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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通过对司法实践中一起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案的评析,论证了在标准必要专利背景下,在特定国家司法管辖范围内,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比如在3G标准(WC`MA、C`MA2000、T`—SC`MA)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均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基于标准中每一个必要专利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均拥有完全的份额,具有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因此,其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必要专利使用费谈判中,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比如,实施过高定价、歧视性定价、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构成垄断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交叉问题一直是司法机关在审判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如垄断协议行为与专利许可行为的交叉在司法实践中就较为典型。垄断协议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为"合理原则",但由于专利自身具有垄断性,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在判断标准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国在此方面的审判经验非常有限,结合美国的经典案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值得借鉴的分析方法和考量因素:第一,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审查应适用"合理原则";第二,在专利许可的反垄断审查中,专利权人的合理回报应当得到适当尊重;第三,对专利许可协议应当进行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分析;第四,专利联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肯定,但也有可能限制竞争。  相似文献   

3.
正专利权授予权利人法定的排他权,但并不给予其市场力量或垄断力。标准必要专利因其本身的不可替代性,使得权利人更易取得或者维持市场支配地位。针对华为与美国交互数字公司的专利许可垄断之诉,我国两审法院均认定被告交互数字公司构成垄断行为。本文以该案最新判决为引,在认定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否拥有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这一基础上,探讨合理原则在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0,(3):149-160
反垄断法通常以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对标准必要专利权滥用的行为进行规制。实际上,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并非都可以适用反垄断法。单独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市场不应直接推定为独立相关市场,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更不必然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大量无效、非必要以及过期专利充斥在技术标准之中也对相关市场以及持有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产生直接影响。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最主要表现是专利劫持导致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对此行为反垄断应采取比较谨慎和温和的态度,只适用于对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影响等非常特殊的情形。从法律效果和法律功能上看,仅仅依靠反垄断法规制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案件还会存在对被劫持者关注不足的问题,并可能导致对权利人威慑过度进而引发反向劫持的风险。在肯定反垄断法在规制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上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要意识到专利法作为内部限制所具备的优越性,以及反垄断法之外,其他属于外部限制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5.
宋晓 《法学》2021,480(11):176-192
国际社会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中频发禁诉令与反禁诉令的司法混战,是各国争夺国际通信行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的司法政策主导权和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必然结果.结合国外众多签发禁诉令的司法实践,可以总结出签发禁诉令的一般分析框架,包括国际平行诉讼的前提性条件、公私政策考量的实质性条件及国际礼让的反思性条件.上述司法方法和分析框架同样适用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同时,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诸多特殊性质,要求法院在签发禁诉令的司法决策过程中,应以更加实质和灵活的方法来认定国际平行诉讼,在各国法院争夺全球许可费率的争议管辖权时注重保护自己的管辖权,以及平衡好国家利益和国际礼让两者之间的张力.近年在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签发了三份禁诉令裁定,其中的司法经验应及时总结,对禁诉令制度的未来立法应与行为保全制度脱钩.  相似文献   

6.
FRAND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必须进行反专利劫持、反专利许可使用费堆叠、平衡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的利益等政策考量,不应当采用过分简单的比较方法进行,可以借鉴"微软案"采用的假设性双边协商方法。  相似文献   

7.
专利一旦成为广泛应用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一般得向标准化组织承诺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FRAND条件实施许可。尽管FRAND许可条件是对专利权人的约束,但因这个承诺没有可操作性,现在有越来越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进入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华为诉IDC一案说明,标准必要专利与一般专利相比具有特殊性,必要专利权人在其专利许可市场占支配地位,权利人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请求法院制止专利侵权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案件凸显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很多热点问题,从而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例如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第1句的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产物,与一般专利相比有其明显的特点.这不仅表现为标准必要专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而且由于必要专利对标准实施人或者潜在被许可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可能凭借其在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专利劫持,比如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滥用禁令请求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易于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从而较一般专利权人会更多地卷入反垄断私人诉讼,或者遭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相似文献   

9.
技术标准中的“必要专利”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马海生 《知识产权》2009,19(2):35-39
"必要专利"的认定是技术标准实施和相关专利许可中的首要问题,是实现公平、合理专利许可的基础."必要专利"的认定应当考虑技术因素、法律因素,但不应考虑商业因素.虽然目前的许可实践中是由专利权人、专利许可组织或他们聘请的技术专家认定"必要专利",但由标准化组织承担鉴定"必要专利"及其法律有效性和保护范围的责任应该是最佳选择.当然,这些认定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最终效力.法院在审理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等案件的过程中有权利对专利技术是否构成特定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做出事实认定.  相似文献   

10.
商业成功作为专利创造性判断中的辅助因素,是从经济激励角度对技术方案的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在胡颖与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明确,当采取“三步法”难以判断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或者得出无创造性的评价时,商业上的成功才被纳入创造性判断的考量因素;对于商业上成功的考量应当持相对严格的标准,只有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作出改进的技术特征是商业上成功的直接原因的,才可以认定其具有创造性.  相似文献   

