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婷 《法制与经济》2020,(3):114-115,14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一项极为重要的诉讼规则,该规则的设置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也是切实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一道屏障。然而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存在一些局限,如非法口供排除立场上的退缩、重复性自白排除规则设置不合理、非法证据排除启动的主体不够全面、"毒树之果"问题没有进行具体规定。文章认为,应当在实践中运用司法解释为该规则的漏洞进行填补,排除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严格规范重复性自白制度,扩大程序启动主体范围,对"毒树之果"进行完全排除,正确理解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2.
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设计中,检察机关成为非法证据排除的重要主体,但是检察机关多重角色对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带来了一定影响,审查起诉阶段的排除程序规定显得较为单薄,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等的使用不够明确。。应从从完善非法证据发现和审查机制等方面对检察工作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适用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3.
"毒树之果"规则是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派生性规则,其基本意思是依据非法取得的证据而获取的衍生性证据非法。通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司法解释及刑事规范性法律文件没有"毒树之果"及"毒树之果"规则的相关规定。然而实践中"毒树之果"又大量存在,回避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形同虚设,甚至可能会对非法取证行为形成负激励。惟有立足我国刑事诉讼现状和国情客观审慎地对"毒树之果"进行取舍,方能找到公正与效率价值的黄金分割点。  相似文献   

4.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应当限定在以侵犯相关人基本权利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毒树之果”不应属于排除范围。非法证据的排除只应限定在该证据在证明被告人有罪方面不具有可采性,其效力并不及于其他方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有赖于“二元式”裁判结构的建立;有赖于科学的动议、听证和裁判程序的建立;有赖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特点为:以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为重点,以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为目标,以侦查和司法部门主动排除和被告方申请排除相结合为方法等.该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是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部门自律的体现.展望该规则,在实体和程序方面还可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包括:确定非法实物证据范围,排除"毒树之果",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听证程序,与刑事司法其他规则协调.  相似文献   

6.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是,警察在调查取证时,如果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免于非法搜查)、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以及第六修正案(获得律师帮助)所保障的宪法基本权利,获得的证据将不会被法院所采用。美国法院还进一步创设了“毒树之果”、“米兰达规则”以及相应限制规则,实现了对该规则的双向规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成文法形式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完全吸收其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内涵;从适用层面来看,我国法院适用得当,但是说理不足,使该规则并不具有法定可预期性。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宪法理论研究是更好实施该规则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栩 《法制与社会》2010,(35):26-27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应当从完善对于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入手,扩大非法言词排除的范围,建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设立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明确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本文从确立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面临的问题、构建我国的刑事证据排除规则以及我国刑事证据排除制度的新动向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8.
认真对待《刑事诉讼法》的方法就是努力把《刑事诉讼法》解释好,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它,或修改它.对《刑事诉讼法》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进行分析与阐述,才能使规则更加明确和具体,从而具有可操作性.基于法教义学的方法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该条规定中的“等非法方法”,应当是指侵犯了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而不仅仅是“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与刑讯逼供在形式上完全类似、性质上同出一辙的方法.同样地,对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的排除,传统的裁量排除思维模式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相反,对于实质性程序瑕疵,立法实际上采取了强制排除的立场.所谓“实质性程序瑕疵”,就是指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程序瑕疵,具体包括反对强迫自我归罪的权利、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住宅不受任意侵犯的权利等.除此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表述,间接渊源于违法行为的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换句话说,“毒树之果”原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同样适用.同时,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第54条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并不适用于辩护方提供的证据.但是,纪委收集的证据却显然受第54条的约束.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完善法治、保护人权和抑制违法的需要,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存在立法不完善、对非法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实物证据排除问题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文章认为,应当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中明确非法证据的种类、排除程序以及例外情形;由控方承担证明其提出的证据合法的举证责任;对于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排除采取不同的排除标准。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完善法治、保护人权和抑制违法的需要,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存在立法不完善、对非法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实物证据排除问题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文章认为,应当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中明确非法证据的种类、排除程序以及例外情形;由控方承担证明其提出的证据合法的举证责任;对于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排除采取不同的排除标准。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承担着多元的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监督作用,有助于更好的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然而由于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处于初步设立阶段,因此决定了其必然有许多亟待完善之处。应当就其在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明确、非法证据排除启动程序的规范以及非法证据的审查等方面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与刑事诉讼相同,民事诉讼中亦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对国外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立法的考察,可以看出国外对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一般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已经通过司法解释得以确立,但是该规则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指出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提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层次,对非法证据采取更为宽容的态度,增加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非法诉讼排除规则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之一,随着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理念的发展,它的具体规则和适用范围也逐渐得到确定和适用。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民事诉讼中初步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法律规定的并不系统和完善。本文提出了在证据立法、规则的保障制度、排除范围、例外规定和具体操作程序等方面的构想和完善建议,建议完善民事证据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保障制度,明确应受排除的非法证据范围。  相似文献   

