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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由于我国立法中劳动关系概念不清、判断标准不明,以及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滞后,导致实践中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界限模糊,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狭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基于此,需要深入探究劳动关系的本质,重新诠释劳动法律关系之概念,将劳动关系分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和不合法的劳动关系,以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之纠葛.针对用人单位故意规避劳动法义务之现状,要防止出现劳动关系异化的现象,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平台经济在各国的发展状况不同,各国对其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等问题进行规制的法律制度也不同。日本平台经济下的劳动关系认定相关探讨建立在个别法与集体法对劳动者概念之界定、相关的判例和学理的基础上,主要思路是修订现行《家内劳动法》与导入德国"类雇员"概念。在充分考虑日本对于平台经济之定位与我国有所区别的前提下,其兼顾"如何划定适用对象"及"对其采用何种规制"的政策研究方式,以及构建"类雇员"概念的相关探讨,对我国相关政策研究及法律制定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平台用工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有劳动法讨论意义的是组织型平台,包括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和非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后者是法律关系定性争论的对象。此种非基于劳动合同的平台用工模式不同于常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台控制与劳务提供者自主,不符合现有从属性标准,不成立劳动关系,在现行法中属于民事非典型合同中的混合合同。此种平台用工在当前"从属性劳动—独立性劳动"构成的"劳动二分法"框架下不能实现有效调整,给予劳务提供者的权益保障不足。问题的成因在于劳务提供者的学理定位是"类雇员",此种平台用工的本质是承揽合同社会化,属于"劳动二分法"下的制度空白地带。因此,应根据此种平台用工中劳务提供者的社会保护必要性,构建介于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类雇员"规范体系,推动法律对社会劳务给付的调整框架从"劳动二分法"向"劳动三分法"转型。  相似文献   

4.
网络约车平台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性运作模式,吸收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公司并非劳动关系,网约车司机既非个别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亦非集体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结合网约车司机的实际生存状态以及国外的理论探索,未来我国可以在不突破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将网约车司机纳入集体劳动法的保障范畴。即网约车司机虽非个别劳动法之劳动者,但可以为集体劳动法之劳动者。  相似文献   

5.
网络直播行业光鲜亮丽的背后是网络主播寻求劳动法保护基本劳动权益的征途。经纪公司进军网络直播行业的初心也在于该行业用工关系处在劳动法调整的灰色地带,用工成本低且获利大。现行劳动法单一调整模式日益暴露出诸如网络表演用工等非典型劳动关系规范漏洞,加上从属性标准抽象化在演绎推理式的裁判逻辑中拔高了劳动关系认定难度,法院更倾向于用合同法来解决网络直播用工纠纷。为保护网络主播等自治性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今后可以考虑两种立法体例,或是转变劳动法调整模式,采用三分结构增设类似劳动者制度,扩大调整对象,或是保持劳动法体系的稳定,专门制定下位法,规范网络直播用工关系。  相似文献   

6.
2015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亦是劳动法实施20周年。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劳动法律的"通则"。不仅仅因为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专门法律,更因它关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20年来,它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和劳动者的生活,它是新时期劳动制度改革的结晶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为后来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形成勾勒了初步框架。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我国的劳动法实施和劳动法制建设凸显出一系列问题,如劳动法配套立法滞后,劳动合同制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与民法的关系,一直是近二十年来法学界研究的热点 问题。国内的社会法研究更多着眼于实在法层面,尤其是围绕法律部门之社会法,难以在社会法与强调自身已 经实现社会化的现代民法之间划出明晰界线。社会法需要进行法理与法哲学思考,通过何为“社会法”之“社 会”、何为“社会法”之“法”、“社会”之“法”与社会法是何种关系这三个问题揭示社会法的特质,继而 论证劳动法作为典型的社会法,难以在民法体系内实现逻辑自洽。此外,社会法的核心是有机体内的伦理规则, 但并不完全排斥契约,合意的“触发性作用”仍不可或缺,劳动争议可以在一定范围适用民法规则。  相似文献   

8.
网络约车平台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性运作模式,吸收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网 约车司机与平台公司并非劳动关系,网约车司机既非个别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亦非集体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结合网约车 司机的实际生存状态以及国外的理论探索,未来我国可以在不突破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将网约车司机纳入集体 劳动法的保障范畴。即网约车司机虽非个别劳动法之劳动者,但可以为集体劳动法之劳动者。  相似文献   

