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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1 毫秒
1.
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民事调解制度在迅速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现行民事调解制度调审合一、高度集中,调解程序缺乏规制,对权利保护不足。2013年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职权,从当前的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合理调整监督方式,系统探究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机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为了限制当事人滥用调解自愿原则,保护社会资源,保障调解员的健康权,建议通过调解立法将调解终结权制度化,规范化。行使调解终结权应具足以下构成要件:具备调解员可以行使调解终结权的法定情形;调解员本身应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或者该调解组织具备相关的人力资源;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在案件受理后,调解协议达成之前;调解员应书面知会当事人调解即将终止的事实、主要理由及当事人的主要权利等。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时应履行告知义务、保密义务等各项附随义务,遵守相关的职业伦理。如有必要,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时应依法履行评估义务或协助当事人评估调解终结后的纠纷解决程序。  相似文献   

3.
邱永清  廖焕国 《求索》2007,(4):106-108
人民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与效力已为法律所明确界定,法院调解协议、仲裁调解协议及其他调解协议的定性则争议很大。调解协议皆应定性为合同,现行法律赋予法院、仲裁调解中当事人的反悔权不影响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建议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以附条件合同来代替法定的反悔权。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与当今行政法治的发展趋势不协调,也不符合社会实际和实践需求.修订<行政诉讼法>时应确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赋予法官处理行政纠纷的调解权,使调解活动合法化.并非所有的行政纠纷都可以适用调解,界定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着重要明确适用调解的行政案件的类型.  相似文献   

5.
治安调解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正确运用治安调解,对于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进行治安调解的案件大多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所以,根据引发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的发展规律来制订相应的调解策略是能否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6.
高艳 《理论月刊》2008,(1):95-97
如何组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直接决定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应构建以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主导,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补充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结合我国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应遵循"三方性"原则建立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相似文献   

7.
张勤 《警察教育》2000,(6):42-43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论警察行政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行政调解是建立在既有的警察治安调解的基础之上 ,行使其行政权能的一个重要方法。它的适用对象应该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 ,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和对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警察行政调解对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显著 ,但需在自愿、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原则的指引下进行 ,同时对其具体操作程序也需要科学构造  相似文献   

9.
公安行政调解是我国在多年的公安工作中逐步摸索出的极具中国特色的警务工作模式。现行公安行政调解具有法定性、可选择性和非强制性特点。从法律性质上讲,公安行政调解权虽与警察权密切关联,但是不具有警察权属性,而是一种行政相邻权。公安政调解行为也不是行政行为,而是行政相关行为。在行政法治视野下,我国的公安行政调解制度除了应当保留调解自愿原则外,还应当确立调解的普遍适用原则、两种法律责任不能互相替代原则和优先适用原则。另外,应当增设调解辩论程序。  相似文献   

10.
于力 《人民论坛》2014,(2):108-110
我国司法调解经历了从“着重调解”到“调判结合”,再到“调解优先”的发展历程.解决当前我国民事司法调解制度弊端,需要我们对民事司法调解在诉讼中的地位进行准确定位,建立单独的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程序,通过加强监督制约规制法院的职权主义,构建民事司法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机制,构建多元的法官绩效考评体系.  相似文献   

11.
调解作为我国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缓和人民矛盾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调解制度显现出许多弊端。文章就新时期我国的民事调节制度改革作了简要评析与探讨,以期我国民事调节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12.
当前,当事人持大陆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向台湾地区申请认可时,多被驳回,其原因与两岸调解制度差异有关,也与两岸离婚制度的差异有关。在两岸调解离婚制度趋同的背景下,台湾地区法院应循《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所确立的互惠原则,将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纳入裁定认可的范围。同时,大陆也宜明确调解书的性质为裁定,为离婚调解书及其他民商事调解书在台湾地区的认可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两岸民事司法互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检察权的性质与分配机制一直是我国检察制度研究中比较热门的话题。检察权的性质是检察权分配中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检察权性质在宪法中定性为法律监督权,但是检察权更多的是一种带有行政权性质的司法权。我国的检察权制度受到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分权制衡理论以及我国检警相对分离的影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权分配现状。现阶段我国的检察权存在行政性比较明显、法律监督权的定位是否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检察权的未来改革应当对检察权进行去行政化,并且应当削弱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的属性,将监督权的权能回归人民代表大会,净化检察权的司法权性质。  相似文献   

14.
当前,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越来越高。然而,刑事和解有其致命弊端。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实属无必要,刑事调解的实行表明其完全可以达到刑事和解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应通过完善刑事调解来取代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15.
作为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调解工作具有化解纠纷、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宣传教化的社会功能。在社会转型期,进一步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对于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独特而巨大的现实作用。  相似文献   

16.
法院调解不仅是对传统价值的传承发展和一种政治政策的审慎考虑,而且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规范控制的限度,促进对法官职责的反思,同时法院调解对法律的生成和发展具有能动的积极作用。这正是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7.
法院调解一直被视为我国司法工作的"传家宝",在定纷止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在司法实践中也倍受青睐,"重调解、轻判决"倾向一直根深蒂固。2010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16号)后,调解进一步升温。但在当前这种高度的调解热背景下,应当如何看待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值得反思。本文主要以调判关系的历史变迁为视角,在对调判关系进行历史梳理,探究我国偏重调解历史原因的基础上,进而深入探讨时下应当如何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以期在调解问题上对我国制定适当的司法政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民事检察调查权是指检察机关为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在提请或提出民事抗诉前收集有关作为抗诉依据的事实材料的权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没有明确规定。文章从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必要性角度出发,对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概念、特征、行使原则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作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民事检察工作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一协一调一裁二审”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弊端。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限制和解,改善和加强劳动调解制度,规范、健全仲裁制度,实行“裁审分轨”,以及建立劳动诉讼制度的建议,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相似文献   

20.
辽宁省近三年治安调解实践的基本情况表明,治安调解已经成为治安案件查处和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在立法上规范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在制度建设上建立治安调解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在实践中推行当场调解程序、辩证处理调解与取证的关系、提高民警调解业务能力、将治安调解纳入“大调解”机制、利用现有立法赋予治安调解书相应的法律效力等是我们在调查基础上得出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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