14.
汪进元 《北方法学》2012,6(1):38-4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宪法程序的基本内容,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规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宪法判例据此推定出排除规则;日本等国宪法既规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也规定了排除规则;德国基本法从公权力的限制性规范推定出排除规则。排除规则排除的不是证据本身,而是公权力的违法行为,因为证据是先于程序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不能排除,也不应该排除。排除规则的价值取向可分为:单维度的价值定位和多维度的价值定位,前者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后者还包括证人、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权利;不同维度的价值取向意味着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有别。我国宪法没有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和排除规则的规定,正在热议的《刑事诉讼法草案》对这两个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其意义重大,不容置疑,但也存在着实施的困难和障碍:一是与排除规则配套的司法体制、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等有待完善;二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标准不确定、不具体、不合理;三是排除规则适用的例外情况没有专门规定,容易放纵公权力的恣意。  相似文献   

15.
潘锦毅 《法制与社会》2012,(28):234-23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与惩罚犯罪不存在排斥,但其倡导的保障人权理念及过于严格的排除规则会对打击犯罪造成不利影响,为避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者间的失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设立一些例外情形,如毒树之果的例外、调查对象对意的例外、威胁、欺骗、引诱也不应一律排除.  相似文献   

16.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邓思清 《法律科学》2006,24(3):105-115
在现代证据制度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证证据有效性的重要规则,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又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要建立符合国情的科学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必须首先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从目前国外情况看,存在三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即虚伪排除理论、人权保障理论和违法控制理论。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司法状况,我国应当将基本人权保障理论和重大违法控制理论作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2012年3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方式等,但对于法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检察机关的证明标准未予明确,指导实务操作的是两高三部在2010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立的"确实、充分"标准,是否所有非法证据的排除情况均要适用这一标准值得商榷。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标准的分析应以概念的厘定和认识论的澄清为逻辑起点,我国检察机关在证明证据合法性时,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适用"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可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刘春梅 《法商研究》2005,22(2):144-153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包括关联性规则、证人资格规则、书证优先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失权规则以及直接审理原则。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较之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注重追求实体结果公平的法律传统、立法模式、法官的权威与地位等方面有更大的同构性和兼容性。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重大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在主要借鉴大陆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9.
我国非法证据现象严重,尤其是使用非法手段方法取得证据及违反程序规定取得证据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及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本文认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存在着缺陷,如对非法证据类型的规定不完整,对实物证据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实用性,缺乏与之配套的保障措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缺陷,以及补充侦查的规定严重破坏了排除规则的严肃性等等.鉴于非法证据排除具有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及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意义,我国应积极借鉴各国先进规范及司法经验,以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2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乃是为保障公民宪法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不受恣意侵犯而设置的工具性装置,其理论基础为震慑,其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毒树之果”,其适用方式为强制排除,其申请主体为宪法权利受到侵犯之人.中国五机关2010年发布的“《两个规定》”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对非法搜查与扣押取得的证据采取了裁量排除的立场,加上其中意在保障公民权利的规则与意在促进真实发现的规则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合,致使中国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具体解释与适用方面必定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从而使其震慑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应当趁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确立强制排除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另行制定单独的、适用于所有诉讼种类的、以发现真实为唯一目的的证据法典.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