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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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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善意取得制度与涉案款物的追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这将对涉案款物的追缴产生重要影响。在侦查工作中,应注意维护善意占有人的合法权益,对涉案款物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对于控制在案的涉案款物,如果确系款物持有人善意占有,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建议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律对侦查机关采取搜查、扣押等财产性侦查措施规定并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随意违法搜查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纳入强制措施范畴,并建立由检察机关主导的司法审查机制,当事人不服的申诉与救济机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违法滥用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惩戒机制。  相似文献   

3.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在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处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程序瑕疵、实体违法、监督不力等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涉案款物内涵法律界定不清、基层院办公办案经费普遍不足、涉案款物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故而完善立法、健全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机制,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强化内外监督,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将是今后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现行制度设计下的扣押款物移送处理屡屡暴露出问题,甚至因扣押款物处理失当引发公检法三机关之间权责纠纷。故此,在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的原则下,公检法三机关通过联合制定科学合理的扣押款物移送处理办法,搭建扣押款物共管平台,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扣押款物移送处理机制,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刑事诉讼整体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证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突出问题:为保障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赔偿,侦查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范围存在扩大化倾向;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无权直接解除;法院判决书中遗漏、概括没收的现象较为普遍;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将刑事没收转化为罚金刑,以规避其查证职责,并扩大了对涉案财产的剥夺范围。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在立法上对相关措施的对象范围、证据条件、举证责任、程序救济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公安机关在涉案物的处置中存在执法瑕疵和偏差,涉案物的流转不充分,导致物的价值贬损和浪费,在涉案物权属冲突中缺乏全面协调机制,造成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等问题。为此,在立法层面,应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在审前将财产先行返还给被害人必须具备的法定要件,以避免返还不当;完善涉案物处置的当事人制度;加强涉案物处理的司法控制;建立特别扣押制度,保障民事赔偿义务真实履行等。在管理层面,应完善扣押物的保管和移交,围绕旧货商、旧货市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建立一套严密的许可、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护受让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随着信息化侦查的全面展开,侦查机关防范与打击犯罪的能力获得极大提升,公民隐私与侦查行为间的冲突愈加凸显。通过进行针对性的立法建设,确立信息化侦查中的比例原则、限制范围原则,构建严格的侦查措施决定、运用、监督、救济程序,加强侦查信息的安全防范与保密立法,是信息化侦查中保护公民隐私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8.
针对侦查阶段涉案财物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处置涉案财物的重要意义,建议建立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处置法律监督机制。一是完善立法,明确可扣押财产的范围,使检察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有法可依;二是规范、细化查扣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为检察机关审查违法提供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标准;三是提前介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及时性和主动性;四是资源共享,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拓宽检察机关监督渠道;五是明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强制效力,赋予其实体性制裁权;六是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转变监督理念,增强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9.
构建侦查机关与现代媒体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民主化和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这种互动可以充分发挥媒体的桥梁作用和媒体对侦查的正向作用。侦查机关面对媒体时多为被动应付,如回避、干扰与打击等,媒体对侦查工作会造成泄露侦查秘密等不良影响。构建侦查机关与现代媒体良性互动关系的途径有:通过立法确立媒体对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报道的度、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发布会制度、构建与媒体沟通的专门力量、对媒体的保密性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完善门户网站的建设等。  相似文献   

10.
经侦案件追赃中的有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追赃难是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追赃用语的不规范、追赃依据的不明确等,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经侦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对赃款赃物的含义、追缴赃款赃物的含义应有明确的认识,特别是应把侦查活动中长期使用的"追赃"一词明确规定为追缴涉案财物或追缴涉案款物.同时,应针对当前追赃法律依据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16.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7.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8.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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