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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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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海波 《清华法学》2013,7(3):75-85
规范宪法学运用规范主义的方法和谋略,选择性地"返回"人权规范,谋求以规范宪法整饬非规范行为,政治宪法学以制宪权开篇,为政党决断权背书,宪法社会学采用功能分析方法,对超宪法行为作规范性认证。在方法、价值和观点上,三者截然对立,但深深嵌入我国的政治语境,形成某种形式的隐秘交锋和共识。我国宪法学应更进一步,直面政党国家的现实,围绕国家、政党和公民构建三元结构的宪法学理论,破解政党与宪法关系的僵局。  相似文献   

2.
自1982年《宪法》颁布施行30年以来,我国宪法学研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其中方法论的更新构成了宪法学重要学术特色,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其中宪法解释学、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的学术之争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学界围绕方法论中的事实与价值问题,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视角与方法论,即强调规范价值;强调政治现实、片面主张适应现实、让规范做出让步;合理处理规范与现实的冲突、尽可能采取平衡方式。学界还就方法论的类型化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使宪法学方法论更关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宪法问题,其中分析人的价值与宪法地位成为宪法学研究的重要特色与亮点。宪法学方法上还面临如下挑战:提高宪法学方法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宪法学方法论的综合化;推动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重视实证方法的运用;坚持宪法学方法的开放性。通过认知自身法律文化尤其是宪法文的宪法价值,形成中国宪法学的本土话语体系。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分析“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方法论上的特征,指出了这两种方法在学术上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和影响力.作者结合宪法修改问题,具体地论述了“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可能发生的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动议上的不同思考进路,指出必须要将这两种思考进路产生的影响结合起来,发挥其对宪法修改影响的合力作用,才能产生启动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动议效果.本文还就“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修改宪法中可能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方案进行了分析和推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两种方法对宪法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宪法学的学科品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刚志 《时代法学》2005,3(2):76-80
科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是其学术性、科学性的前提条件,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学科必须拥有一种完整、独立的科学精神与学科品格。宪法学的学科品格是近现代宪法理论与宪法精神在宪法学学科上的固化,是宪法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意义及其价值取向的综合体现,也是宪法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标志所在。宪法学的学科品格主要体现在:宪法学是人权保障之学,是权力理性之学,也是依法治国之学与政治文明之学。  相似文献   

5.
当代中国宪法学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文章认为,宪法学是一门价值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知识体系,在社会转型时期必然表现其时代特征。中国宪法学的发展需要以中国社会自身的条件与需求为基础,使之成为解释与解决中国社会宪法现象的学说。文章根据中国宪法学历史发展的特点与目前的研究现状,将当代中国宪法学的发展趋势归纳为宪法学本土化、宪法学综合化、宪法学政策化与宪法学国际化  相似文献   

6.
凯尔森与施密特的论战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论战。对论战核心争点即对“谁应该成 为宪法的守护者”之理解必须以理解双方的“宪法”概念为前提。两位宪法学家对“宪法是什么”这个 宪法学元问题的立场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谁应该成为宪法守护者”的回答。凯尔森从纯粹法的规 范层级理论视角界定宪法的规范本质与合宪性问题的规范内涵,在此基础上论述建立专门宪法法院 是实现合宪性保障的最科学的司法技术机制。施密特从政治宪法概念出发,将宪法界定为确保政治共 同体生存自保的政治决断和体现人民统一意志的政治状态,并认为在议会散失国家统一意志形成功 能的情况下,高度政治性的宪法争议只能交由人民直选的国家首脑行使才能确保宪法的正当性基础。 凯尔森与施密特宪法思想在认识论与方法论意义上都包含了真理颗粒。但是,如果从现代宪法革命勘 定的价值内核着眼,两者的宪法概念都排斥个人自由与天赋人权对于宪法的内在规定性与构成性意 义,因而偏离了宪法最重要的价值基准。这是我国在借鉴他们宪法的理论时需审慎评估之处。  相似文献   

7.
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分析与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门学科的生命力首先表现在基本范畴与学术规范的确立。宪法学作为研究宪法现象的知识体系,应确立表明其独立学科地位的范畴与学术话语。中国宪法学发展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需要认真反思5 0年来宪法学范畴发展的历史过程,以中国社会的发展为背景,建构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8.
论21世纪的宪法学构建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 ,在哲学上涵盖宪法道德学、宪法文化学、宪法逻辑学三个层面 ,而这三个层面的有机结合 ,要靠宪法实践作为原动力。作者认为“普遍主义”是宪法哲学的理论前提。作者还对 2 1世纪中国宪法学研究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9.
赵娟 《法学评论》2006,24(5):156-160
宪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科学?张千帆教授的《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一书从五个方面给予了解答:宪法学研究的科学化首先要求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应该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宪法学只有基于事实和证据展开论证和研究,才可能得出客观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宪法学必须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宪法理论应用于中国问题的探讨,从而实现在继承中发展;科学的宪法学追求人格化的真理。该著作的研究表明:宪法学应该、也能够成为一门严格的社会科学。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中国宪法学是否应在继承已有宪法理论的基础上,顺应社会变迁和时代变革的潮流,围绕人权保障理论架构,从基本权利保障和国家权力规制入手,构筑具有包容性、开放性以及更为科学、合理的学科体系。为此,本文主张从社会性别平等视角重新思考宪法学体系构建问题,并从宪法学科引导、人权价值追求以及多角度研究方法,阐释了社会性别视角研究对宪法学科体系构建及内容发展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11.
宪政之于经济法的法治要求,意味着国家干预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应该受到制约。经济宪政是以保障基本权利为基础、以社会本位为核心价值的宪政理念。为了实现政府干预的宪政目标,应限制行政权力,要求政府干预遵循法治化的进程,以确保宪政经济权利并接受违宪审查。  相似文献   

