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票据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一般认为,票据行为的成立,至少应具备3个形式要件,即票据记载、票据签章、票据交付,〔1〕而票据签章则为各种票据行为之共同方式,且属绝对不可欠缺之形式要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票据法实行签名归责原则。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这条规定表明:第一,票据行为人成为票...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票据法》上,就汇票规定了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4种票据行为。所谓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票据上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具体而言,就是以行为人在票据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并予以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上权利,负担票据上债务为目的的要式法律行为。票据行为一经完成,就产生行为人的票据义务,同时产生相对方对其享有的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4.
在公示催告程序的审判实践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确认票据行为效力及法律适用票据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实现票据目的而必须依照法定条件进行的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成立票据上一定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而作的必要形式的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五种票据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指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所必要的法律行为,即除上述五种票据行为外,还包括付款、贴现、本票见票、支票保付、票据代理行为等。  相似文献   

5.
论票据诈骗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权代理人签章的行为,应不属伪造票据之行为,无权代理人签章后骗取他人财物的,如果成立犯罪,并不构成票据诈骗罪,而有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无权代行人签章一般情况下应构成票据伪造。如果行为人以此来骗取他人财物的,有可能构成伪造型票据诈骗罪或者冒用型票据诈骗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非法取得财物后据为己有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要么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要么构成侵占或贪污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代填人应构成盗窃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应区分情况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或普通诈骗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其不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而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  相似文献   

6.
LIMITATIONOFCRIMINALPROCEDURELAWTOLAWYERPRACTICE票据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上有关代理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票据行为的代理。但因为票据重在流通,侧重保护待票人的权利以维护交易安全。所以,票据法对代理的要件、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均有特别规定。现就这几个方面分别加以探讨。一、票据代理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5条第1款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据此规定并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票据代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代…  相似文献   

7.
壮春晖 《法学》2006,(5):139-142
本案是一起因票据贴现到期未获付款而引起的票据追索权纠纷。由于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签章的形式要件,票据保证无效,票据保证人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但依法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论自然人签章的民法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签章是指某一自然人在民事法律性文件上签名或加盖印章或者签名并加盖印章的行为。其作用在于:一是“要式”作用;二是证据作用。自然人签章会发生在不同的场合,并且,随着签章人担任的社会角色的变化,其法律上的身份不尽相同,签章的法律效力也因此而有区别。故对于签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必须结合签章行为人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身份才能加以界定。签名与盖章不能混为一谈,两者不能在法律上划等号,依据现行立法,一般而言,签名与盖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代替签名。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二者就有了严格的区别,不能相互替代。自然人签章存在的问题,一是立法上的。二是法律适用上的。对于问题的解决,笔者的建议是:完善有关签章的相关立法,做好法律宣传。  相似文献   

9.
论票据权利的背书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翠香 《河北法学》2002,20(5):70-74
票据是流通证券,其流通是通过票据权利的转让实现的。在我国,票据权利可以通过背书与单纯交付两种方式转让,其中,背书转让是主要的、基本的方式。票据权利背书转让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适用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是票据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不能笼统照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实质要件的适用主要体现在背书转让行为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法对背书转让行为的形式要件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这一规定才能产生票据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共同决定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要点]从票据法律关系上讲,未在银行承兑汇票上签章的基础关系当事人不是票据关系当事人,依法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其可以依据票据法律关系之外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向票据非法处分人等相关责任人追偿。  相似文献   

11.
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示催告程序(第十八章)。这一章的规定,主要是围绕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票据持有人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票据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何谓背书?何谓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范围又有哪些?本文粗略做一介绍。 所谓背书,简而言之,就是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其背面批注并签章的行为。依背书转让者称“背书人”,依背书受让者称“被背书人”。背书人通过背书这一行为,使票据上所载明的一切权利得以转让,新的持票人即被背书人因此取得这些权利。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两种。前者又称为“正式背书’或“完全背书”,除有背书人的签  相似文献   

