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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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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台用工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有劳动法讨论意义的是组织型平台,包括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和非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后者是法律关系定性争论的对象。此种非基于劳动合同的平台用工模式不同于常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台控制与劳务提供者自主,不符合现有从属性标准,不成立劳动关系,在现行法中属于民事非典型合同中的混合合同。此种平台用工在当前"从属性劳动—独立性劳动"构成的"劳动二分法"框架下不能实现有效调整,给予劳务提供者的权益保障不足。问题的成因在于劳务提供者的学理定位是"类雇员",此种平台用工的本质是承揽合同社会化,属于"劳动二分法"下的制度空白地带。因此,应根据此种平台用工中劳务提供者的社会保护必要性,构建介于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类雇员"规范体系,推动法律对社会劳务给付的调整框架从"劳动二分法"向"劳动三分法"转型。  相似文献   

2.
20世纪末期,标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收入的降低成为德国劳动法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直指标准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稳定生计的核心功能。与此同时,非典型用工呈现上升趋势,加之老龄化、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新挑战,德国似有告别标准劳动关系及放弃劳动法与社会法规范之象。然而,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劳动关系不仅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的命脉,同时也是德国社会法体系的逻辑起点。对德国而言,在面对各种挑战时,如若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劳动关系与巩固社会保障,不仅不应告别标准劳动关系,而且必须由劳动法与社会法保障的标准劳动关系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3.
新型平台用工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构建劳动者劳动权益系统性保护的必要。从系统论 视角审视,新型平台用工方式冲击了我国传统以劳动关系构建起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突出表现为劳动 从属性弱化割裂系统整体性,多层嵌套性用工消解系统层次性,内外环境互动渠道受阻影响系统开放性。研究 认为,借鉴系统论相关原理,我国平台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逻辑应遵循三条路径展开:加强系统整体性, 推动劳动从属性各要素的优化重组;扩容系统层次性,构筑劳动关系分层分类保护体系;提高系统内外环境开 放性,构建政府、平台、工会、平台劳动者等多元协同治理场域。将平台劳动者纳入系统保护中,推动我国劳 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迈向更高层次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4.
共享经济发展迅猛,不仅吸纳了规模巨大的从业人员,而且其就业形态体现出与传统就业截然不同的特征。通过对中国知网上以共享经济用工为主题的30篇法学论文进行分析总结,可知当前的研究重点为网约工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规制路径。对于众包型网约工与共享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目前有否定说、肯定说、难以定性说三种观点。三种观点相应的规制路径分别为在劳动法外利用公私法的多种制度工具调整、纳入劳动法调整、在劳动者和自雇者之间设置中间类型特别调整。学界相关讨论已经达成了若干初步共识,但是对于更进一步的问题仍然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用工有直接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作了较大地修改和调整,使这部法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共享用工模式成为近几年较为热门的用工模式。共享用工在性质上不同 于劳务外包、员工借调、劳务派遣,属于独立的新的灵活用工形态。在共享用工中,供工单位与共享员工之间 存在实体可消失劳动关系,缺工单位与共享员工之间存在虚实可转换劳动关系。本研究认为,欲实现对共享用 工的规范和对共享员工权益的保护,在程序性方面应构建供工单位工会参与签订共享用工协议并监督其履行制 度、共享用工协议行政备案与行政监督制度,在实体性方面应构建完善有关共享用工条件和期限限定、劳动关 系变动等制度。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运》2008,(7):58-59
程延园在《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08年第1期撰文认为,《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8.
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再就业所形成的用工关系有不同的认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上的两个基本范畴,在经济基础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常态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在上层建筑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标准劳动法律关系。为彻底解决现阶段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取消一刀切的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变强制退休制度为弹性退休制度,同时将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与劳动关系的状态脱钩,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后如仍未退出劳动过程的,用人单位无须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但双方的劳动关系性质不变。  相似文献   

9.
团体劳动关系法的理论课题与研究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团体劳动关系法,是指调整劳动者团体与企业或企业团体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在我国,劳动者团体主要指工会,所以我国团体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为"工会在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1〕。团体劳动关系法是指以《工会法》和《劳动关系调整法》为基本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法律规范具体规定了团体劳动关系的制度构建、运行规范以及相关团体的权利义务。在市场经济下,团体劳动关系的形成并以团体劳动关系法对之予以调整,是市场经济劳动法的一个重要特点。〔2〕  相似文献   

10.
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近年来,随着政府指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力度的加大,以及职工企业双方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不断攀升。但是,许多劳动者由于各种旧思维旧习惯以及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导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甚至不在少数,而由此导致的一系列后果只能让职工当事人追悔莫及。小赵,男性,今年38岁,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人。经人介绍于2005年进入外地  相似文献   

11.
本研究运用北京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专题调研数据(1),通过整合定性和定量要素的混合方法,分析了共享经济平台劳动者就业的特征以及劳动关系的现状与问题。结果表明,共享经济平台就业呈现出低门槛、高灵活性、去劳动关系化的特点。共享经济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和新的工作模式,在帮助劳动者提升收入水平的同时,劳动者可以较为自由地安排工作时间。但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对传统劳动关系秩序产生了巨大挑战。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不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共享经济平台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2.
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分享经济高速发展,在创造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围绕互联网平 台的新型灵活用工形式。在这类用工形式中劳务提供方对用工方存在着经济从属性,但却没有严格的人身从属性。 传统的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二元划界的劳动法框架并不能适应这一新型用工形式,广大劳务提供者的权益也 无法得到保障,这一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也引发了一系列新型的用工纠纷。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司法判决显得 僵硬。对此,应从域外法中间主体制度汲取经验,提出调整传统劳动法结构并设立经济依赖型的中间主体的建议, 在企业用工成本与劳务提供者权益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迅速崛起,各种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相关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研究发现,由于劳动关系限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原因,该群体不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相对偏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更是明显低于在职职工,而且大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这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研究建议,调整现有劳动关系认定模式、强化顶层法律设计、推动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以促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14.
研究使用北京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专题数据和调研访谈,描述了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现状,并从工会角度提出面对新就业形态的思考和应对策略。新就业形态带来了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也造成了平台从业者权利不平衡、劳动权益保障缺失、工作稳定性下降、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不适应、工会应对不足等问题。从工会角度出发,应对新就业形态的主要策略包括反映平台从业者的诉求、及时介入平台劳动争议、努力帮助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就业质量、推动劳动法律体系向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拓展等。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共享用工在人力资源调配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取得了实效,但同时也暴露出苗头性的滥用问题和深层次的症结根源.本研究通过梳理分析共享用工的发展类型、差异比较、共性特点及未来趋势,剖析共享用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研究发现,实践中共享用工形式多样、法律关系含混复杂.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法律性质及劳动用工关系界定不...  相似文献   

16.
劳动关系的选择性干预与集体劳动关系的制度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演变、劳资力量对比变化,应当加强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但目前的劳动法制存在对劳动关系的选择性干预,即对个体劳动关系规制过度,而对集体劳动关系干预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劳动法制完善程度、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目标的多元化等.应当完善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使集体劳动关系有法可依;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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