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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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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诉讼是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较之一般民事诉讼在诉讼目的、起诉主体、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和法院审理的职权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管辖、适用的审理程序等特殊程序制度的构建对于公益诉讼实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2.
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征包括适用范围有限、审理过程简便、注重调解和限制律师参与诉讼。我国立法已明确规定了小额诉讼制度,应进一步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保证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选择权,限制律师进入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判程序,从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并完善执行程序和督促程序,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法官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黄宣 《人民论坛》2014,(10):100-102
小额诉讼的程序独立性是其程序建构的逻辑起点,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较,小额诉讼程序极为简化。应当遵循兼顾效率与公正、兼顾快速审理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兼顾法院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的形式,对我国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立案、审前准备、等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4.
小额诉讼的程序独立性是其程序建构的逻辑起点,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较,小额诉讼程序极为简化。应当遵循兼顾效率与公正、兼顾快速审理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兼顾法院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的形式,对我国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立案、审前准备、等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5.
薛武明 《人民政坛》2009,(9):F0003-F0003
福清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提供有力保障。2005年5月以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3220件,其中刑事案件2153件、民事案件940件、行政案件127件,平均每人陪审案件70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陪审员的参审率分别为92.6%、8.3%和81.4%。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吕达 《人大建设》2001,(8):40-41
申诉,是公民就有关问题向国家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的行为。诉讼上的申诉,是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不服,依法向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申请再审,是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不服.向作出该判决、裁定或请解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申请;  相似文献   

7.
从5月起,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此项制度的实行,不仅增进了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欢迎。结合本院、本地区实际情况,汉川法院与汉川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的暂行办法,对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的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既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法院的监督权,又确保法官审判权的相对独立性。具体工作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作统一格式的  相似文献   

8.
小额诉讼程序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前者与一般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两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法院审理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案件所适用的有别于简易程序的独立的程序,它不仅指设置独立程序的形式内容,还包含程序制度内存蕴含的一系列价值理念。从狭义上讲,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专门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存在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缺位的状况。  相似文献   

9.
振厚  华泽 《人大建设》2001,(11):23-23
在民事(经济)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诉讼参加人送达的各类诉讼文书,均要求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但时于诉讼参加人向法院提交的各种诉讼材料,如证据、起诉状、鉴定书、委托书等,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速裁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而采行的简化诉讼程序、快审快结的一种新兴诉讼程序。因其具有适用范围限定性、价值目标效率性、诉讼程序灵活性等特征,使之能够发挥加速繁简分流,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功效。当前,该机制出现制度供给不足、各地实践不一、制度设计粗糙等问题,在保障当事人基本程序权利的前提下,应从明确基本原则,强化试点改革、充实立法基础、优化制度设计等方面构建科学完备、灵活高效的行政诉讼速裁机制。  相似文献   

11.
促进诉讼理念以纠纷解决的民事诉讼目的论、保障听审权的程序保障论和当事人自我责任论为正当性基础,体现时间利益和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之间的平衡,并展现两大法系的诉讼制度趋同。与之相比,我国仅依靠审理期限宏观外在把控诉讼节奏,导致法院权力不规范扩张和当事人权利过度压缩等问题。我国目前引入促进诉讼制度还只局限于举证,缺乏全局性。全面引入促进诉讼理念,可以"合理"提高诉讼效率,重塑法院不合理的成本分配,并加强诉讼制度的程序保障。为切实贯彻促进诉讼理念,需要在《民事诉讼法》中增添促进诉讼原则,改变我国法官职权权限配置结构,并落实违反促进诉讼理念的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受理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但随之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在"跟进诉讼"中,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如何?二是在"单独诉讼"中,如何协调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同一案件的立场?应在"跟进诉讼"中秉承"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生效的调查结论和行政决定视为"初步证据",如当事人提出适当的反证,法院可以推翻行政机关的决定;在"单独诉讼"中应允许反垄断执法机构直接参与法院的审理程序,并设置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案件后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查询等辅助制度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13.
历来,经过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之后的民商案件,总有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这样,当事人不是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就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运用证据错误,或者程序错误等。于是,这些当事人便通过申请再审的程序,或者申诉的途径,启动法院对案件的重新审理,以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撤回诉之请求,不再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撤诉的审查应当限于形式审查,并且应当赋予对方当事人对撤诉的合意权。  相似文献   

15.
由于现行法律存在不考虑小额诉讼程序自身特点将其依附于简易程序之下、无补救措施的强制性一审终审制度等诸多问题,进而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法院和当事人对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案件不愿意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因此,建立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放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数额限制、设置有限的小额诉讼二审程序等是较为可行的完善路径,实现其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6.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从实行“立审分离”以来,认真贯彻诉讼法,对因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四年来共收到156件上诉案件.认真做到了及时收案、及时送达、及时报送.四年无积压案件,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群众好评。  相似文献   

17.
常宝莲 《前沿》2010,(19):69-74
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权限分配涉及民事诉讼的本质和根本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民诉中权限分配的原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交错适用论,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诉讼开始、终了、审判对象特定上的权限分配,事实、证据收集上的权限分配,审理之进行、处理中的权限分配。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应进一步完善简易诉讼程序的内容。这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应当根据案件的简易和复杂程度这一客观标准,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确定。如果任由当事人单方面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则将隐含着很多无法预测的风险。例如,简易诉讼程序中允许通过当事人的口头诉讼行为,但如果是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民事案件也通过当事人约定适用了简易程序进行诉讼,那么,法官将难以确定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范围以及争议的法律焦点,也很难精准确定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打民事官司往往因为《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线条粗,管辖异议处理模式行政化和司法地域化等因素的影响,不时地引发当事人“争管辖”、法院“抢管辖”的纷争。管辖纠纷和信访事件的大量出现,大大降低了法院司法中立的地位和裁判的公信力。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理念指导下,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下放”管辖,应当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法学界普遍表示,这个司法解释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正义性。然而,一些律师则明显持谨慎乐观态度,“良法需要执行法律之人以良法的立法本意去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在以诉讼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冲击,特别是关于诉讼模式选择的讨论,程序正义、程序本位作为现代诉讼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架构全新的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本位现代诉讼理念的民事诉讼体制的核心在于现行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即选择以辩论主义和当事人处分主义为基本原则的相对当事人主义诉讼基本模式。而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对法院诉讼行为的适当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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