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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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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单位犯罪、两个犯罪构成--双罚制理论依据新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迄今为止 ,双罚制被认为是惩治单位犯罪最为合理、有效的处罚制度。但是 ,对于双罚制的依据 ,即因为单位犯罪而同时追究犯罪单位及其有关自然人成员 ①两类主体刑事责任的理由 ,却远未得到理论上的合理解释。双罚制的理论依据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问题 :⑴单位为什么应对其犯罪负刑事责任 ;⑵单位中的有关自然人成员为什么也应对单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第一个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而且关于单位本质的“企业组织体责任论”、“法人有机体说”② 也为单位刑事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 ,寻求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成为解决双罚制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2.
三、法人犯罪的构成(-)法人犯罪的主体范围法人犯罪的主体范围,实际上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法人之范围,即法人具体包括哪些种类?二是法人中之自然人主体范围,即对犯罪法人中的哪些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分别述之。1、法人的范围。在我国台湾地区规定法人犯罪的法律中,通常不明确规定犯罪法人的种类,而仅概括称为法人。如《管理外汇条例》第22条第2项规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有前项规定之情事者,除处罚其行为人外,对该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该项之罚金。”所谓法人…  相似文献   

3.
赵锋  宋岚 《山东审判》2005,21(4):109-110
在犯罪自首制度中,单位能否自首,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否定论者认为,法律上规定自首的主体是“罪犯”,故自首很难直接适用于犯罪的单位;我国目前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都未提及单位犯罪的自首问题,现有的自首制度都是针对自然人犯罪而言,要确立单位自首于法无据,单位无所谓自首。肯定论者则认为,刑法并无明文规定单位犯罪不可以成立自首,因而自首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对所有犯罪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单位犯罪作为一种法定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同样也应享有自首并得到从宽处罚的机会;单位自首体现了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单位已经成为与自然人并列的法定犯罪主体之一,我们对自首制度的理解就不应拘泥于自然人自首,而应将单位亦视为自首的法定主体之一。  相似文献   

4.
李志柳 《法制与社会》2011,(11):67-68,70
我国刑法将机关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从单位的本质及单位刑事责任的历史可看出,包括机关在内的所谓单位犯罪主体,与存在独立的犯罪意思和行为的自然人犯罪有着本质的不同,单位刑事责任是刑事政策考量的结果,是一种拟制的刑事责任。与公司法人不同,对机关拟制刑事责任既无必要同时弊端丛生,立法上应尽早删除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单位犯罪条文、罪名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既然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那么,在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中必须反映出单位是犯罪行为主体.最典型的表述有两种形式:其一,在具体条文中明确而直接地规定单位犯罪主体以及单位刑事责任.其二,在具体条文中先规定自然人犯罪和自然人刑事责任,再规定单位犯罪和单位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单位犯罪的场合 ,能够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而上述组织体中的自然人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中特定的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主要在于 ,其具备负刑事责任的基础和有利于抑制单位的犯罪。承担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只能是对该单位犯罪这一事实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在其具体范围的认定上 ,因单位领导体制不同而应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7.
论单位成员承担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立法表现97年刑法对单位成员(指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有种类多样的规定 ,归纳起来 ,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 ,单位成员承担与自然人犯罪相同的刑事责任。这主要存在于单位与自然人均可构成的犯罪中 ,不仅单位受罚金处罚 ,而且单位成员因单位犯罪所受的刑罚处罚(包括刑罚种类、幅度)与自然人犯该罪所受之刑是完全相同的 ,这通常称为单位成员与自然人同罚。例如刑法第201条的偷税罪 ,自然人犯该罪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对自然人并处偷税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  相似文献   

8.
一、单位意志的意义及其特征。自由意志是追究自然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处以刑罚的基础。同自然人一样,单位要成为犯罪主体也必须具备自身的自由意志能力,同样自由意志也是现代刑法追究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和处以刑罚的基础。单位自由意志在学术上和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本质,关系到单位犯罪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学术界有些学者是否认单位犯罪的,其理由为:单位是法律(民法)上的拟制体,不可能像自然人对各种事物、行为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不具有选择犯罪与不犯罪的自由意志,不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刑事责任能力。有些学者则…  相似文献   

9.
DUALSYSTEMOFPUNISHMENTONCRIMEOFJUDICIALPERSON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新刑法典中,第一次出现了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改变了我国法人犯罪立法零乱、无系统的局面。但是,新刑法在对法人犯罪处罚方面仍有不足之处。下面,笔者将从三个方面谈谈对法人犯罪及其处罚的一些粗浅认识。一、规定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合理性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只有自然人可以作为犯罪主体,成为刑罚的对象;而法人没有思想意志,因而不具备实施犯罪的能力。这在罗马法中称为“社团不能犯罪…  相似文献   

