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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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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债权出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权,在我国的公司立法上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各国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原则的修正,债权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正日益普遍.由于债权自身请求权性质的特质,其存在着不确定性、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等问题,为此,应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把债权出资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相似文献   

2.
保护债权人是公司法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打造债权人友好型《公司法》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加速商事流转,提高公司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公司法的制度创新不应以损害债权人利益为代价。建议充实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工具箱,实现事先预防、事中纠偏和事后救济的全过程保护,并确保《公司法》、公司自治法与《民法典》无缝衔接;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登记制度,提高公司财务状况和治理信息的公示公信效力;承认股权让与担保,完善股权质押规则,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效力性规范属性;夯实公司的资本、资产和人格三重信用,扭转资本认缴制滥用现象,恢复实缴义务最长期限,导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明确公司设立失败和公司解散清算注销时相关责任主体对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提高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可裁性,充实债权人友好型的裁判和执行规范;既要坚持债权平等保护原则,也要在甄别债权性质和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公平合理的差异化保护政策;明确股东与目标公司的对赌之债无效,导入股东债权居次规则,确立侵权公司股东对自然人人格权侵权责任承担按份连带责任,预防和化解股权代持关系中的债权人之争。  相似文献   

3.
信用出资不仅可以促进交易的便捷迅速,而且可以鼓励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信用具有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双重属性。新公司法从资本理念到资产理念的转变,使信用出资在理论上得到了突破性发展,同时信用具有财产价值,能够评估和转让的特征也为它成为可出资形式奠定了基础。应当完善信用出资评估机制、公示制度、责任承担制度,从而使信用出资合法化。  相似文献   

4.
债权出资的概念有广义说与狭义说之争,广义说更为全面因而受到更广泛的认可。债权出资的最重要价值在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货币出资的缺陷。但是,债权出资亦有缺陷,容易带来出资风险。为此,需要做到健全与完善债权出资筛选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利和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三点。  相似文献   

5.
认缴资本制的施行旨在鼓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赋予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利益。股东的期限利益应当最终确保公司出资义务的完成,并满足债权人对公司的期待利益。股东恶意延期出资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认缴出资制度的本意,甚至有架空该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风险,应当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6.
目前,<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以非货币财产或者财产权出资,并对该类出资的方式、作价、比例以及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填补责任等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在公司制度确立初期,对于维护公司资本三原则确实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新的出资方式的不断涌现,公司立法的部分内容出现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调整相关制度,以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促进公司制度的完善,使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与公司立法理念的转变,债权出资最终得到了我国公司法的认可,但债权出资在实务中引发了诸多困惑。在对债权出资的通常法律程序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债权出资的主体、债权的价值评价、债权出资中的债权交付、债权出资到位的判定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出资者的出资是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基础,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保障,在公司资本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进一步明确公司出资方式的立法选择,以期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作为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风险代理的产生也是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的结果。风险代理不仅可以使律师具有制度保障的责任意识,避免律师、委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还体现着程序公平和契约精神。然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社会心理、信用缺失等因素则影响着风险代理的绩效,因此,建立法律服务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并重视风险代理的制度限制与制度互补成为风险代理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市场交易中经常采用的担保方式 ,对保障债权的实现和债务的履行 ,增强主体的信用 ,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公司的信用及责任能力取决于其责任财产多寡和优劣而非其注册资本的多少.责任财产是公司用以对自己的商事行为或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财产或财产权利.责任财产是一个动态的法律概念,且通常由不同形式的财产构成,在不同的债权之间通常存在责任能力的不同分配.责任财产不同于公司资本或公司资产等概念.责任财产的提出和相关制度的构建,可促使人们放弃对资本信用的虚幻依赖,提高企业资本营运效率,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构建公司青任财产制应确立正确的理念和思路,并以信息公开和动态监控为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2.
文章对信用及公司信用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公司信用基础是广义的资本信用,其涵盖了资产信用的内容。资本信用理论应修正僵化的注册资本信用,突出资产信用,并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而注入新的内容。公司法理念和制度应建立在淡化注册资本信用,提高公司设立效率,加强对资产信用过程的监管,强调公司资产流动安全性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3.
2005年我国修订的《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进行了大幅改革,顺应了当代公司资本制度缓和化改革的国际潮流,公司资本制度的刑法保护与公司法的衔接出现了难以弥合的裂缝,原有犯罪的设置在新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框架内,逐渐失去其原有的保护作用。因此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刑法保护的立法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废除虚报注册资本罪,将虚假出资行为非犯罪化;改抽逃出资罪为抽逃公司财产罪;增设欺诈增资罪。  相似文献   

14.
新<公司法>不再一味强调限制、约束、规范、管理,而要强调鼓励、推动、支持、促进,从而实现了一些法律规则和制度的突破.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改革了公司资本制度中的最低资本额定、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的比例结构、转投资的限制与取消、股份回购制度的限制与放宽等;完善了中小股东的保护制度,设置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的请求权、公司司法解散请求权、股东代表(派生)诉讼权等制度.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和公司经营中经常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出资标的真正参与公司化运作、进入市场交易层面,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的更深层次创新,也是对我国现行土地流转制度和公司资本运营观念的双重挑战。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有明确的可能性并有现实的发展前景,遭遇限制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利用效率和保障功能的冲撞。在构建出资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辅之以政策、金融措施跟进,有利于矛盾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资本是公司赖以设立和发展的基础。为使公司资本的运行有序高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较严格的资本制度。现行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问题。公司法修改应当采用统一的折衷资本制。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修改后的公司资本制度为公司转投资降低了门槛提供了便利,但公司转投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资本虚增、董事监事利用转投资控制股东会等老问题依旧未得到解决。尽管这些问题并非资本制度改革所带来的,但在放松对公司转投资限制的同时,也应构建其他法律制度对其负面影响进行制约。建议从完善公司信用制度入手,在法律层级上确定转投资行为的披露制度,界定并限制交叉持股,限制持股公司对于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等,通过完善法律规则以规避其风险。  相似文献   

18.
试论债权风险的防范与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反映着财产流转关系 ,实现债权是债关系的目的 ,只有实现债权 ,才能促进流通 ,维护交易安全。然而 ,现实中交易风险丛生 ,危害着债权人利益 ,影响着交易的顺畅和商品的流转 ,如何构筑债权的防范体系 ,防范债权 ,减少风险 ,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 ,也是债权制度研究的终极目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存在着的诚信失衡、信用制度缺陷、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要发展经济信用,就必须保护债权,遵守信用交易规则,对信用权进行设计,讲究信用限制等。为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全新的信用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应收账款质押性质上属于一种金钱债权质押,具有自身的明显特点,其与应收账款的转让、保理在制度构造、法律效果上也均有差异,不应混同。《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收账款质押中的商业风险之规避和消解,主要应倚赖于信贷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法律不必也不应过多干预;而其法律风险则主要应通过公示制度加以规制和解决。在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上,交付债权证书和通知第三债务人的传统方式不足以达到公示的要求,应改采登记的公示方式;《物权法》中选择信贷征信机构作为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关的方案,具有现实可行性,并有利于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逐步推进与国际接轨的电子登记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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