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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梁平 《法学论坛》2024,(1):74-81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了新时代法治型国家治理的基本命题。从理论上阐释新时代法治型国家治理,应当立足于主体、价值、规范等三个基本维度,遵循“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到国家治理多元实践主体,坚持制度之治、人民立场、良法善治的判断标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构建多元融合、契合地方的国家治理规范体系,以法治为依托把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2.
范进学 《法学》2018,(3):3-13
"法治中国"作为一个重大政治命题,既是党中央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提出来的;也是党中央站在国际法治体系的全球战略高度,以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天下胸怀,向世界人民展现中国在当代国际法治体系中的良好的国家形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行宪法的法律表述,"法治中国"则是统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宪法概念的政治性概念。治国主体包含着主权意义的人民与治权意义上的执政党与国家机关,依法治国自然包括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两个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一个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等多方面概括统合的概念。"法治中国"含有国际法治的政治概念,在当下乃至一个较长时期,"法治中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与世界意义;"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两个建设同时抓,但法治中国建设还需回到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与目标上。  相似文献   

3.
国家治理主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多元性、拟制性、平等性等特征。与集中统一的管理不一样,国家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共治格局。政党、国家、政府、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公民等都是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从法学的角度看,这些主体都是法律拟制的产物,按照社会契约论都应以平等身份参与治理。以权力、权利主体作为依据,可把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主体分为官、民两类。以此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来构建法律关系,可以发现权力冲突、权力与权利的冲突、权利冲突构成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维所要重点探讨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4.
信访工作中既要防止消极的拒民思维,又要防止过度的迁就思维,因为二者均为“人治”的思维方式。本文认为,信访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指:政府要从消极被动的守法者转变为积极主动的用法者;对于信访者的诉求要坚持法律的底线:政府要有作为诉讼主体进行依法维权的思维。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条件是:领导重视、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信访干部职业化。此外。政府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还应处理好与治理思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张明军  赵友华 《法学》2020,(3):3-18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越是在重大突发性疫情所致的紧急状态下,越要坚持依法而为来开展疫情治理。疫情治理依法而为的本质意蕴在于:依法保障疫情治理的人民性,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融入到疫情治理的生动实践;依法维护疫情秩序,使得紧急行政权的行使保持适度谦抑且避免对公民权益的过度侵越;依法执行疫情信息传输与规制,实现疫情信息在体制内外及时、准确和高效地传递输送;依法推进疫情防治的多元协同,让政府内部的跨组织联动与社会主体的协作性参与均建构起应急响应的制度化程式。在疫情治理中,唯有恪守依法而为的行动遵循,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转换为疫情治理的整体效能,并在应对疫情危机中深入推进中国法治成长与进步。  相似文献   

6.
中国式国家治理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治理策略,逐渐形成“党的领导-政府治理-市场参与-社会治理”的格局。中国国家治理评估的探索历经多个阶段且有效促进了国家治理进程,但其既有阐释混淆了价值标准与评估标准之间的关系、缺乏对国家治理量化评价的有效操作与可测度性、难以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以及中国式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这主要肇源于西方法治中心论的扩张与影响、复杂国情带来的评估实践难度以及评估目标考评导向色彩浓重。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溯源于中国式国家治理内涵与目标,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主体体系与制度建设、治理过程与治理成效分别构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双重维度下评估标准的重要内容。党内治理、政府治理、市场参与、社会治理是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应用的重要领域。以法治评估标准检验中国式国家治理,需构建以第三方为评估主体、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以及以评估结果应用为核心的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7.
李林 《法学研究》2014,36(5):3-17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从宪法、法治、立法、依法执政等多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为此,应当根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强化法治权威和良法善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行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在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法理社会与法治国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将国家混同于社会,用国家替代社会的现象由来已久,其结果导致国家社会不分,政府无限擅权的情形。这是建设法治国家、营构法理社会的观念障碍。二、法治国家的创立,旨在建立以法控权和依法管理的秩序形成机制。以法控权,既有赖于法治之规则所示,又有赖于公权主体的行为自律,更有赖于社会的监督和制约。依法管理,既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度,也是社会接受国家管理的度。跨越这一度,国家(或政府)行为无效,社会理应拒绝。由此引发的结果是:法治国家的创立,必以社会与国家二元化为前提,在国家统揽社会、替代社会的时代,断无法治国…  相似文献   

