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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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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引导侦查取证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开展机制创新、推进检察改革的一项检察实践,由于涉及到检警关系,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和讨论。结合我省开展检察引导侦查工作的实践和理论探讨,现对有关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问题谈几点看法。一、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探讨检察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在检察改革中,探索通过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方式,对侦查活动进行引导的一种工作机制。今年五月中旬,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和周口市检察机关在周口联合召开了学术研讨会。陈兴良、樊崇义等我国著名法学专家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引导侦查的实践予以充分肯定,并与…  相似文献   

2.
我国检察机关具有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设机构,普遍有反贪污贿赂局及渎职侵权(含新设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监所检察四个部门;另有重庆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北京市通州区、深圳市盐田区等部分检察机关,设立的一种特殊模式侦查架构——"职务犯罪侦查局"。故检察机关共有五个内设机构,肩负侦查职务犯罪同一职能,这似乎有职能重叠之嫌。若然,侦查权归属就无完全统一。因此,如何设置合理的侦查架构来重组检察内部侦查权,便是本文着重研讨的议题。  相似文献   

3.
正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在人权保障日渐受到重视的新形势下,作为检察机关最受关注的职能,职务犯罪侦查能否更好地运用检察技术显得尤为重要。与"技术侦查"的概念不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运用到的检察技术一般是指检察机关的技术部门自主采取的协助侦查办案工作的一切具有现代科技含量的技术性手段,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并由其他执行机关执行的"技术侦查"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综合国外对特  相似文献   

4.
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机构设置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监督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就检察机关目前的内设机构而言,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仍然由反贪污贿赂(经济检察)、法纪检察(渎职侦查机构)、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举报中心)等不同部门共同承担,这种内设机构,一则在全国范围内机构设置不很统一,有的是经济检察和法纪检  相似文献   

5.
目前,用“自侦”案件一词,来表述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用“自侦部门”来称呼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已经广泛出现在各级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并大量使用于一些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中,笔者认为,这一提法是不科学的。 一、反映在立法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未使用和认可这一概念。 (一)刑诉法第3条,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对检察职能使用了“检察(包括侦查)”的表述。 (二)刑诉法第13条,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中,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作了“立案侦查”的表述。  相似文献   

6.
闫兴振 《人民检察》2023,(24):20-22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确保高质效办案,并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把握好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履行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能,重点要履行好刑事检察职能。而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最核心的是履行好公诉职能:一是追诉犯罪,包括引导侦查的职能、指控犯罪的职能;二是约束程序,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三是监督职能,包括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机关具有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设机构,普遍有反贪污贿赂局及渎职侵权(含新设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监所检察四个部门;另有重庆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北京市通州区、深圳市盐田区等部分检察机关,设立的一种特殊模式侦查架构——“职务犯罪侦查局”。故检察机关共有五个内设机构,肩负侦查职务犯罪同一职能,这似乎有职能重叠之嫌。若然,侦查权归属就无完全统一。因此,如何设置合理的侦查架构来重组检察内部侦查权,便是本文着重研讨的议题。  相似文献   

8.
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机关为解诀案件中有关技术性证据问题而开展的专门业务,它的各项业务既涉及到履行检察职能的各业务部门,又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存在着监对制约的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得这项工作未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此,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建立如下制度:l、提前介入制度检察技术部门提前参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自侦案件的提前介入两个方面。首先,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9.
职能,是指一个组织的部分在组织关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方式。检察机关的职能,即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它是由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通过行使职权决定的。在现代法治框架内,检察制度承载着重要的救济权利的使命,是秩序、权利、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检察职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实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公诉权。三是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职能从三方面来发挥: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约束权力的正当行使;三是维系现代司法的合理构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各种诉讼活动的方式行使的,其中包括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诉讼活动。于是,又形成了各种具体的检察职能,包括侦查职能、侦查监督职能、公诉职能、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监所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  相似文献   

10.
一、当前检察业务管理的弊端1.检察业务机构设置未凸现检察职能。目前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设置,未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三大职能。一是机构设置标准混乱。有些部门设置以案件涉案性质为标准,如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设置。有些部门设置以其履行的检察职能为标准,如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的设置。二是机构设置职能分散、职能交叉和层次不清。如公诉部门行使刑事案件公诉权,但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管改造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可自…  相似文献   

11.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科学合理地设置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成为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组织保障。十六大报告指出: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  相似文献   

12.
略论民事行政检察程序的目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确立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没有充分显示出它存在的必要性。然而,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则验证了立法者独具的先见之明。多于这一制度存在的必要性问题,虽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但仍有人持怀疑态度,因此探寻民事行政检察的目的就成为必要。同时,检察实践也要求确立统一的民事行政检察程序规则。对民事行政检察自的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将会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一、司法实践中对检察程序目的的误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同志多年来因苦于启动监督程序无法可循,曾立足于实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建议赋予检察…  相似文献   

13.
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0条规定:"突出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灵活性,有利于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合理配置检察职能。"但实践中,过度的行政化使各地在内设机构的设置过程中更多地强调的是与上级检察机关在内设机构设置上的对应。本文结合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内检察改革司法探索成果,在相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积践行的检察职能之一,初衷在于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审查程序前置于侦查阶段,以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由于开展提前介入是检察官直接介入到侦查阶段,因此如何构建提前介入的制度一直倍受争议,本文试解决此难题。  相似文献   

15.
科学、合理地设置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是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组织保障。然而从检察实践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地县两级检察院现行内设机构却存在着诸多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和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主要表现在:一是内设机构设置过多。二是职能重叠交叉。三是非检察职能机构与检察职能机构比例不协调。四是行政化特征突出。  相似文献   

16.
六、检察一体化与侦查一体化的关系目前,有的检察院大力倡导侦查一体化,我觉得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我们应该大力推行检察一体化机制。所谓检察一体化又称检察一体主义。其基本含义有两层:对外是指检察独立,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法定机关、事项及程序以外的干涉。这里特别要强调:是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而不是检察官独立行使。对内是指检察业务一体,即检察机关上命下从,作为命运共同体统一行使职权。放眼全球,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除美国外,一般都是奉行检察一体化的。德国实行联邦制,其检察机关分为联邦和…  相似文献   

17.
缺乏对公安机关等刑事侦查活动必要的知情权,是制约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瓶颈"。建立刑事立案告知制度,侦查部门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则可以有效解决检察机关"知情难"和监督滞后的问题,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8.
刘卉 《中国检察官》2014,(11):65-68
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19.
缺少对公安机关等刑事立案活动必要的知情权,是制约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瓶颈"。建立刑事立案告知制度,侦查部门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则可以有效解决检察机关"知情难"和监督滞后的问题,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0.
胡琳琳 《内蒙古检察》2004,(2):42-42,36
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开展机制创新、推进检察改革的一项检察实践,同时,也是对建立新型检警关系的探索。结合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引导侦查工作的开展和一些探索性作法,谈一下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的理解及其在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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