11.
面对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对公共健康安全的威胁,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各国纷纷加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立法,当然,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现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仍然存在立法层次过多、颁发事由不明确、申请主体过窄等不足,在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时,应考虑在专利法中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做出专门的、完整的规定,并明确将公共健康利益需要作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的事由,以及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成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  相似文献   

12.
张炳生  蒋敏 《法律科学》2012,(5):156-161
在专利的标准化及其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的滥用现象,特别是专利权的垄断行为。技术标准中专利权垄断行为导致专利制度的异化,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则,并扭曲了公平自由的国际市场经济秩序。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欧盟的竞争法和日本反垄断法体现了对该种垄断行为的基本态度和解决路径,起到积极的规制作用。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但并不能全面解决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众多垄断行为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在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新的技术壁垒的背景下,积极借鉴欧盟和美国等的相关立法,根据我国的国际竞争政策需要,构建我国规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3.
中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06,28(6):30-38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滥用专利垄断权的重要手段。TRIPS协议允许WTO的成员在一定情况下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现行立法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使用限制亦过严,没有充分利用WTO规则所赋予的灵活性,许多规定甚至超过TRIPS协议的要求。这种状况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不相适应,有必要通过修订法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2020年《专利法》在专利申请新颖性丧失例外中增加了“国家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使用”的条款。这一修订体现了专利法在平衡不同位阶公共利益、鼓励发明人积极创新以及对新技术贡献者的正向回馈中的价值取向。虽然该条款与强制许可的规定在条文结构中存在类似之处,但二者在适用范围上却呈现出较大不同,揭示了专利授权制度和强制许可制度的本质差异。对于该条款在实务中的解释,应当做好“紧急状态”在《专利法》与宪法及相关法律中的衔接、为“非常情况”设定宽严相济的判断标准,并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最后,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做到与具体情境相结合,从而最终实现对该新设条款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15.
王学成 《政法学刊》2004,21(5):41-45
为了使公共利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时获得司法的救济,英国较早就建立了颇具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政治文明的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借鉴英国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制度设计及其成功实践,从立法上构建一套我国的行政公诉制度,这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对于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及推动国家对社会实行“良治”,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专利非实施主体(NPE)从产生之初便备受争议。NPE诉讼作为NPE存在的行为逻辑,游离于专利投机与专利运营、权利滥用与正当维权、谋取私利与损害救济、抑制创新与价值实现之间。立足于NPE诉讼具有利弊互见的基本定位,对NPE诉讼的行政规制,须对专利聚合状态加以合理限制,对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NPE经营者集中审查及NPE禁令救济的反垄断执法亦应保持行政介入的谦抑性;对NPE诉讼的司法规制,应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利用法院在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损害赔偿与停止侵权的替代适用、诉讼费用的转移等方面所具有的司法裁量空间,在保障专利诉权正当行使的同时,亦应防止司法工具化趋向,防止NPE诉讼异化为谋取不当利益、进行禁令劫持的手段。  相似文献   

17.
我国专利权权利用尽原则的理论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权利用尽原则是立法者在平衡知识产权人特权或专有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提出的。作为对权利人行使特权的限制,该原则首先由美国司法机关提出,随后得到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援引。我国专利法对此也进行了立法确认。但由于我国对该问题缺乏足够的研讨,迄今为止,对该原则的基点仍认识不清,混淆了产品所有权和发明专利权的区别,以至于原则适用的对象发生了错位,权利用尽时间的认定和专利权人的心理动态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误解。为弥补我国专利法这方面的不足,对该原则进行重新研究成为必要,对专利法条文的修改也日益紧迫。  相似文献   

1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于2019年底在我国爆发并迅速扩散,引发了全国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为实现特效专利药品的充分供给,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最为高效的选择,不仅可以消解药品专利市场运营中所固有的“反公有地”悲剧,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药品专利国际合作中技术劫持与贸易倾轧。对于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和与人为善的有益性原则两项伦理准则的遵循,保证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伦理正义;而对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申请主体扩展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补偿标准细化两项法律完善举措的采取,则使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机制克服了自身缺陷,能够在实践中有序运行,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的化解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崔国斌 《中国法学》2006,1(1):144-164
中国部分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利用民法或其它法律的原则条款扩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破坏了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本文对此类司法活动进行批评,希望重新确立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在中国司法活动中的统治地位。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应该放弃个人本位的自然权学说,坚持社会本位的功利主义思想,坚持知识产权法的独占适用,保证立法政策得到贯彻。  相似文献   

20.
组织犯:诠释基础、类型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组织犯作为共犯人的一种类型,在各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都得到普遍承认,但对于组织犯的探讨与适用由于各国犯罪论体系以及刑法分则条文构建基础的不同也必然体现出不同的立法与司法操作思路。在我国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所构建的犯罪论及刑法分则体系的具体语境下,为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我们应当坚持形式认定标准的立场,采用形式意义上的组织犯概念,从广义上来理解组织犯范围。在组织行为实行行为化过程中应遵循等价性原则,做到综合考量、从严掌握、谨慎处理,这也是由组织行为与实行行为在法律性质归属上具有本质区别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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