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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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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作为人格权的性权利及其法律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性利益是一种独立的人格利益,它是民事主体独立享有的可支配的、完整的、可处分的、不可侵犯的人格利益,基于此,以性利益为内容的性权利理应作为一项独立人格权予以法律保护.作为人格权之性权利的内容包括性自主权、性完整杈、性处分权和性维护权.社会文明需要对性权利作出一定的限制,性权利的法律限制包括公法和私法上的双重限制.  相似文献   

2.
崔丽 《新法规月刊》2021,(1):154-165
为了回应现代基因编辑技术发展对人格权保护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09条创设了人体基因保护的私法规范.但本条规范的原则性决定了基因权利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方式还需进一步厘清.人体基因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密切相关,关涉个体的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应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基因权利是一种新型人格权,即自然人所享有的保障人格尊严、维护人格利益而独立存在的权利.基因人格权的生成逻辑符合新兴权利"新"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具有主体多元性、客体复杂性、内容和情境丰富性的表现形式.基因人格权作为新兴权利"兴"的动因在于多元主体的复杂性利益及其权利诉求,应受道德伦理标准、人格尊严、公序良俗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限制.基因人格权保护应借鉴域内外立法样本与司法实践经验,明确其权能范围和行使边界.基因人格权的保护应遵循类型化、渐进式、体系性的策略,以民法典适用为契机,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因权利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3.
传统民法对物权提供防卫性保护与进取性保护 ,使物权之权利主体拥有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 ,依权利的绝对性、排他性论 ,人格权与知识产权之上亦应存在此双重保护 ,即不独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 ,亦当存在人格权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我国《民法通则》创制的侵权的民事责任制度混淆了民事权利的防卫性保护和进取性保护 ,削弱了民法的保护力度。同时 ,侵权的民事责任制度亦因其显示了国家权利的过分干预而损害了私法精神。  相似文献   

4.
论宪法权利的本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权利的本质问题是宪法学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宪法权利是一种反向权利,原则上不能被正向权利加以定位,但是,应正视反向权利的宪法定位有可能引发的宪法权利虚置问题;宪法权利是一种公权利,原则上不能被用来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应创设相应的制度机制来应对社会的变迁所带来的对宪法权利私法适用的内在要求;宪法权利是一种底线性权利,而不是一种穷尽性权利,但是在对其底线性定位的同时,应注意防止宪法权利的泛化现象.  相似文献   

5.
人格权是私人享有的权利,而私人权利又可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两个方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主要涉及私法与其私权利的一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与一般人的人格权并无不同,现有的限制理论均有缺憾。故我们仅需界定人格权本身而无需对其主体进行分类。不必建立"公众人物"法律概念,在人格平等的私法理念下各类主体不应被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6.
法人人格权虽在《民法通则》中予以了确认,但学界对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本文认为法人没有人格权,因为《民法通则》将法人人格权纳入人身权体系,与人身权的基本理论是不协调的,破坏了人身权的私法性、专属性、非财产性。应转变立法思路,在理论上取消法人人格权,还民法以私法性质,将荣誉权交由公法保护,将公益法人的人格权问题交由公法来调整;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将赢利法人的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名誉权、信用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属性是个人信息保护亟需回答的首要问题.当前我国不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但仍缺少对个人信息权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上,亦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认识不一.纵观世界各国,有以欧陆“逐步发展个人信息权”与美国“隐私权保护”为代表的两种模式.在法理学说上,个人信息权主要有六大学说:宪法人权说、一般人格权说、隐私权说、财产权说、新型权利说、独立人格权说.其中,唯有独立人格权说恰当阐释了个人信息权的私法属性.个人信息权具有与大数据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独特内涵,其范围、内容均无法为其他权利所替代,社会情况的深刻变化呼唤个人信息权的诞生.在法律属性上个人信息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8.
论性自主权的界定及其私法保护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郭卫华 《法商研究》2005,22(1):60-66
长期以来,我国对性侵犯的规定仅限于公法,而私法阙如,理论研究也有待加强。对自然人性方面的权利可以性自主权命名,并加以保护。性自主权是指依法自主表达其性意愿、自主决定实施其性行为,实现其性欲望的权利。性自主权表现出半克减性、非财产性、专属性和性别上的无差异性的特征,在内容上由拒绝权、自卫权、承诺权、选择权构成。性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方式经历了由刑事责任到民事责任的演进,在构成要件及抗辩事由上有一定的独特性和表现形式。在现行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一般人格权的解释、创造、补充功能,实现对性自主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婚内强奸影响家庭的稳定,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在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学界又争论不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去认识并定性婚内强奸,如何去更好的保护妇女的权利,维护家庭的稳定,做到男女平等。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论人格权法定、一般人格权与侵权责任构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格权设定上的意定主义模式与法定主义模式各有利弊,惟为兼顾个人的行为自由计,且实行法定主义仅仅斥拒当事人基于己意创设人格权,并不限制法官进行创造性司法,从而无害于人格权法的开放性,因此人格权法定主义模式更为可欲。在人格权法定主义下,即使为避免人格权法的封闭性,也不必采取一般人格权的制度设计,设立人格权一般规定或者采用保护其他人格法益的概念表述,足堪保持人格权法开放性的大任。在侵权法对侵权责任的构成采取非限定性模式的法制下,实行人格权法定主义,甚至在人格权法上不设立人格权一般规定,或者在列举了诸项具体人格权后,不设置保护其他人格利益的概括性规定,也不能阻止民事法官依据侵权责任的概括条款将社会生活中应受保护的与人格有关的利益吁求确认为人格权并加以保护。人格权意定主义与人格权的自然权利性相契合,惟此种定性存在不足;由人格权法定主义肇致的人格权法定权利的属性并不会降低人格权的尊崇性与神圣性。  相似文献   

