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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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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案件职能管辖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管辖常见争议问题主要有渎职罪原案、单位犯罪及转化犯的职能管辖和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网络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等。目前刑事案件管辖冲突表现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单一冲突、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单一冲突、公诉与自诉罪名共存的复合冲突、纯正公诉罪名的复合冲突。刑事管辖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的构建应着眼于完善立法,加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建立管辖告知制度;赋予当事人对管辖的异议权;确立管辖不当的法律效果;强化刑事管辖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2.
构建刑事管辖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管辖常见争议问题主要有渎职罪原案、单位犯罪及转化犯的职能管辖和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网络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等。目前刑事案件管辖冲突表现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单一冲突、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单一冲突、公诉与自诉罪名共存的复合冲突、纯正公诉罪名的复合冲突。刑事管辖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的构建应着眼于完善立法,加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建立管辖告知制度;赋予当事人对管辖的异议权;确立管辖不当的法律效果;强化刑事管辖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3.
由于网络犯罪的跨国性,网络在各国的普及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各国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的不同,导致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存在争议,成为困惑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本文首先界定了网络犯罪的概念,描述了其特征,并指出传统刑事管辖理论适用于网络犯罪国际管辖的不足和新的刑事管辖理论应用于网络犯罪管辖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对解决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的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4.
普遍管辖原则,也称世界主义管辖原则,是国际刑事管辖中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争议颇多的一个原则。正确认识和理解这一原则,对于运用国际刑法同国际犯罪作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我国,开展这一课题的研究,还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衔接问题,完善我国的刑事管辖立法。  相似文献   

5.
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缺陷与理论回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制存在犯罪客体错位、侵入的"领域"狭小、单位犯罪主体缺失、主观罪过形式单一、刑事责任年龄偏高等犯罪构成缺陷以及刑事处罚种类较少、刑事罪名不完备、网络空间管辖冲突和其他有关刑法理论的问题。有必要在刑法上健全计算机犯罪构成和法定刑,增设计算机犯罪的新罪名,建立以信息为犯罪对象的新型刑法理论,完善计算机犯罪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普遍管辖原则是随着跨国犯罪的日益猖獗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是指只要有犯罪的发生,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对该犯罪进行刑事管辖。它突破了传统刑事管辖造成的刑事管辖权冲突。但是它并没有否定国家主权,也不是对传统刑事管辖原则的代替,而是与其它原则一起构成了一国刑事管辖体系。当然,普遍管辖原则也有自己的不足。一、普遍管辖原则的含义与特点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世界上每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对国际犯罪实行刑事管辖,而无论这种犯罪是否在本国领土内发生,无论犯罪人是否是本国公民,也不论犯罪是否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只要罪犯在本国内被发现,…  相似文献   

7.
随着香港和澳门先后回归祖国,我国三地之间的刑事司法管辖冲突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现出来。张子强案和李育辉案的发生,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更加现实而紧迫地摆在了三地立法机关面前。本文从分析中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性质和表现出发,认为一国两制原则和合理、有效地惩治防范犯罪原则应该成为解决三地刑事管辖冲突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协调区际管辖冲突的一些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8.
王程涛 《法制与社会》2013,(16):128+134
恐怖主义犯罪是一种国际性犯罪,需要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其刑事管辖在国内法和国际公约中均有规定。正确把握国际法中确认的刑事管辖原则,并充分运用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去解决因恐怖主义犯罪管辖冲突引发的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对于正确的维护国家的司法利益非常有意义。本文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管辖问题略作研究。  相似文献   

9.
虽然有关法律解释对"村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有相应规定,但因"村官"主体身份的多样性和履职行为的复杂性,司法机关在对其职务犯罪定性时时有争议,因此对以罪名和犯罪主体作为职能管辖分工依据的刑事管辖实践产生一定影响。实践中管辖歧义易使"村官"经济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信访群众"状告无门",导致重复、缠闹、越级访等出现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亟待予以规范。一、"村官"职务犯罪管辖争议  相似文献   