12.
空白支票的法律责任曾聆人们在经贸往来中,常常需要发出一份票据,但签发人在发票时又无法确定某些应记载的事项,例如金额、收款人等等,空白票据便应运而生。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指票据行为人仅在票据上签章,而将票据上其他应记载事项全部或一部分授权他人...  相似文献   

13.
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三要素学说中,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类似于对号入座,其性质属于一种表面的、形式上的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旨在从法律规范的层面,对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主、客观要件作出判断;违法性旨在从社会法秩序的层面,对行为是否破坏了法秩序作出判断;有责性旨在从责任的层面,对行为人是否应当为其行为承担刑事上的法律后果作出判断。这三种要素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紧密相联,共同组成了一个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相似文献   

14.
票据行为乃一书面行为,行为人须将其设立票据关系的意思用文字书面表达出来。既然是运用书面文字表示行为人的意愿,这就产生了相对人对该文字的理解问题。文字不同于言语,其表征之一就是行为人的缺席,而且文字本身亦甚多歧义。纵使在票据的授受过程中,授方已运用言语向受方说明了票据行为,其言语仍不得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这是由票据行为的书面  相似文献   

15.
本人签章,是指被代理人在由代理人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或签字加盖章。包括事先在空白合同纸上的签章和事后在已经签订的合同上签章,被代理人亲自签章和代理人代行签章。本人签章的法律效力所涉及的中心问题是,它是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或有效要件;如果不是,那么,它是否有其他方面的法律效力或者说法律效果。目前理论上往往认为,本人签章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或有效要件,而司法实务上也常有将未经本人签章的合同认定为不成立或无效的做法,除非该合同已经履行或已开始履行。由此导致了企业界等为适应这种观点、做法的要求,在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时,常将本单位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交给代理人随身携带或事先在空白合同纸上签章后交给代理人用于签约,以便合同关系尽速确立。本文认为,将本人签章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或有效要件对待,其实并不正确。理由是:  相似文献   

16.
票据伪造与票据变造的法律后果及风险负担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票据伪造,是指以行使票据为目的,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伪为票据行为的违法行为。比如某公司职员盗用公司印章签发支票、一票据拾得人假冒票据权利人在票据上背书等;票据变造,是指以行使票据为目的,没有变更权限之人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之外其他记载事项的违法行为。比如某持票人将票据金额由5万元改写为50万元、某人将他人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由“山西”改为“陕西”等。  相似文献   

17.
宋薇 《法制与社会》2011,(7):265-265
空白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上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等必要记载事项而背书转让票据的行为.空白背书的主要特征在于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但背书人的签章必不可少.有时背书人也会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来人"、"持票人"等字样,因为不能确定被背书人,实际上等同于没有记载,作此记载的也视为空白背书.空白背书的持票人凭自己持有空白背书的票...  相似文献   

18.
票据行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因而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要式行为。它主要表现为发票、背书、承兑、保证等几十个方面的票据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是严格的书面行为,而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又是严格的书面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凡在票据上签名的人,都应当对票据上所记载的文意负责。当前,如何确定票据行为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鉴于票据经常辗转流通于不特定多数人手中,形式上存在多个连续的票据行为的事实,票据法为保障和促进票据的安全和流通,确立了票据行为独立性原则。票据行为独立性原则是指在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上,各个票据行为都各自依其所载文义分别独立地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无效  相似文献   

20.
王艳梅 《北方法学》2013,7(4):93-99
日本法上的空白票据规则,对我国相关规则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日本《票据法》第10条和《支票法》第13条是立法上明确承认的空白票据的基本依据。日本判例采用主观标准,强调行为人和收款人合意是构成空白票据的重要要件,也允许签发出票人空白的票据;空白票据也符合有价证券的基本构成,属于未完成票据;空白票据补充权从交付票据时起成立,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空白票据也可以依普通完全票据一样的流通方式转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