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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预审法官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当今欧洲一些国家的预审法官制度都起源于法国,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它们之间在介入案件的范围、职权、介入侦查活动的方式、预审的程序、与检察官及警察的关系、人事制度等方面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预审法官兼侦查权与司法权于一身,这种职权的多重性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分权与制衡的法治思想相悖,使它成为各国长期以来司法改革论争的焦点。  相似文献   

2.
侦查决定了刑事诉讼的内容,起诉决定了刑事诉讼的走向。为有效制约和控制二者,预审应运而生。在德、法两国刑事诉讼中,预审法官都曾是这一制约手段的关键。后因价值取向的不同,德国走上了与法国式预审法官不同的道路。其分别设置了侦查法官和中间程序,但对侦查和起诉的制约和控制仍是德法两国的共同追求。为了更好地制约我国公安机关庞大的侦查权,同时对检察机关的起诉进行监督,实现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在我国设立预审法官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澳门检察机关与法官、预审法官构成司法当局 ,具有独立的司法机关性质。其警检一体化模式具有合理性。预审法官对侦查的分割具有合理性 ,而预审法官对公诉权的分割则兼具合理性和冲突性  相似文献   

4.
王洋 《前沿》2010,(24):106-109
司法体制改革主流语境下,对我国现行法官制度的完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效应。在理念上,我国法官制度建设应当体现现代司法规律,置于体制改革的大系统,吸纳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现阶段法官制度建设的侧重点是从专业、学历、最低任职年龄、法律工作经历等方面逐步提高法官任职条件;从法官的职业收入和身份保障方面着手法官的待遇保障;重拾"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这一宪法条款。  相似文献   

5.
现阶段,世界上非专职化法官参与司法过程存在三种典型模式:英国的治安法官制度、荷兰的替补法官制度以及日本的裁判员制度。由于轻微刑事案件司法理念和司法操作要求与非专职化法官制度存在着高度的契合性,我国可以考虑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引入非专职化法官制度。可先选择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或者律师作为非专职化法官,待成熟之后,再扩及到普通公众,由此既能节约司法资源快速处理案件,又能够做到民意在司法过程中的合理参与。  相似文献   

6.
我国进行司法改革多年来,合格法官的选任是困扰我们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将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官遴选制度比较,论述我国法官遴选制度中的困境并提出个人设想,希望对我国的法官职业化中法官队伍的建设带来思考.  相似文献   

7.
李惠娟事件反映出我国尚存在一些制约法官独立的外部因素 ,应从法官任命、法官的职务保障与惩戒监督制度、人大监督与法官独立的关系、错案追究制度的反思、司法财政体制等方面入手 ,完善和创造制度 ,为法官独立提供可行性保障  相似文献   

8.
赵瑞琴 《前沿》2005,(5):114-115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 遇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时, 不再参与该案件审理的制度。但是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 在立法上关于法官回避制度的规定很完善, 司法实践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 完善我国法官回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司法民主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前进方向,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实现司法民主的主要方式之一,应充分发挥陪审员源于民众,代表民众的优势。我国存在传统法律伦理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冲突,导致现实中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缺失。为培育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不仅要融合有益的传统法律伦理精神,还要加强现代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法官制度与司法民主与公平正义在逻辑上是紧密相连的。时下的法官制度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遴选与任免上的不尽科学等。完善法官制度要提高法官的准入资格,增强司法独立性,打破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司法机关的局面等。  相似文献   

10.
德国、意大利都曾照搬法国的预审法官制度,又先后于1975年和1988年通过新的《刑事诉讼法》予以了废除。但德国和意大利并未完全废除预审制度,而是根据其本国的实际情况,构建起了具有其本国特色的预审制度,原由预审法官行使的侦查和部分司法裁决职权,改由司法警察、检察官、侦查法官、中间程序或初步庭审程序法官等来行使。因此,在德国和意大利的刑事司法语境中,虽无"预审"之名,但仍有"预审"之实。  相似文献   

11.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法定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各国通过立法明确规定鉴定人的资格、鉴定人的责任及各种相关制度,以此来保证鉴定人符合鉴定能力方面的要求,并能作出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未来我国鉴定人制度的设计将立足于大陆法系的资格型鉴定人,同时在某些方面吸收英美法系的某些合理因素。  相似文献   

12.
关于法官依常理断案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慈 《桂海论丛》2008,24(3):81-83
常理客观地存在于法的制定和实施中,法官依常理断案可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削减法官对事实认识的局限。然而,由于社会公众的不理解以及法官法律论证能力的欠缺,法官依常理断案时常陷入困境。法官依常理断案并不是也不应当是完全任意的,应当结合中国实际设计一些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尽量将法官依常理断案的副作用降低到不影响裁判的正当性、准确性的程度。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证据种类中,鉴定结论因其较高的证明力,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现今司法鉴定体系较为混乱,在司法鉴定活动中明确法官权限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本文从法理上分析了法官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同时借鉴外国立法例,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没有区别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没有根据不同行政行为中的行政机关担负的不同职责而分别设定不同的合法性判断标准,“尽责即合法、未尽责即违法”的判断模式既不能适应审判实践活动的需要,亦与社会活动的复杂性和政府职能转变不相协调,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确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15.
警察的自由裁量权及其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国家赋予警察部门及警察人员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权是有正当根据的。然而,权力扩张的本质一再告诫我们:有权力必应有规制。本文从警察自由裁量权存在之根源及警察行为的分析入手,探讨规制的意义并讨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概念法学派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建立完美的法律体系,法官可以从中直接找到毫无疑义、无可争议的规则来解决具体案件。但法律的历史性决定了法律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势必会使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中时产生疑义或者争议。作为裁判者,就有了对裁决理由加以论证的义务。这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就对法官作出的判决书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要公开判决的结果,还要在判决书中进一步说明判决的理由,明确了法官对裁决的论证义务。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存在着三个缺失:精英理念的缺失、制度性独立的缺失和法律方法论的缺失.法官职业化建设只能依照精英化的策略来完成,制度性独立是实施法官职业精英化策略的基本条件,法律方法论是法官职业精英化的重要内涵.  相似文献   

18.
随着改革在社会其他领域里的深化 ,产生于特定历史环境下的单位制度 ,其不合理的成分已逐步被扬弃。本文以单位制度对法院所产生的影响为切入点 ,根据它们各自所代表的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的差异 ,从制度化安排本身与程序化运作的冲突方面 ,对司法权配置、程序运作现状以及对执法主体的影响 ,做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利己性作为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法官行为的影响是直接而深远的。要真切地认识法官的行为,必须深刻地了解法官的利己人性,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合理的法官制度建设和有效的法官行为规范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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