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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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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剑 《法制与社会》2015,(1):285-286
修改后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检察院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持续审查的制度。该制度的落实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促进公正司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一,客观上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有很大的降低空间;第二,有利于消除审前羁押三大误区;第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需要积极启动。羁押必要性应当符合刑罚标准和社会危害性标准。完善考核体系,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案件来受理,并纳入考核,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履行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2.
陈科羽  吴庆华 《法制与社会》2015,(5):118-119,121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押到底”等现象,这些现象既违背了刑事羁押制度的自身目的,同时也不利于对被羁押对象的人权保护.《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解决“一押到底”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遇到的案件情况不明、评估机制不完善、审查建议缺乏刚性力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际效果.为了使得监所部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更具实效性,本文以监所检察工作为视角,从建立部门协调机裁、明确证明责任、加强与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互换以及加强审查建议刚性力四个方面论述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使其真正成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武器.  相似文献   

3.
为适应人权保障需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做了专门规定。这一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久押不决问题,但也可能因此弱化了惩罚犯罪的需求,如何实现两手抓,是贯彻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精髓。本文以当事人和解制度为切入点,希望通过探讨可适用当事人和解制度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探索这类案件适用羁  相似文献   

4.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意义十分重大,虽然这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机制而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目标并未完全实现。检察机关理应以规范办案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目标,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出发点,以质量控制为方式方法,努力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预期价值。文章拟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的现状入手,分析制约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履行的因素,并探讨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控制体系之必要性和具体构想,以期解决目前遇到的瓶颈和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法律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中对羁押制度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其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必要性审查程序,而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则对此进行了细化,通过多个条文予以具体规定,对审查主体、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都相对比较原则,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程序规定不细致、审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应在理清羁押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论基础及价值目标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梳理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性质、涉及的诉讼阶段、审查的案件范围、实施审查的工作主体等基本问题,进而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构建一套符合立法意旨且切实可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6.
羁押制度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及时惩罚犯罪,还关系到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维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总则,还在分则中规定了许多相应的制度,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进一步体现了刑事诉讼制度在保障人权上的进步。因此,为了切实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必须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深度思考,明确制度存在的基本问题,完善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彭晔 《法制与社会》2012,(31):125-126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增设的制度。该条文基本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构架进行了初步预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并非无本之源,也因其具有特定的法律功能和社会功能,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影响案件当事人、司法人员甚至是社会民众对司法监督和司法制度完善的关注。  相似文献   

8.
封红梅 《行政与法》2013,(12):118-123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归属、审查启动方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方面细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调研显示,该规则在实施中却遭遇了困境,这种实施困境主要是因为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审查内容设置不全面以及审查实施流程、审查期限、审查激励等制l度缺位造成的.为此,需进一步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价值、增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设计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流程、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等制度,并将“安全变更羁押措施率”作为考核指标.  相似文献   

9.
胡波 《法学评论》2015,(3):186-196
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2012年刑诉法设立的制度之一,在某省会市十二个基层检察院实施近两年后,既有对权利保障予以促进的良性效果,但同时也存在诸如审查范围过窄、裁量空间有限以及审查方式单一等不足。通过调研,还发现了制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即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的限制以及打击犯罪优先的诉讼理念困扰。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在中国形成效应还有诸多障碍,因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人权保障观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诉讼化构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项谷  姜伟 《政治与法律》2012,(10):33-40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检察机关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目的在于使审前羁押制度独立于办案期限制度,兼顾人权保障和诉讼保障两种价值,使取保候审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审查模式上减少审批色彩,加强诉讼化改造。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定位于诉讼监督,适用于所有逮捕案件,并实现相对诉讼化。羁押必要性的判断标准应当排除绝对羁押必要条件,建立符合比例原则的个案评价体系,引入必要的外部监督形式,还要完善保障诉讼的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的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要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从立法的基本立场以及基本的价值追求出发做好司法解释,对诸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的主体、审查的间隔时间、审查的标准、必要性证明责任、审查的模式、审查的期限以及权利救济等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宗旨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2.
曹县人民检察院2006-2009年存在适用逮捕措施过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理念影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完善以及检察机关为避免社会负面评价而为.合理规制轻罪案件强制措施应提高速捕案件的程序准入关,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和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行律师介入审查逮捕.推动法院直接受理轻罪自诉案件,加强刑事和解,推动社区监管,对外来犯罪人员实行同城司法处遇.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18,(2):112-123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法创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整体框架完成构建,但由于运行机制欠缺细化,使其一度陷入制度空转困境。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跃入深入发展期。任何制度均具有层次性,其外延大或小都是以一个要素的身份在具备内部层次性的同时与外部其他制度构成交互层级而形成纵横梯度,借鉴"梯度制衡"视角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外层次实施剖析,完成对其内部由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程序递进构成的纵向梯度以及外部由羁押必要性审查与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措施与非羁押措施等并列机制构成的横向梯度的溯源研究、现实研究、完善研究,才能使该制度真正找到其在刑事诉讼系统中的准确定位,并在内外制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4.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改革至今,审查方式、审查程序等方面已日益完善,审查效果进一步提升,但由于理念更新不够、规范性指引缺位、权利救济虚设等问题,导致审前羁押率较高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更新理念、完善制度、权利救济、机制融合等途径,发挥主导责任,减少不必要逮捕,合理降低羁押率。  相似文献   

15.
本文分析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背景,提出了分阶段由侦监、公诉和监所部门相互配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式,并从考核机制、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完善、建立延长羁押期限实体审查机制方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制度,以期通过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保障被羁押人基本权利,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6.
张伟 《法制与社会》2013,(20):290-291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新刑诉法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羁押制度,保障人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诉环节继续羁押存在三大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缺少独立实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公诉环节分别对应诉讼职权和诉讼监督两种制度定位。公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体标准应当考虑社会危害性、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公正性;在程序设计上应当以公诉部门为审查主体,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互衔接,在审查方式上强化司法审查色彩,在外部配置方面完善审查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8.
孙英杰 《法制与社会》2014,(9):124+126-124,126
自由,是现代法的三大基本价值之一,人身自由不受限制是法治社会中社会个体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四章第六节予以细化,进一步完善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由于案件从立案、移送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经过不同的诉讼阶段,根据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由不同机关部门进行的。本文就审查起诉环节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9.
正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降低捕后羁押率、防止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这项制度不断深化,检察实践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如怎样界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监所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应该是程序性审查还是实质性审查?依申请进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如何适用法律?对法院决定逮捕羁押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何行使检察监督权等等。在当前各地、各级检察机关认识不一致、实践不统一的情况下,有必要厘清和探讨这些问题,达到规范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检察监督效果的目的。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  相似文献   

20.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条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逮捕的制度设计,完善了逮捕适用的司法属性.审查逮捕要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建立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目的相一致的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逮捕案件质量考评导向机制等相关制度,对消除当下司法现实中“够罪即捕”、侵犯人权的现象来说不可或缺,很值得期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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