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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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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毒树之果"规则是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派生性规则,其基本意思是依据非法取得的证据而获取的衍生性证据非法。通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司法解释及刑事规范性法律文件没有"毒树之果"及"毒树之果"规则的相关规定。然而实践中"毒树之果"又大量存在,回避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形同虚设,甚至可能会对非法取证行为形成负激励。惟有立足我国刑事诉讼现状和国情客观审慎地对"毒树之果"进行取舍,方能找到公正与效率价值的黄金分割点。  相似文献   

2.
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后简称《规则》)的规范文本分析,检察机关的非法证据排除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都有排除的职责,程序的启动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依职权启动;一是依申请启动。而排除的范围不仅限于言词证据,还包括实物证据。就《规则》规定而言,当前涉及到的"刑讯逼供等其他非法方法"的解释应当进一步细化,对于疲劳审讯,威胁、引诱和欺骗以及重复性自白问题应当有所明确,对于瑕疵证据的"合理解释"也应当进一步明确"充分性"的限制条件。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明确规定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与排除后果,司法解释也作出了细化规定。但是,相关规定仍存四项不足:第一,排除物证、书证的条件存在逻辑错误。第二,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范围狭窄。第三,遗漏确立"毒树之果"排除规则。第四,已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存在"借尸还魂"的可能。为了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调整排除非法物证、书证的行为条件、救济条件和结果条件的顺序。其次,将非法证据的范围扩大至全部证据种类。再次,"毒树之果"原则上不应当作为定案根据。最后,审判阶段被排除的非法证据不应当允许被重新调取。  相似文献   

4.
法言法语     
《中国卫生法制》2009,(1):43-43
“毒树之果”一词中的“毒树”指的是采取非法方式收集到的刑事证据,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进而获得的其他证据,则为毒树的“果实”。树有毒,果实也一定有毒,此即毒树之果规则的直接含义。毒树之果规则是美国证据法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是美国所独有的。它要求,违法收集的刑事证据不具有可采性,通过该证据进而收集到的其他证据原则上也应该被排除。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特点为:以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为重点,以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为目标,以侦查和司法部门主动排除和被告方申请排除相结合为方法等.该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是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部门自律的体现.展望该规则,在实体和程序方面还可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包括:确定非法实物证据范围,排除"毒树之果",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听证程序,与刑事司法其他规则协调.  相似文献   

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乃是为保障公民宪法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不受恣意侵犯而设置的工具性装置,其理论基础为震慑,其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毒树之果”,其适用方式为强制排除,其申请主体为宪法权利受到侵犯之人.中国五机关2010年发布的“《两个规定》”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对非法搜查与扣押取得的证据采取了裁量排除的立场,加上其中意在保障公民权利的规则与意在促进真实发现的规则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合,致使中国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具体解释与适用方面必定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从而使其震慑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应当趁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确立强制排除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另行制定单独的、适用于所有诉讼种类的、以发现真实为唯一目的的证据法典.  相似文献   

7.
由于实体构成性规则和程序保障性规则的匮乏,我国尚未实质性确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考察域外该规则的发展历程,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应是其基本功能,遏制非法取证是其表象功能。厘清"实物证据"的范围、"非法"与"排除"的关系,是规则构建的实体性要件;合理设置启动模式和司法审查程序,是规则构建的程序性规范;被扣押人的权利设置和刑事被害人的救济,是规则构建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牟军 《河北法学》2006,24(10):182-185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英国程序性违法的自白和采用暴力、威胁、许诺、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的自白以及毒树之果具体取舍的做法作了较深入探讨.英国非法自白规则采取法定应然性排除和法官自由裁量处理的两种路径.英国对非法自白取舍的标准归根结底在于自白的任意性,而自白的任意性标准是可变的,故英国法官自由裁量的处理仍然是非法自白取舍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证据制度规则具有鲜明的特色,其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是其中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证明规则。它是指对于国家侦察人员非法获得的证据给予排除的证据制度,包括违反正当程序或通过非法行为获得的证据制度、毒树之果等。证据规则制度体现了人们对于自由和人权的追求,具有其特殊的独立价值。本文主要通过对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评析,从中借鉴有益经验以完善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0.
"毒树之果"的含义是指执法人员通过不合法的程序所取得的材料,均不得在审判中作证据使用,尽管这些材料有可能或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本文认为不应该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一律予以排除,要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采取正确的态度。  相似文献   

