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论初查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姜焕强 《河北法学》2005,23(1):146-149
初查在刑事立案前被广泛运用,但刑事诉讼法对初查没有规定,导致初查的法律地位非常尴尬,初查工作引起诸多质疑。建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初查,并借鉴法国、意大利对初查的规定,把初查、立案放在侦查程序中,取消立案的独立阶段,同时提高立案的标准,避免不当追诉。  相似文献   

2.
由于举报材料以及其他立案线索来源发生变化,客观上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运用一定的调查手段进行初查,才能判明是否达到立案的标准和要求。但由于初查制度法律地位的缺失,致使初查行为的法律依据不充分,证据效力不明确,因而有必要从我国刑事程序的启动模式、初查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及初查阶段能够采取的调查手段范围等方面进行研究,以回应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3.
张钢 《法制与社会》2014,(14):62-63
刑事立案程序主要的功能就是对刑事侦查程序的控制,保障公民权利,但严苛的立案程序对于打击犯罪却起到抑制作用,不利于刑事诉讼整体功能的实现。立足我国现行刑事司法体制,对我国刑事立案制度的改革有必要保留独立的立案程序、确立合理的立案标准、明确初查的法律地位、加强检察院的立案监督。  相似文献   

4.
立案前的初查制度具有权利保障、控制犯罪和诉讼经济等重要价值,其价值对于检察机关查办渎职案件尤显重要。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初查制度未作明文规定,初查制度受到质疑,本文拟对初查制度合法性及其刑事诉讼活动性质进行论证,以期强化该刑事诉讼制度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5.
虽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初查只是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立案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但从初查的主体、初查的作用、初查的证明对象看,初查又完全具有侦查的属性。因此,分析我国职务犯罪初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明确初查的法律地位,将初查纳入侦查范围,并对初查制度予以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刑事初查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初查一词近几年来频繁出现在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但通读完《刑事诉讼法》所有条文均无此规定。那么初查的运用有无法律依据,其性质如何认定,有无独立的价值等问题就成为本文探讨的一个方面;在此基础上,笔者分析了初查的提出原因并从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初查进行了评价,最后得出取消初查、完善我国立案程序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反贪初查制度演变形成过程经历了:萌芽、探索、确立、成熟和深化等五个主要阶段,其表现为:历史实践化、认识渐变化和规定精细化等三个主要特征,这主要是由反贪侦查模式和立案条件所决定的;2012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主要从重塑初查行使主体、确立初查管辖规定、细化初查工作流程和增加初查回避规定等方面来对反贪初查制度予以修改和充实;反贪初查应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刑事诉讼阶段,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符合我国法治反腐政策的理性选择、符合我国刑事法律立法的发展进路、符合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规律要求,进一步构建我国反贪初查制度应从明确反贪初查期间、细化反贪初查措施、增设权利救济程序和强化反贪初查监督等四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初查权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法治、目的和效果上的困境,在法律理论体系上无法圆满,无法实现被期待的价值。摆脱这种困境,存在回归主观立案标准、取消立案制度和改造立案制度赋予初查侦查程序启动功能三种思路。基于现实考虑,对立案制度进行改造更具有可行性,但需要进行制度上的优化。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初查权的现实困境(一)法治困境——地位上的尴尬1.初查合法性的学说。初查权的法治困境主要是  相似文献   

9.
吴崇富  刘启明 《法制与社会》2011,(9):79+94-79,94
初查属于侦查权中的一项具体权能,应从立法上明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初查活动的法律地位。从侦查实践看,职务犯罪案件很难在现行传唤、拘传时限内突破;从境内外立法看,刑事传唤、拘传时限短于非刑事诉讼调查时限不符合侦查工作的规律,应从立法上延长现行传唤、拘传时限。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中将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规定为初查,但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职务犯罪初查在法律效力、工作机制和手段运用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职务犯罪初查就其属性而言应当归入审查的范畴,在初查中引入调查不利于保障人权及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职务犯罪初查应定位为一种单纯的审查,由此决定在初查中应采用迅速审查、大胆过滤线索及放宽立案条件的策略,并通过合议审查、全面审查等方法推进对职务犯罪的查处.  相似文献   

