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信息产品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由信息缺陷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日渐增多,必须及时用法律的手段规范信息服务,促进信息产品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应比照一般侵权责任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信息产品已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信息产品责任事故不可避免地凸现出来..本文通过论述建立信息产品责任的法律障碍及设立信息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可欲性,旨在说明构筑一个将有体物产品责任和信息产品责任结合在一起的产品责任法律模型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信息产品责任初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扬 《中国法学》2004,(6):72-81
尽管探讨信息产品责任将增加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但知识、信息的财产化和财产的知识、信息化以及信息产品缺陷引发的严重危害要求对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做出探讨;近现代法律关注的 直是有形物质产品的责任问题,而没有关注过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是一个很大缺陷;应当将真买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信息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信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将下列情形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抗辩事由:未将信息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的,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相似文献   

4.
杨冉 《法制与社会》2011,(23):288-289
产品责任之归责原则是构建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核心与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深,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产品责任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产品责任一般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最后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指导产品责任归责的法律适用,构建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令人目不暇接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人们在享受这些产品和服务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也被层出不穷的、由于产品缺陷所造成的损害事故所困扰。因此产品责任案件时有发生,而产生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解决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本文拟从法律对利益调整和保护的角度出发,分析各种归责原则所体现的法律对产品责任关系各主体利益的衡量与分配、协调与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之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产品责任法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新《产品质量法》颁布时间不长 ,但我国现行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仍有必要依据保护消费者利益与促进生产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并用的归责原则及全部赔偿、限定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并行的赔偿原则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余悦 《法制与社会》2011,(31):189-190
“人肉搜索”不当利用侵犯他人隐私权与名誉权时,信息泄漏者与网络媒体作为责任主体在承担责任时应区分对待。采“实名制”下,信息泄漏者应承担过错责任,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为主要责任;网络媒体侵犯他人隐私权时在规则原则上应采过错推定原则,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为补充责任,墟名制”下的网络媒体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侵犯他人隐私权时应与信息泄露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8.
转基因农作物越境转移可能对输入和输出的国家和地区造成损害。在其法律责任问题上,既有学说从污染者负担原则出发,认为转基因农作物越境造成的损害应排他性适用民事责任。从规范分析角度看,此种观点具有局限性,污染者负担难以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而被证成;相关国际条约并未明确转基因农作物越境损害的责任形式,而是允许缔约方适用现有国内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去解决。依据《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及时充分赔偿原则应为统帅转基因农作物越境损害责任的法律原则。依照该原则,面向转基因农作物越境损害排他性适用民事责任不具有正当性,应当以民事责任和国家责任为核心构建类型化的责任体系。应依照因果关系的确证性对相关事实进行类型化区分,对因果关系可在经营者层面确证的损害适用民事责任,对不能确证的则适用国家责任,同时还应通过立法补正和法律解释的方式推动类型化责任体系在规范层面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一般认为,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的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引起的责任,所以在许多文章中称之为产品质量责任。由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在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和方式不同,我们可将产品质量责任划分为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不合格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产品暇疵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产品应具有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法律缺乏对产品僵权责任与产品瑕疵责任…  相似文献   

10.
国际产品责任侵权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剧,跨越国界的国际产品侵权案件日益增多,原有侵权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产品责任侵权案件的需要。我国在此问题上仍保守于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国内立法,并及时加入《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已属迫不及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发展,现代社会中有关产品责任的问题不断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问题屡见报端,传统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挑战。本文主要介绍了产品责任的性质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发展状况,并联系我国产品责任法中采用的归责原则,简要的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正式颁布施行,初具规模地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市场经济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本文在产品责任的立法现状和产品责任原则方面作了大量剖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产品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就如何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3.
戴琼 《政法学刊》2007,24(2):46-50
涉外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涉外侵权责任。在法律适用方面,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较具代表性的有侵权行为地法、政府利益分析法、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原告选择法律、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条约等,各有利弊。我国现行法规关于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多缺陷,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蒋潇华保护因产品危害而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的损害,从法律上说,其核心问题是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产品责任一般分为二类:产品契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产品契约责任见之于《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若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契约约定即应负责,...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论述了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概念、法律特征、构成要件;对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探讨,应对产品及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对于因产品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6.
柴振国  赵英 《河北法学》2005,23(1):32-35
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服务责任与产品责任并列规定,但由于产品责任有<产品责任法>相配合,因此解释适用上没有什么疑义,而服务责任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抗辩事由等问题上并没有太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在归责原则方面值得从立法政策上重新检讨,针对上述问题应重新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律并做出相应的修正.  相似文献   

17.
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民法通则》颁布以前,中国无产品责任制度,时下,该法律制度规定在具有公法性质的《产品质量法》及散见在其他法律、法规中。编著民法典时,应将严格产品责任法的规定从《产品质量法》中分离出来,编入民法典侵权行为篇。其内容为:产品定义、责任原则、免责事由、缺陷定义、连带责任、赔偿范围、请求权的时效限制等。  相似文献   

18.
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9.
赵西巨 《证据科学》2007,14(4):284-290
在因输血使患者感染疾病的场合,如果血液提供者存在过错,由于过错责任原则的存在,患者可获得的法律救济较为简单。如果血液提供方没有过错,患者会求助于货物销售、默示担保、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诉讼前景不容乐观。货物与服务的二分法排除了在医疗输血领域货物销售法律制度的适用。血液提供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和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否定了默示担保和严格责任的适用余地。要获得产品责任制度的益处,患者要跨过“产品”、“缺陷”、“发展抗辩”三道关口,结果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20.
法律概念在法律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它承载了法律的价值与目的,体现了法律规范的宗旨之所在。无过失责任作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能体现出归责原则所负载的反映侵权责任的归责事由的功能。而危险责任的用语则可以反映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定的归责事由,应该作为指称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法律概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