11.
孙洪坤  张毅 《法治研究》2012,(10):87-9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诸多证据规则中标志着一国刑手司法文明程度的规则。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初步建立,但救济机制欠缺,收效甚微。因此,一方面从该规则内部应当扩大适用范围、严格启动时间、细化证明标准及进一步完善救济方式;另一方面从规则外部对取证主体的惩戒.对刑事被害人利益的弥补和对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作用的发挥等角度多管齐下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一、英美法系国家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的英文表述为“evidenceillegallyobtained”,指用不合法的方式取得的证据,通常是指取证过程中侵犯了被告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在美国,“非法证据”仅指国家机构的侦查人员取证的手段非法,美国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初,包括“毒树之果”在内的凡是以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非法方式调查收集的证据均予以排除,但随着犯罪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13.
南非在宪法中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规则在适用范围、权利主体、规制对象、因果关系等方面都有区别与传统普通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处,规定了"导致审判不公"和"以其他方式妨害司法"两方面的适用要求,并确立了"善意"、公共安全和紧急情况等例外,从而实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刚性适用和裁量适用相协调.南非由宪法规制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我国有一定借鉴价值,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调整,促进该规则的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14.
佟岩 《法制与社会》2014,(26):291-292
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对于"毒树之果"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解决"毒树之果"问题是司法审判实践的难点。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的运行,案件的公正审判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本文拟从介绍"毒树之果"的内涵出发,深入分析研究我国"毒树之果"问题,浅谈解决"毒树之果"对于完善刑事证据立法、规范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是,警察在调查取证时,如果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免于非法搜查)、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以及第六修正案(获得律师帮助)所保障的宪法基本权利,获得的证据将不会被法院所采用。美国法院还进一步创设了“毒树之果”、“米兰达规则”以及相应限制规则,实现了对该规则的双向规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成文法形式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完全吸收其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内涵;从适用层面来看,我国法院适用得当,但是说理不足,使该规则并不具有法定可预期性。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宪法理论研究是更好实施该规则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应当限定在以侵犯相关人基本权利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毒树之果”不应属于排除范围。非法证据的排除只应限定在该证据在证明被告人有罪方面不具有可采性,其效力并不及于其他方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有赖于“二元式”裁判结构的建立;有赖于科学的动议、听证和裁判程序的建立;有赖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17.
2014年12月6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召开"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系列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与完善建议研讨会,这也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系列"研讨会的第二辑,旨在加深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相关问题的探讨和思考并提出建议,望能为完善我国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添砖加瓦。樊崇义教授就当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改革问题指出,一是疲劳审讯获取证词的排除;二是采取非法拘禁、超期羁押等方法获取供词的排除;三是重复自白  相似文献   

18.
黄山 《法制与社会》2010,(9):147-147
毒树之果理论虽然未在我国全部采用,但我国亦有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即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为证据的获取违法,而导致其证据能力(证据资格)被排除,不能为司法机关所采纳而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规则,本文以一则案例为例,解释了毒树之果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19.
潘锦毅 《法制与社会》2012,(28):234-23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与惩罚犯罪不存在排斥,但其倡导的保障人权理念及过于严格的排除规则会对打击犯罪造成不利影响,为避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者间的失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设立一些例外情形,如毒树之果的例外、调查对象对意的例外、威胁、欺骗、引诱也不应一律排除.  相似文献   

20.
论美国毒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违反美国宪法关于逮捕、搜查、扣押、电子监听、讯问、辨认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司法机关签发禁止令,要求对违宪者采取行政制裁甚至刑事处罚等.但是,违反宪法禁止性规定最直接影响刑事司法程序的后果是证据的排除.我国学者一般将美国的排除规则理解为违反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而导致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而较少关注违反第五条修正案、第六条修正案以及违反其他正当程序而产生的排除规则.虽然每个排除规则的基础不尽相同,但是这些不同的宪法保障具有许多共同点--其中,最明显的是,不同的排除规则都要求适用毒树之果原则,虽然在具体适用时有所差异.执法官员违反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取得的证据,在审判时应予以排除,这是排除规则基本的要求.但是,排除规则之精髓且适用时最为复杂的莫过于毒树之果理论.本文对毒树之果原则的基础(排除规则)、确立和发展(限制)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适用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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