10.
单位犯罪理念与实践的冲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单位犯罪的理念与司法实践之间是存在冲突的,如理论上认为单位犯罪比自然人犯罪危害性严重,而实际上单位犯罪的性质认定往往成为从轻辩护的理由;理论上认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而实践中单位犯罪的被告常空缺;理论上认为单位主体的特征是合法性、独立性、组织性,而实践中往往很少关注其组织性;理论上认为单位犯罪实行法定处罚原则,而实践中将单位实施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以犯罪论处了。作者不仅提出单位犯罪的理念与司法实践之间存在冲突问题,还提出了相应的分析和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1.
单位犯罪的“嵌套责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7,(2):110-122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犯罪不应理解为单纯的以单位为主体的单一犯罪,而应是由单位与直接实施犯罪的单位责任人员为主体共同构成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并列的嵌套式共同犯罪。在这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态中,一方面是单位本身因为其存在赋予了单位成员以单位特有的犯罪能力而成为犯罪主体,另一方面则是单位相关主管与责任人员因其个人以违反刑法要求的方式履行职责而成为嵌套在单位之内的与单位共同实施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所谓"嵌套",是指尽管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均因其各自的犯罪行为而承担着独立的行为责任,但在这种犯罪中,单位与其成员的意志与行为均互为表里,在客观上看似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在单位犯罪中应承担相对独立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形式上就只能依赖于单位这个外壳才可能在刑法中独立存在。法律将满足这种条件的两个犯罪结合在一起规定为一个"单位犯罪",因而单位和单位成员的独立行为责任又是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分担的结果。这就是单位犯罪的嵌套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首次在国际法律文件中将法人犯罪法定化,把法人犯罪列为公约管辖的范围。公约规定了法人犯罪的范围、法律责任、法人责任与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关系、法人责任的裁量等内容。这为我国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提供了国际法根据。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与公约中"法人犯罪"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的名称不同,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范围不同,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不同,法人责任是否影响实施此种犯罪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不同。以公约为视角,我国单位犯罪的立法在保持"单位犯罪"的名称、单位责任的双罚制原则、洗钱犯罪与受贿犯罪的单位主体等不必修改的前提下,要将单位扩充为某些犯罪的主体,增加规定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完善单位责任与实施此种犯罪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能否直接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理论上存在否定论与肯定论的对立,否定论及其理由并不恰当。无论是单位实施单位犯罪,抑或是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是其作为自然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与刑法是否规定处罚单位没有关系。因此,当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只要单位成员实施的行为能够作为自然人评价为犯罪,则必须将其作为普通自然人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论法人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者提出,“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是法人负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法人是一个人格化的社会有机整体,它具有自己的整体意志和行为,从而也具有自己的犯罪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它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实施犯罪和负刑事责任的。但法人犯罪又是通过其系统内部的自然人的自觉活动实现的,因此在法人整体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和负有重大责任的法人成员,也应负刑事责任。在法人犯罪中,实际上是一个犯罪(法人整体犯罪),两个犯罪主体(法人和作为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和两个刑罚主体(两罚制)或一个刑罚主体(单罚制),这是由法入系统整体结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的。  相似文献   

15.
一、刑事责任连带的概念及内涵 什么是刑事责任连带?他与民事中的连带有什么区别?笔者认为,应将刑事责任连带界定为: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产生刑事责任时,因该刑事责任的实现而产生新的刑事责任,或该刑事责任未及时终结,致使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引起另一个或多个刑事责任的产生,此后产生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责任与最初的刑事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关联关系。它具备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应具有特定质的规定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责任的连带是刑事责任发展变化的结果;(二)、刑事责任连带是刑事责任发展变化中引起新的刑事…  相似文献   

16.
单位犯罪主体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的原理、观点和方法,通过反思世界范围内关于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论战,结合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要件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认为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完全法律人格、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并借鉴罗马法人格学说和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理论,对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首要的核心要件的完全法律人格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赵炜 《天津检察》2008,(3):35-36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在理论界存有争议。认为单位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主体的理由是,单位信用卡要在指定具体的持卡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因此所谓单位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实际上是具体的持卡人所实施的诈骗行为,而且刑法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范围以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为限。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19,(4):99-113
单位犯罪的"单位"之所以能够成为犯罪主体,是因为其有独立的人格,处罚单位可形成犯罪的抑制与预防功能,以及刑法不得忽视法人实在论的公共政策命题。基于此,应当承认一人公司可以成为犯罪主体。鉴于我国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罪刑标准大多差异悬殊,为防止自然人不当减免刑事责任,在部分场合应当否认单位犯罪人格。单位人格否认的刑法教义学根据是间接正犯理论,即自然人利用无犯罪故意的"工具"单位实施犯罪。单位有无被自然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判断的关键是有无形成独立的意思,判断的资料是单位的财产、业务与人员是否与控制人出现混同,以及有无单位守法文化、是否制定了单位适法计划等。  相似文献   

19.
王军明 《行政与法》2007,3(4):104-107
犯罪是一种特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符号,是反社会的行为方式之一,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该行为包括刑事违法性的法律内容与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的社会内容。在形形色色的犯罪现象中,对某些犯罪而言,其犯罪主体除须具备一般刑事立法中要求的具有自然人与刑事责任能力两个基本条件外,特殊身份作为主体的内容,影响甚至决定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及大小。身份与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关系,决定着其在特定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特别是涉及共同犯罪中的身份犯问题,身份对共同犯罪的定性及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身份问题是现代刑法理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与有着“绝望之章”称谓的共犯论相交叉时。本文拟就共同犯罪人与身份的相关问题略述管见。  相似文献   

20.
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 ,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众说纷纭。考察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 ,应该对传统刑法理论予以继承和发展。立足于单位本质的“具体实在说” ,单位犯罪是包容自然人的组织体的犯罪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是组织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复合 ,据此 ,笔者提出单位犯罪“新复合主体论”的观点 ,主张单位犯罪中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员之间、单位中多个直接责任人员之间是复合关系 ,具体体现为直接责任人员相对于单位的依附性和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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