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新律师法的正式实施,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检察机关的制衡力,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新律师法在会见权、阅卷权、自行调查取证权方面扩大了律师的权利,本文重点针对以上三种被扩大的律师法律权利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结合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工作实际,简要的论述了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如何在充分保障律师权利的前提下保证办案质量,积极有效的应对新律师法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史同意  黄娟 《法制与社会》2012,(28):251+25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给反贪部门的侦查工作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本文通过分析律师介入侦查对反贪工作的影响,从而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地应对措施,促使反贪侦查工作实现历史性的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3.
修订后的《律师法》在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律师的权利,势必提升了反贪侦查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增强了刑事诉讼的对抗性和不平衡性,这无疑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难度倍增,对反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同时。也给反贪侦查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广大反贪侦查人员应当从内部着眼。提升反贪侦查能力,以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迎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史同意  黄娟 《法制与社会》2012,(32):200-20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规定,明确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这给反贪部门的侦查工作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本文通过分析律师介入侦查对反贪工作的影响,从而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促使反贪侦查工作实现历史性的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5.
新《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律师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对执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等权利的扩大,提高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可操作性,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司法机关的制衡力,无疑对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检察机关迫切需要更新观念,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成为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6.
新《刑诉法》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主线,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为价值追求,对“辩护与代理”这章作了大幅修改。96年《刑诉法》在此章节仅有10条规定,新《刑诉法》则增加到16条,同时对原先的6条规定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中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律师会见权的强化。律师会见权作为辩护权基础和核心,是被追诉人最为重要的防御性权利之一,与侦查权具有极强的正面冲突性,律师会见权的强化必然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对于反贪部门而言,在保证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利同时,如何利用契机积极应变,提升反贪侦查的业务水平,是亟需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
郭培英 《内蒙古检察》2007,(6):33-33,36-38
一、律师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与检察机关办案业务密切相关的修订内容——律师全面介入刑事诉讼 1、律师介入侦查时间的变化 现行刑事诉讼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而新《律师法》第5条将“后”字取消了,这意味着新的刑诉法可能会对律师介入的时间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8.
陈晓娣 《法制与社会》2012,(27):133-134
新刑诉法充分吸收《律师法》的规定,对辩护制度作出重大修改和完善,一系列的新规定强化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权利,为律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侦查阶段的控辩平衡,从长远看,这是司法进步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但同时也将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传统办案理念、手段、措施、侦查模式提出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律师法》的实施,使律师执业权利更为完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的反贪侦查部门应当更新观念,改变“口供中心型”侦查格局,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以适应修改后的《律师法》的要求。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对相关法律作必要的修改,保障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0.
新律师法涉及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修改,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使控辩对抗由形式的平等走向实际的平等。同时,也对检察机关提出新的挑战,对此,检察机关应该及早做好应对措施,转变传统刑事诉讼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迎接未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1.
秦强 《法制与社会》2010,(31):130-131
新的律师法对律师会见权作出了新的规定,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对现有反贪部门侦查模式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重大影响,反贪部门可以通过改善现有的侦查模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找到一条应对之路。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辩护制度,扩大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给反贪部门传统的侦查模式、调查取证以及查处窝串案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反贪部门应积极开展调研,主动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转变侦查模式,完善侦辩关系,加强初查力度,在创新中推动反贪侦查工作不断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律师法经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重新修订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法庭言论豁免权等执业权利做出新的规定,对刑侦工作来说是个新的挑战。律师法的修改是刑事诉讼民主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法治建设的大势所趋,是实现控辩权力制衡的必然措施,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理性选择。我们要以积极姿态对待律师法的修改,熟悉律师法修改呈现的变化,直面律师法修改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15.
新形势下反贪侦查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如侦查难度的加大、律师权利的扩张以及新型侦查手段的使用等。这些困境对反贪侦查机关来说机遇与挑战并重,侦查机关应正视这些困境,并通过加强反贪侦查机制的完善实现侦查机制的优化。具体来说,侦查机关应在做到重证据,善用口供,注重办案程序的合法性;侦查机关应善于保障律师权利,重视律师介入的正面效应;侦查机关还应加强技术侦查的使用与规范。  相似文献   

16.
律师法的修改,扩大了律师直接介入刑事诉讼的执业领域和活动的空间,明显增加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自由度为律师在刑事诉讼领域依法执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证,同时也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7.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律师法>,突破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赋予或更充分地赋予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和法庭言论豁免权.律师法的修改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提出了挑战.针对律师法修改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应当从检察实务操作层面和司法机制建构层面谋划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8.
修正后的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法中,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比修改前的相关条文有了较大的变化,新法明确规定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为律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律师会见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些规定对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应当得到肯定。但也应看到,新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律师会见的相关内容存在冲突,新法第33条在实践中将遇到不少障碍。本文从新修改的律师法第33条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浅析和探讨新条文的进步及其不足,对新律师法第33条在实施中将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此提出一些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07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新修改的律师法在第四章,即在“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一章中,对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专门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我们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介入。新刑诉讼法的这一精神,对于进一步保障公民在诉讼中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以及依法规范侦查办案工作等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