时代背景并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挑战。信息社会的隐私权具备了不同于传统隐私权的特点:涉及范围扩充、积极权能增强、权利相对化等,因此,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也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手段,以应对信息社会中隐私权保护所面临的隐私侵权问题严重、行为规范与伦理道德缺失等挑战。保护信息时代隐私权,既需要完善立法、建构隐私权保护的综合体系,同时还需要民众教育、技术开发、行业自律等环节的互相配合。  相似文献   

3.
基因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传统隐私权保护为基点的现行立法与司法,无法完成现代隐私权,特别是个人信息隐私权所强调和要求的保护架构.在权利配置上,无法实现对传统隐私权按照个人信息处理程序的不同阶段进行权利增设与重置.在保护机制上,无法通过司法能动主义建立个人信息隐私权,特别是基因隐私权所要求的公共监督框架.因此,在后基因组时代,应当坚持以个人信息法作为个人信息(包括基因信息)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在个人信息法的范围内,对作为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基因信息予以特别处理.  相似文献   

4.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计算机的运用领域越来越广,互联网也早已深入到人们工作、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世界因为网络的不断发展而联系得更加紧密,信息的交流也更加方便快捷。但在网络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网络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国家信息等都受到一定的安全威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网络隐私是人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文章结合国内外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手段,分析我国法律中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不足之处,进而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完善给予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公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社会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不仅受到来自私权主体的侵犯,而且因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变革,个人信息隐私权也受到来自公共部门的侵犯。因此,对个人信息隐私权进行公法保护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我国尚未有个人信息隐私权专门保护的公法文本。本文以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三国的比较考察,提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公法保护的初步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周玥 《法制与社会》2014,(6):246-247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势在必行。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美国信息隐私权与德国个人信息立法有着典型意义。美国信息隐私法以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而德国以一般人格权为其权利基础。本文认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和观念前提下,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均不能满足我国内在要求,我国立法应以具体人格权为基础构建个人信息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7.
美国信息隐私立法透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齐爱民 《时代法学》2005,3(2):109-115
美国法以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在公领域,实行分散立法模式;在私领域,美国选择了行业自律模式,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美国制定信息隐私保护政策和法律的基本思路是力求在信息流通和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信息隐私权是美国信息隐私法上的一个核心概念,它是随着社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而产生的,指个人针对其信息所享有决定权、支配权和控制权。  相似文献   

8.
在网络环境下,侵害隐私权的方式主要有非法利用网络收集个人信息,非法通过网络公布个人信息、宣扬个人隐私,发送垃圾信息等,针对网络时代侵害隐私权的情况,我国应制定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任洁  王碧琴 《法制与社会》2014,(11):238-240
本文针对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探讨了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采取分类保护的方法实现信息隐私权保护的实质公平,分别对政府官员的信息隐私权保护、公众人物的信息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隐私权保护、特殊人群的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方法进行了设想和论证;通过规范政府及优势机构对个人信息的搜集披露规则并通过行业自律规范的完善为信息隐私权保护提出具体设想。既充分保护公民隐私权,又不妨碍信息发展的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10.
李姝卉 《法学》2024,(3):17-31
数字技术在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服务能力及效率提升的同时,使自然人隐私权面临以保障安全和发展经济为名的潜在威胁、数字伦理缺失等多重消解风险。当下中国形成了以《数据安全法》保障数据安全、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民法典》保护自然人隐私权的立法模式。但在数字时代,上述立法模式存在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界定不明、缺少流动场景下对隐私权社会属性的重视、隐私权法律救济和责任规制缺失、国内外的隐私权保护立法衔接不足等问题。在数字时代,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立法的完善,应从法理和适用规则上界分隐私和个人信息,依群体分类保护隐私权,完善私密信息的法律救济规则,健全对重点场景和行业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数字贸易与隐私权保护国际规则,强化自然人对数字社会治理的参与等。  相似文献   

11.
解斐斐 《法制与社会》2013,(15):284-285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其必然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困扰.在信息时代,隐私权侵权现象越来越常见,侵权手段越来越多样,本文从分析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入手,对其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刻反思,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立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信息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的设想和举措,使隐私权在网信息时代背景下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网络隐私权的属性:从传统人格权到资讯自决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上侧重于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的隐私权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各国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传统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纷纷制定出新的法律以更好地保护与个人网络信息有关的隐私权,隐私权的内涵也已从消极被动的“私生活不受干扰”的人格性权利发展为积极能动的“自己的信息自己控制”、兼具人格和财产属性的权利,即资讯自决权的概念。这不啻是大陆法系传统人格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一次革命。但是,在为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利益而行使资讯自决权时,也应受到相应的合理限制。这里,法律在隐私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投资利益的保护之间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17,(3):32-39
指纹信息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和触物留痕性,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有敏感与一般之分,前者受隐私权保护,后者可成为财产权客体。指纹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但隐私公开在信息社会下具有相对性,即在特定领域内公开并不意味着在任何领域均公开,所以指纹搜集并不必然侵害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其限制须受公法规制,即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指纹搜集缺乏相关授权法律,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未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未必符合比例原则。建议立法机关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补足指纹考勤等信息利用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4.
在一个文明、民主的国家中,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拥有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利用、私人秘密被不当或者恶意的披露、私人领域被人非法侵入的权利。但是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时代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麻烦,其中对于人们隐私权的侵犯事件也不断出现,使得人们更加关注于在网络环境下对于自己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本文就将分析一下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5.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属性是个人信息保护亟需回答的首要问题.当前我国不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但仍缺少对个人信息权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上,亦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认识不一.纵观世界各国,有以欧陆“逐步发展个人信息权”与美国“隐私权保护”为代表的两种模式.在法理学说上,个人信息权主要有六大学说:宪法人权说、一般人格权说、隐私权说、财产权说、新型权利说、独立人格权说.其中,唯有独立人格权说恰当阐释了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个人信息权具有与大数据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独特内涵,其范围、内容均无法为其他权利所替代,社会情况的深刻变化呼唤个人信息权的诞生.在法律属性上个人信息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16.
随着现代网络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主要是出现了很多侵犯个人信息以及隐私权的现象,这样对网络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都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来规制这些侵权行为。因此,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网络隐私权以及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提出规避侵权行为的建议,以期达到一定的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律界早已开始重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但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法律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都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随着我国法制和民主现代化的建设,随着网络的无国界和电脑大批量处理个人信息的普及,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健全必将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8.
《民法总则》第111条顺应信息时代的需求,规定个人信息在信息利用中受到法律保护,但规定得较为概括。信息主体同意是信息商业利用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但绝对的同意要件会阻碍信息的充分利用。为实现人格尊严保护与信息利用平衡的法律理念,并结合个人信息的性质,应当将个人信息分为人格紧密型个人信息和人格疏远型个人信息。人格紧密型个人信息与人格尊严密切相关,同意要件应为积极同意;而人格疏远型个人信息与人格尊严相对较疏远,同意要件应为消极同意。基于个人信息类型化研究,建议司法裁判者区分适用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同意要件,以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丛珊  李盖 《法制与社会》2012,(9):297-298
随着当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成为进入人们视野的新问题.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和使用中频繁发生的信息泄露事件严重损害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使得给予个人信息法律上的保护迫在眉睫.本文从个人信息的内涵与法律属性入手,结合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现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20.
白云 《北方法学》2010,4(5):105-112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使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题凸显出来。征信体系克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但也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作为一项平衡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在个人征信体系的运行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信用信息提出了既要开放、又要保护的制度需求,一个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平衡的法律制度体系亟待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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