11.
当前在走私犯罪侦查启动过程中,存在着到案措施难以落实、搜查功能难以发挥、案件经营难以开展、技侦手段难以运用等难点。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包括缉私侦查在内的侦查工作采用的是程序启动型模式,同时由于走私犯罪和缉私工作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使得缉私侦查启动工作更易陷入困境。为适应打击走私犯罪的需要,应当将程序启动型转为随机启动型侦查模式,同时对相关的配套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In recent years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the Soviet government have carried out important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functioning of the bodies charged with conducting the struggle against violations of law. One such measure was that of April 1963 endowing agencies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MVD] with the right to engage in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The measures taken to intensify the struggle against crime, to further strengthen socialist legality, and to enlarge the democratic foundations of Soviet criminal procedure facilitated growth in the role of the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in criminal procedure and enlarged the guarantees of comprehensive, complete, and objective investigation of crimes.  相似文献   

13.
王卉 《政法学刊》2011,28(3):49-53
犯罪隐语是一种涉嫌犯罪行为或自我保护的内部言语交际工具,蕴含着包括信息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具有鉴别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发现犯罪线索、解决并案问题、预审讯问中可有效利用语言的力量及帮助我们科学管理、做好羁押、监管工作等作用,在刑事侦查中准确地破解犯罪隐语,是科学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在碰到不了解意义的隐语时,根据隐语语义相互之间的联系规律,及不同地区隐语的特点,用类推法辨析其含义。  相似文献   

14.
徐茂 《犯罪研究》2008,(6):24-28,34
预审作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但1997年“侦审合一”,预审的专业化水平不够,导致预审质量不高。应从公安机关内单设预审机构,科学界定预审职能,加强预审专业化建设,加强预审理论研究等方面来健全和完善我国预审机构,提高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了庭审阶段。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争议大都集中于初查或侦查阶段,因此部分侦查机关已将该制度应用于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此看来,仅仅在庭审阶段建立专家辅助人,必然存在较多局限,而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必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立法应根据诉讼实践,对目前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完善,以建立合理可行的侦查阶段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侦查政策内容十分丰富,但政策存在明显不足或者缺陷,并导致侦查政策和法制功能弱化。应当深刻变革侦查政策与侦查法律之间的关系,使书面法律真实化、生活化,幕后侦查权力公开化,侦查权力运行有序化;革除超级侦查强权和法外侦查权,建立"充分但有限,规范而高效"的现代侦查权和侦查法制模式,保持侦查权力与控制、惩罚犯罪和保护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应当实现刑事侦查政策及其理论的革新和转型,重构刑事侦查政策,实现侦查政策法治化。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应当摒弃“以人立案”的做法,并采取“以事立案”的模式,才能符合职务犯罪发案的客观规律,避免初查和侦查工作在衔接关系上的错位,并对自侦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效果和作用。要实现从“以人立案”到“以事立案”模式的转变,需要正确处理好立案与破案、立案与撤案和撤案与错案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中国刑事重复鉴定制度在实践运作中弊端丛生,且并未因相关法律变革而有实质性改变。在当前,刑事重复鉴定主要集中在死因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法医学领域,且大多发生于侦查或初查阶段的鉴定中。其持续时间长、鉴定次数多、耗财费时。适当的重复鉴定可实现当事人之诉权,有利事实查明;然而过度重复鉴定,却削弱了刑事鉴定的信誉、颠覆了程序定纷止争的功能、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各种压力。面对刑事重复鉴定的诸多问题,需结合实践中的有益经验,通过变革刑事鉴定制度,重塑鉴定公信力,进而提高鉴定意见的采信度。  相似文献   

19.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存在着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一方面,辩护律师参与刑事和解时间有限制,在侦查阶段接触到证据,这与刑诉法规定相冲突;另一方面,刑事和解的量刑奖赏对未成年被追诉人吸引力不足。此外,在侦查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法律没有规定侦查人员是否可以撤销案件。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但应限于提请批捕之前。建议区分参与诉讼的辩护律师与参与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律师,以兼顾对被追诉人和侦查机关的公平对待。公安机关发挥群众力量事先进行民间调解、感化被害人,可以推进刑事和解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