11.
尽管我国民法典以独立成编的方式规定了人格权,但是,由于对人格权的概念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和规范来反观人格权的实证概念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更具有意义。从我国民法典的内容看,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实际上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对人格权的保护,二是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隐私权与信息的二元保护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因此,不能认为人格权编中保护的都是人格权。必须把人格权的概念与人格利益区分开来,从而决定其保护程度与救济措施的差别。另外,从表面上看,虽然看起来都是相同的权利(人格权),但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与自然人的人格权建立在完全不同或者说完全不相关的基础之上--自然人的人格权是以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核心的,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所谓人格权完全是技术处理的结果。当然,这种处理方式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荣誉权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具有人格权的特征;虽然民法典对其予以了明确规定,但是,荣誉权确实不应该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表现,我们在实践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对待。总之,人格权可以定义为:自然人享有的人之所以为人的主体性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是个人自由、尊严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法人仅仅享有与自由和尊严无关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但法人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在实质上不是人格权。  相似文献   

12.
性侵犯罪的历史是一个从财产到权利的演变过程,从性侵犯罪的沿革来看,刑法对于性自治权的保护呈上升趋势,侵犯性自治权犯罪的起刑点在不断降低。我国刑法在性侵犯罪中仍然存在对女性的歧视,这不符合国际公约的标准。当前,应当进一步降低性侵犯罪的入罪起点,将婚内强奸、疏忽性侵犯规定为犯罪,同时设立新的同意标准。  相似文献   

13.
李拥军 《法律科学》2007,25(1):25-31
我国当代的性犯罪立法中还残留着许多男权主义的印记,具体表现为:受男主女从的文化影响,把强奸罪的实行主体限定为男子,受害人限定为女子;受生殖文化的影响,将强奸中性交的概念定义为男女生殖器的媾合;由于将强奸视为对男人权利的侵犯,因而对其引起的纠纷由国家垄断处理权.现行立法与社会现实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立足中国现实,借鉴西方经验,改革我国现行的性犯罪立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性权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潇潇 《河北法学》2005,23(11):10-17
性权的法律属性应是“性存在”的“人”的自然的、初始的权利和自由,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性规范经历了性宽松—性禁锢—性解放的历史演变,其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正义与秩序。性权的法律规制主要表现为公权力对性自由的约控,性权在我国法学界存在明显的理论准备的不足和司法实践的回避,性权作为一种人权应予以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5.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对投资人投资收益以及投资人顺利退出影响重大的投资人权利包括优先分红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股权、保护性条款、反稀释、清算优先权、领售权、参售权、知情权和检查权。本文结合中国的法律实践对其中特别重要的三项特殊权利,即优先认股权、清算优先权、领售权在中国法下的合法性及可能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Sexual harassment severely impacts the educational system in the West African country Benin and the progress of women in this society that is characterized by great gender inequality. Knowledge of the belief systems rooting in the sociocultural context is crucial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sexual harassment. However, no study has yet investigated how sexual harassment is related to fundamental beliefs in Benin or West African countries. We conducted a field study on 265 female and male students from several high schools in Benin to investigate the link between sexual harassment and measures of ambivalent sexism, gender identity, and rape myth acceptance. Almost half of the sample reported having experienced sexual harassment personally or among peers. Levels of sexism and rape myth acceptance were very high compared to other studies. These attitudes appeared to converge in a sexist belief system that was linked to personal experiences, the perceived probability of experiencing and fear of sexual harassment. Results suggest that sexual harassment is a societal problem and that interventions need to address fundamental attitudes held in societies low in gender equality.  相似文献   

17.
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是绝对权,配偶权是一种身份权利,是相对权,其权利内涵不包含忠实义务,法律对配偶权的救济只能是禁止一方把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因此,不能以侵犯配偶权为由否认侵权人的隐私权,不能以侵权人违背了道德准则而否认其应受隐私权保护.法律可以对婚外性行为予以调整,但配偶权的设置并不能完成这一任务.  相似文献   

18.
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章惠萍 《河北法学》2006,24(8):53-55
性权利作为公民人身权利其中的一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男女,都有性权利.但在我国,两性性权利的法律保护却存在一定差异.女性的性权利得到了可谓尽善尽美的关注和保护,但反观男性,刑法对男性的性权利的保护是不全面的,甚至出现了法律的真空,从而导致男性性权利无法得到刑法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9.
王坤 《法律科学》2010,(6):38-46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The aims of this study were to compare the prevalence of psychiatric disorders and "psychopathy" in homicidal and nonhomicidal sexual offenders and to investigate the specificity of previous studies on psychiatric morbidity of a sample of sexual murderers. Information from court reports of 166 homicidal and 56 nonhomicidal sex offenders was evaluated using standardized instruments (SCID-II, PCL-R) and classification systems (DSM-IV). Sexual murderers were diagnosed more often with a personality disorder (80.1% vs. 50%; p < 0.001), especially 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 (16.3% vs. 5.4%; p < 0.05), as well as with sexual sadism (36.7% vs. 8.9%; p < 0.001) and sexual dysfunctions (21.7% vs. 7.1%; p < 0.05). Additionally, they had more often used alcohol during the offense (63.2% vs. 41%; p < 0.05).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sexual murderers have more and a greater variety of psychiatric disorders when compared to nonhomicidal sex offender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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