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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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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缓刑是我国一种较为平和的刑罚执行方式,其意义在于削弱刑罚对罪行较轻的犯罪人的影响,使其在接受刑罚处罚的同时更好的融入社会,体现了刑罚的教育与惩罚功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外),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可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犯罪人还存在漏罪,数罪并罚后,若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仍可再次被宣告缓刑。  相似文献   

2.
马宏 《新东方》2006,(4):46-48
一、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量刑制度。职务犯罪量刑制度是指刑法规定的在裁量刑罚过程中根据犯罪人的职务犯罪状况而决定其刑罚轻重或执行方式的专门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包括职务犯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量刑制度则能够针对不同的职务犯罪情况而采取多种方式,以正确地确定对职务犯罪人的刑罚,保证量刑结果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量刑制度包括自首、立功、累犯、缓刑和数罪并罚,等等。量刑,则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通俗地说,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具体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  相似文献   

3.
缓刑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所表现的主要特性是不同的,因而对其性质进行分阶段的界定也就有了现实的依据和合理性。从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意义上来说,缓刑有刑罚裁量的性质;从对犯罪分子具体适用缓刑的各项规定的意义上来说,缓刑又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缓刑,兼具刑罚裁量和刑罚执行两重性质。在明确缓刑具有刑罚执行的法律性质的前提下,认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相应之罪的犯罪分子为累犯,就有了理论以及法律上的合理性。此种处置,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角度来看,既符合中国社会重视行为人主观意志的现实,又能更好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也是符合我国现行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4.
缓刑宣告不属于刑罚裁量制度 ,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过于原则 ,应予以具体化。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有漏罪的 ,不应一概撤销缓刑 ,而应当区别对待。战时缓刑并非独立的缓刑制度 ,而是缓刑适用的一种特殊状态。  相似文献   

5.
符合数罪并罚条件而未并罚的,审理后案的法院应当予以数罪并罚加以补救,此即非典型的数罪并罚。A罪判决宣告以前发现其犯B罪没有判决,对B罪宣告判决时无论A罪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均应当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6.
缓刑制度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的正确适用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缓刑的适用必须在充分理解其法定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个案情况进行分析,尤其是对同一情节能否作为适用缓刑的条件重复使用及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这些尚有争议的情形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出适当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邓辉 《人大建设》2005,(3):46-47
数罪并罚制度在法学理论界一直有着比较大的争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69、70、71条对数罪并罚制度进行了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裁量刑罚.适用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适用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适用第71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对短期自由刑弊端的认识催生了缓刑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契合当代宽松刑事政策的理念,是行刑社会化的典型诠释。我国缓刑制度没有预设暂缓宣告制度的空间,而且现有缓刑制度的法律效果为附条件免执行即保留犯罪记录。我国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应制度及其中的法律价值观,建立刑罚暂缓宣告制度和附条件有罪宣告的缓刑制度。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的具体执行规定不详的问题,可通过社区矫正的大力开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从内容来看,职业禁止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和违反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人进行从业限制;缓刑和适用于管制的禁止令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亦有禁止从事特定职业的内容。从性质来看,在国外立法例中职业禁止包含在禁止令之中,其性质有的是附加刑,有的是保安处分;我国的职业禁止与禁止令则是两种制度,其性质类似保安处分但又有区别。从适用来看,职业禁止不适用于缓刑,其与缓刑中的禁止令没有竞合关系;职业禁止适用于管制的刑罚执行完毕之后,而管制中的禁止令适用于管制刑执行期间;职业禁止也可以适用于管制的刑罚执行期间,与管制中的禁止令产生竞合,有助于扩充管制刑的内容,扩大管制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未成年犯罪人施加刑罚应坚持保护与教育的基本理念。我国现行刑法典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种类设置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内容,有必要在刑法中特别规定,无期徒刑、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刑不能适用于未成年人。在刑法裁量上,应坚持从宽处罚原则,扩大缓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缓刑判决尚未生效又犯同种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能依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新罪的,缓刑不能撤销,如果新罪还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只需要对新罪直接作出处理。  相似文献   

12.
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刑罚制度 ,也是一项重要的量刑法定情节。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中更应该注意的是关于余罪自首的法律认定。刑法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制度对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分别从严密法网和严厉处罚两方面进行了一定调整,但在实际的刑事司法、刑事执法过程中,由于难以操作、缺乏协调等原因,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犯罪人被惩罚的概率。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应坚持贯彻"宽严相济,以严为主"的刑事政策,并适当地引入严格刑事责任理念。  相似文献   

14.
公安执法的方式、途径、态度对毒品犯罪的生成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公安禁毒工作考核项目的设定或有违基本的经济规律或自相矛盾,运动式禁毒行动存在着人为增多毒品犯罪的风险。毒品案件侦查"经营"的迷局和秘密侦查手段的运用难免会泛化毒品犯罪的产生概率;而强制性的隔离并没有让吸毒人员远离毒品圈子,某种程度上还会助推他们从违法者转向犯罪者。面对持续恶化的毒情,定政府"本职"、还公安"本位",规范公安执法或能控制毒品犯罪的生成规模、类型及刑罚。  相似文献   

15.
王春林 《中国发展》2009,9(3):37-41
目前存中国,老年人犯罪无法定从宽处罚情形。而根据国外及新中国成立前对老年人犯罪一般予以从宽处罚之实践以及相关理论,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缓之需要,中国刑法有必要明文规定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  相似文献   

16.
论刑事累犯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刑法》中的累犯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累犯的适用范围、单位是否构成累犯、特别累犯的适用对象以及累犯者再犯的处罚等方面。为此,应对我国现行累犯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如在现行累犯制度中增设单位累犯、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以及累犯可以适用假释、扩大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对累犯再犯者加重处罚、相关法律条款中的文字应更加严谨等。使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制度在司法实务中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17.
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是挽救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最好途径,它不仅可以矫正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也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但由于对非监禁刑价值认识不足、制度存在缺陷、司法环境困扰和部门衔接不畅等原因,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还存在适用比例、适用刑种、适用区域、适用属地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增加了社会风险;与平等适用法律原则相悖,影响了社会稳定;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侵蚀了司法正义;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相悖,减损了刑罚功能。减少、纠正这些偏差,应树立少年司法理念、完善少年司法立法、建立部门衔接机制、探索多种矫正模式。  相似文献   

18.
劳动权在现实中被侵害的现象非常严重,现行刑法对劳动权的保护在范围、犯罪主体、惩罚措施等方面均有不足之处。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在刑法中设立专门篇章,内容上增设罪名、增设危险犯、加大单位犯罪和罚金刑的适用.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权。  相似文献   

19.
在社会综合治理的总体战略指导下,近几年我国采取了一些控制犯罪的对策;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深入持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控机制;立足于适应动态社会环境的需要,大力发展专兼职群防组织;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犯罪的工作;为适应社会变革和经济转型的治安管理要求,改革和变通滞后的治安管理方法。  相似文献   

20.
浅析精神病鉴定与“杀人执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没有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在实施杀人等犯罪行为后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近些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精神病鉴定这一可以减责或免责的渠道,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本文仅就如何规范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如何进行精神病鉴定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堵住发放“杀人执照”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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