9.
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将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0.
"数据+治理"引发的一系列社会治理新问题,本质上都是数据权交锋下的利益问题.基于数据治理视阈,从公私属性上可将数据权这一新的权属形态划分为数据"两权",即数据权力和数据权利.以数据"两权"的主体依托和客体基础为切入点,探究数据"两权"的存续逻辑和生长周期,发现数据"两权"之间蕴藏着"竞争—合作"和"监管—自由"两大冲突悖论,而破解这一冲突悖论面临着制度、技术、主体和观念等多方面的困境.对此,建议遵循"制度—技术—主体—观念"一体四维建设思路,通过加快数据权制度建构与完善、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建立数据权主体新型关系、细化完善"数据权力—数据责任"和"数据权利—数据义务"规则体系、树立正确的数权法治观念等路径,确保数据"两权"冲突悖论有效破解,推动"数据+治理"耦合增效.  相似文献   

11.
从"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来看法治演进的轨迹,法治建设主要有三个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利"的法治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法治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法治阶段。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真实的民主,法治建设适宜"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人民监督政府与政府服务人民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而推进法治建设的步伐,必须营造法治变革所需要的友好型环境。  相似文献   

12.
目前对于医生处方权的法律属性尚未有统一的认识,本文从分析权利、权力的性质出发,结合医生处方权的取得、所指向的客体及其所处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的分析,认为医生处方权应属于私权利。  相似文献   

13.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而治理有效需要建立在良好的治理秩序基础之上.建构基于法治的乡村治理秩序,是从善秩到善治的关键,其取决于村内部治理秩序和村外部治理秩序的良性运转、协调与平衡.逻辑框架在于:村内部层面,村民依法自治、依法用权维权;村外部层面,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治理法治化;协调与平衡层面,良法善治、缘法而治...  相似文献   

14.
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行政组织是主要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力量。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现化代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治理视域下,行政组织法不再仅是政府内部的结构法,而是包括协调党政群关系、体现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法。从优化组织结构,体现党政群协调共治出发,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化化对行政组织的要求,通过行政组织立法明确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和地方间的横向协作关系法律化,确立社会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5.
再论人身关系——兼评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建议稿第3条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在研究了人身关系在我国民法史上的存在形态及比较了前苏联、中国和西方主要国家有关人身关系的学说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绝大部分民法学者对人身关系的理解不同于西方主要国家学界对此种关系的理解,我国在人身关系的理解上遗漏了主体资格问题,将“人”仅仅理解为人格权,并进而导致了这种关系的重要性的降低,造成了其在立法相关条文中被后置于财产关系。作者最后指出,人身关系应包括人格关系、人格权关系和身份关系三类关系,并进而建议对民法典总则编建议稿第3条做出人身关系前置的立法调整。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环境行政权与公民环境权的合理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锡生  黄猛 《现代法学》2003,25(5):111-113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需要符合市场机制的环境法,以合理地配置权力和权利。长期以来,人们对环境行政权和公民环境权的关系混淆不清,导致了环境行政权与公民环境权的错位。本文探讨了环境行政权与公民环境权的缘起及我国的立法现状,分析了两者的错位现象和原因,并对两者的重新定位和错位的消解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17.
从宪法角度和法律三元分类角度看,民法典将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比表述为"自然人"更合适。各国宪法差异决定中国民法典表述基本民事主体不能复制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就性质而言,民事主体内部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权利,应避免使用"权力"之类术语来定义其内部组织或描述其功能。在数字化时代,民法典应着力保障在数字化背景下备受威胁的个人隐私权,促进民事主体实质性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但不宜承担公法功能。  相似文献   

18.
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法治化的行政相对人更有利于催生出法治化的行政主体。故行政法治之构建,需要行政相对人担负起主体角色,履行主体责任。在"5.12地震"中,普通民众秉持法治精神与政府善意合作,实现了行政相对人主体性的个案回归。主体性回归以及由此形成的交往理性提供了一个异于传统方式的行政法治化进路,并标志着"和谐行政法"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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