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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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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重庆市开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新机制,形成了“司法牵头、中心调解、部门联动”的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和处置模式,取得了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截至目前,开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91件,  相似文献   

2.
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为中心的第三方解决模式是化解医息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模式之一。每一种模式均有其特点与优点,但同样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因此,单纯依托其中任何一种模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较为理想的选择应该是将三种模式中的两种结合起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取长补短,共同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医患纠纷数量多、调解难度大的问题依然显著存在。调解作为传统的医患纠纷处理方式之一,仍存在各部门缺少协同治理、调解员缺少专业医学知识等问题。华西坝派出所"调解天团"在调解医患纠纷中,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调解模式和经验,新创由患方、医方、医学专家组和调解员组成的调解模式,弥补传统调解方式的不足,兼具公平性、专业性与及时性,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可通过建立"互联网+调解"模式,加强宣传与推广、培养专业性与复合型的调解人才来不断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4.
论调解与医疗纠纷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由于其所具有的尊重当事人意愿、程序灵活等特点,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具有兼顾医患双方利益保护、促进医患关系和谐、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等独特优势。分析我国现行的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新探索的几种代表性模式将有助于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并推动整个社会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改革进程表明,调解依然应当是我国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理论和实务界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民事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将调解程序前置到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设置的专门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主持进行的调解。独立的审前调解程序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程序构制等内容。  相似文献   

6.
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实质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目前我国模式有:1.诉前调解。2.立案后调解。不足有:1.诉前调解的立法规定尚属于空白。2.调解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3.调解协议书仅具有合同效力。建议:1.立法。2.设置专职调解员准入制度。3.吸取世界各国成熟经验。4.适当扩大调解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为拓宽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和途径.2007年8月,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芗城区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机制.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的程序衔接、功能互补、良性互动.从而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民事纠纷。  相似文献   

8.
昆明医患纠纷第三方联合调解点,架构了一座医患双方良性沟通和信任交流的平台,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解决医患纠纷的中立机构,将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通过非诉讼替代式解决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使医患纠纷在第一时间内转移至院外,既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依法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又节约解决纠纷的成本,提高了效率,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第三方调解在化解医患矛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日渐成为调解医患纠纷的主导模式。但从其调解绩效来看,与其他模式一样,同样也存在许多亟待改革与完善的地方。如人民调解执行率不高、行业调解法律效力差、保险调解理赔难度大等均严重影响了第三方调解绩效。为此,有必要从明确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规范行业调解的行为准则、解决保险调解理赔难问题等几方面出发,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提高保险调解的认可度。  相似文献   

10.
郭东敏 《法制与社会》2013,(31):10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目前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行政诉讼调解或变相调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引入调解制度.本文试通过借鉴城外经验来建立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其调解的范围,并对调解模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来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相似文献   

11.
常见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有四:指导型调解、分析性调解、评估型调解及转化型调解.前三种的成败有赖于调解员在和解的过程中说服双方达成协议的主导性能力,侧重利益的分割,因而压抑了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主动性.而转化型调解则要求发挥当事人的作用,即通过协助当事人健全自我认知、体会对方的立场,转变对事件的感知,促成理解,重建共识,化解纠纷.可见,这不仅减少了制度负担,也有更好地尊重当事人意愿,更大程度上修复社会关系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医患之间的纠纷,运用民间调解机制进行劝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医患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建立和运行的医疗纠纷调解模式和实践经验,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具有启示性的作用。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推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置第三方调解为前置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措施,有助于高效化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3.
宋健 《中国律师》2014,(11):72-73
一、民事诉讼调解之现状 本文所讨论的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由审判法官所主持的为双方当事人就解决纠纷而进行的调解工作。目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已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工作原则之一。但是,在目前环境下仍有必要仔细认清诉讼调解制度的利弊关系,特别是“背靠背”调解方式对司法权的正常运行乃至法治前景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山东省济宁市积极探索化解医患纠纷第三方机制,成功走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路子。2008年12月,卫生部调研组在济宁调研时,称济宁化解医患纠纷的方式为“全国首创”,被誉为医患纠纷化解“济宁模式”。2009年10月23日由卫生部、司法部等在济宁市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医疗纠纷调处第三方援助协作论坛”上,把济宁市医患纠纷调解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介绍推广。在2009年11月27日,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济宁市政府作为唯一的市地,向大会介绍了济宁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验。  相似文献   

15.
《政府法制》2014,(10):30-30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必须方60日内调结,费用由政府“买单”。《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这是上海市首次为化解医患纠纷制定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16.
陈雪婷 《行政与法》2014,(2):122-128,F0003
调解优先模式的确立,标志着民事诉讼中调解本位主义的回归与复兴.本文考察分析了影响调解模式选择的现实因素,揭示了调解本位主义在中国社会籁以生长的实践土壤和制度运行的可用资源;通过对传统文化基因的分析,揭示了调解本位主义具有的民族特色和依存的文化根源;通过对司法场城中自治与强制关系的分析,揭示了调解模式具有的法治内涵.此外,本文还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角度,分析了判决模式和调解模式在司法实践中的消长关系.在此基础上论证了调解本位主义作为民事诉讼的制度模式在中国走向法制现代化过程中选择和复兴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17.
既往由医疗损害引起的狭义医患纠纷的处理模式包括协商解决、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现阶段我国医患纠纷的数量日益增多,有必要推出更多的解决途径。深圳市新推出的医患纠纷仲裁模式则更为医患双方认可,其最大优点是同时可以兼顾中立性、权威性与高效率,但单独采用这种模式仍有一些问题,理想的模式是强制推行医疗损害责任保险制度,采用仲裁模式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18.
现代调解制度循实践理性发展,在法律传统与其他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了市场模式和司法模式两大调解类型。替代审判、当事人自治及恢复、转变社会关系是现代调解制度追求的共同目标。调解现代化进程中尚存在着脱离法律规制的趋势,为此,调解应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特别是对强制调解的扩张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19.
王阁 《政法论丛》2014,(6):104-111
通过搭建“强制调解的主导者”和“强制调解的适用阶段”两个维度所形成的框架,可以对强制调解进行类型化分析并提炼出四种模式。一国或地区选择何种强制调解模式,要受到程序正义理念、传统法律程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我国实际,未来有必要引入司法性诉前强制调解模式,实现从程序保障提高、调解人适格和制裁措施到位三方面确保诉前强制调解优势的发挥,同时有必要对我国原有的司法性诉中强制调解模式进行改造,实现调解者与审判者身份的分离和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时空的分离,并在立法中明确赋予法官动态裁量调解启动的权力以及启动调解时应当考虑的基准。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医疗纠纷逐年骤增、医患关系日益恶化、医疗纠纷引起的暴力性事件频发,医疗纠纷难以妥善解决。因此如何构建良性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引起了学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权介入民事纠纷解决的制度有着诉讼以及当事人协商制度所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在我国的医疗纠纷领域,由于立法的不足和实践中的困境,行政调解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从行政调解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优势和我国现存的问题出发,论述了如何重构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希望能对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有所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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