9.
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再就业所形成的用工关系有不同的认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上的两个基本范畴,在经济基础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常态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在上层建筑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标准劳动法律关系。为彻底解决现阶段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取消一刀切的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变强制退休制度为弹性退休制度,同时将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与劳动关系的状态脱钩,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后如仍未退出劳动过程的,用人单位无须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但双方的劳动关系性质不变。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但现实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放松对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将口头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范围并加以倾斜性的保护,引导劳动关系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个符合合同本意,理性和现实的选择。而最重要的是这一选择符合劳动法的根本立法宗旨,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协调、稳定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用工有直接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作了较大地修改和调整,使这部法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2.
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在法理上,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法律关系结构可以区分为四类形态:标准劳动用工关系与非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主从结构",非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平行结构",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虚实结构",劳动用工关系与劳务用工关系并存形成的"综合结构"。与此相匹配,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法律责任可以从"用人单位—劳动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两个维度区分为"雇主责任""共同雇主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这种复杂、交叉的结构性劳动用工关系增加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难度。按照领域法学思维,超越"用工争议"的法学学科之困,采用类型化处理、对劳动用工关系与社会保险关系作出体系化的必要分立,协同适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作出一定的限缩、扩张、例外解释,可以有效推进多重劳动用工关系问题的法制化规制。  相似文献   

13.
“大学生打工”的劳动法保护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课余时间私自在校外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打工大学生"应当具有劳动者身份,即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打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并且应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自主打工行为。  相似文献   

14.
莫言 《工友》2009,(10):12-14
在计划经济年代,档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劳动关系的标志。用人单位负有保管劳动者档案的义务。劳动者档案若被单位丢失,就相当于丢失了社保关系。因为劳动者的工龄、养老保险等一切都得凭档案说话。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成为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依据。社会保障与缴纳社保金直接挂钩,档案与劳动关系的依存关系逐渐弱化,档案企业化逐渐被档案社会化代替,如由专门的人才机构或者职介替劳动者保管档案。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劳动法》颁布实施20年来,劳动用工制度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保障不断得到加强。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需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并逐步完善以《劳动法》为基础的相关劳动法律制度,从而更加积极地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通过准安市劳动关系状况的调查,发现其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就业质量不高、劳动者素质有待提高、集 体劳动关系尚不成熟等问题,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有必要从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高质量就 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等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推动产业 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17.
对职场中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规制,应当明确界定此类行为的表现形式、受保护者范围和受保护的空间范围。国际劳工组织采用了"劳动世界"这一术语对"与工作相关"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范围界定。在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之外,国际劳工标准将非正规就业形式下的劳动者和特定情形下没有建立就业关系的劳动者均纳入保护范围。与此同时,国际劳工标准将受保护的空间范围从"有形工作场所"扩展到虚拟网络空间。这些内容对于完善我国劳动法对暴力和骚扰的规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更为周延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我国劳动法应当明确:在工作中发生或因工作引起的暴力和骚扰均应纳入调整范围,其所保护的劳动者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暴力和骚扰发生的地点也不局限在有形的工作场所。在劳动法视阈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领域内的暴力和骚扰负责。  相似文献   

18.
本研究选取CNKI数据库以劳动关系为主题的论文作为研究样本,运用CiteSpace等科学可视化 工具,绘制中国劳动关系研究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及关键词战略图,展示该领域研究全景、发展轨迹、研究 热点和趋势。研究发现:1949—1994年,该领域主要研究多元化劳动关系时期的劳动关系发展;1995—2007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成为研究的重点领域;2008—2018年,重点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和集体协议方面的内容。 劳动关系未来研究热点是新时代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19.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嘉 《中国工运》2006,(7):31-34
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一些企业出现了劳动关系紧张的情况,劳动者权益被侵  相似文献   

20.
商业的繁荣发达,使得利益冲突不仅是公司法上的重要问题,对劳动法而言也愈发重要。劳动法规制利益冲突行为的法理基础在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然而,中国劳动法在劳动者的忠实义务体系和利益冲突规则方面都呈现立法空白缺失和司法力不从心的状态。忠实义务的肯认与利益冲突规制的构建是寻求劳资利益平衡、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基点,也是未来中国劳动法修正的重要内容。对此,需要秉持劳动法的基本宗旨与立场,立足中国法语境与现实,借鉴各国经验,在立法上确立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劳动合同中诚信原则的基本原则地位,进而细致构造规制利益冲突行为的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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