12.
追寻中国宪政的童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中国社会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转型时期。在外部因素的刺激下,宪政观念开始萌芽,并催生了20世纪初蓬勃的宪政运动。虽然这个时期在中国宪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从整体来看,却是处于宪政的童年。中国宪政童年的特征为君主宪政、官绅宪政、救亡宪政。但因对宪政工具性的理解以致中国宪政运动从一开始便偏离了宪政的实质。  相似文献   

13.
Constitutional agreement and support is a necessity to a legitimate collective economic action. The purpose of economic constitutionalism is to determine the due process of government economic actions. Economic constitutionalism can provide a set of constitutional economic commands for the social economic actions. It is a path that allows the state to intervene in the economy. Under the structure of economic constitutionalism, liberty and intervention can be balanced. Only the intervention defined and established by an economic democratic mechanism can avoid economic autocracy. The share of economic powers by both the state and the social members can safeguard the social and democratic nature of intervention. Intervention is not always accompanied by the public, and the public is not inevitably superior to individuals. Individualism in the public is the value guide to form the public.  相似文献   

14.
由于商品经济的薄弱与自然经济的发达、我国传统文化对宪政核心价值的偏离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情况等经济、文化和现实的原因,导致了我国宪政意识的缺位。为了培育公民的宪政意识,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宪法实施,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制,从而构建宪政意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司法基础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5.
About 37 state constitutions around the world feature non‐justiciable thick moral commitments (‘constitutional directives’). These directives typically oblige the state to redistribute income and wealth, guarantee social minimums, or forge a religious or secular identity for the state. They have largely been ignored in a constitutional scholarship defined by its obsession with the legitimacy of judicial review and hostility to constitutionalising thick moral commitments other than basic rights. This article presents constitutional directives as obligatory telic norms, addressed primarily to the political state, which constitutionalise thick moral objectives. Their full realisation—through increasingly sophisticated mechanisms designed to ensure their political enforcement—is deferred to a future date. They are weakly contrajudicative in that these duties are not directly enforced by courts. Functionally, they help shape the discourse over a state's constitutional identity, and regulate its political and judicial organs. Properly understood, they are a key tool to realise a morally‐committed conception of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相似文献   

16.
宪政不仅是一个静态的制度体系,它还包含着动态的政治实践,以及超越于制度体系及政治实践之外的多元价值内涵。正义既是宪政价值的基础,又是完政价值的准则。并非所有对正义的追求都可以纳入宪政的价值体系,只有那些隐含权利内容的追求,才能转化为宪政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7.
胡肖华  尹华容 《河北法学》2006,24(10):69-72
宪政是自由主义发展的产物,是自由主义的制度化实现.宪政体制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事实上都是自由体制.宪政与自由有着密切的关联,宪政是自由的内在要求,自由是宪政的本质目的.  相似文献   

18.
传统宪政理念的法理基础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人类本位主义、人类利益中心主义。但是,它的缺陷在于忽视了生态环境在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中的价值及权利,并因此已经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后果。因此,需要从宪政的法理基础、价值取向和宪法权利的有效配置等方面进行重新的定位和思考,以利于接近最优化的秩序和正义状态,实现理想的宪政目标。  相似文献   

19.
定分止争是原始社会司法功能之核心。但进入阶级社会后,国家的出现使得司法功能逐渐朝着维护特权阶层之政权的角度发展。到了近现代社会,随着身份特权被打破,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宪政原则被确定为司法功能的逻辑原点,司法功能在逻辑自主性支配下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宪政时代司法的多元化功能具体体现为服务功能、统治功能、保障功能、法治功能和治理功能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宪政价值新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国家,文明的政治可转读为宪政。其涵义为:宪法是政治行为的价值尺度和运动形态。现代宪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逻辑起点。在价值上,宪政表现为两个维度。即包含民主、自由、正义、秩序、人性化等因素在内的“目的性价值”和包含权威、责任、规范、程序、稳定性、适应性等在内的“工具性价值”。其价值理性即集中地体现在对于这两种价值的整合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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