10.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结淼 《现代法学》2008,30(3):92-99
在确定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时,适用传统的刑事管辖权理论面临诸多困境。许多国家的立法以及《网络犯罪公约》都在尝试解决这一问题,而我国关于网络犯罪管辖权的立法明显滞后。为了惩治和打击网络犯罪,我国应根据可能、公正、方便及国际协调原则,分别确立网络犯罪的国内管辖权和国际管辖权。对网络犯罪的国内管辖,可适用刑法中的地域管辖理论,借鉴民事网络案件的管辖权规则,以网络犯罪的IP地址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在网络犯罪的国际管辖权方面,建议确立以属地管辖为基础、以法益受到损害的关联性为补充的有限扩张原则;同时,应通过参加或缔结网络犯罪刑事管辖的多边或双边国际条约来解决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主权的独立性决定国家的属地管理权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而各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所形成的诸多刑事管辖原则,在适用于涉外腐败犯罪时又必然会引起管辖冲突。这种刑事管辖的局限和管辖权的冲突,决定各国在追诉涉外腐败犯罪时不得不谋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中国当然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12.
刑事管辖,即指司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正确规定刑事管辖,便于公、检、法三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地完成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任务。我国刑事管辖的灵活性,必须建立在下面两个基础上: 第一,刑事管辖的灵活性与管辖的原则性相结合。例如,被告犯罪地法院与被告居住地法院之间的变通管辖,原则上应首先考虑由被告犯罪地法院受理。只有存在“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3.
国际刑事管辖是指在更有效打击国际犯罪、协调管辖冲突,促进国际刑事合作,通过确立世界各国对国际犯罪的管辖权而在世界范围形成的一套统一完整的管辖体系。其内容一是确立管辖原则,二是确定管辖顺序。国际刑事管辖权不等同于国际刑事法院或国际特设法庭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14.
在反恐法的制定与刑法的修正中,应当重视两法的衔接问题.刑法与反恐法的衔接内容有:立法模式的衔接、立法空间的衔接、法"意"的衔接、法"语"的衔接、管辖的衔接、罪名体系的衔接等.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加强两法的立法空间界定,解决目的差异带来的衔接错位问题,追求立法用语明确性与统一性,完善刑法的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制度,完善刑法中的恐怖主义犯罪罪名体系.  相似文献   

15.
张越 《天津检察》2008,(5):22-2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一新罪名。该罪名属于选择性罪名不存在争议,但如何确定该罪名的拆分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大分歧。笔者认为,本罪只存在“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两个犯罪对象之间的选择,属于单一式选择性罪名。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6.
融合传统大众传媒信息传播的单向性以及类似人际传播的双向交流特点的网络诽谤犯罪撼动了传统诽谤犯罪立案管辖的理论和规则。公诉案件的网络诽谤立案管辖存在对公安部解释的适用效力、标准、度的问题;自诉案件的网络诽谤案立案管辖涉及证据的收集、证明标准问题。由于网络空间具有的种种特殊性,现有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遏制和惩处日益增长的网络诽谤犯罪立案管辖的需要,根据目前我国立案管辖的立法现状,结合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应明确公共言论与一般言论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和审慎运用刑罚原则。法律或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应予以明确列举,增设网络诽谤不处罚的例外规定,建立网络诽谤自诉转公诉的合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17.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隽华 《行政与法》2007,(8):114-116
网络空间的全球性、开放性、不确定性和非中心性,使存在于网络空间的网络犯罪对传统的刑事管辖提出了挑战,传统刑事管辖理论似乎难以统领各国网络犯罪管辖实践。对传统刑事管辖理论进行全方位反思,探讨和研究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对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实践中,有些情况下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不构成检察机关管辖的犯罪,而构成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改变定性提起公诉后,有的法院以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违法为由,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20.
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对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所描述的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根据描述方式的不同 ,可以将罪状分为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根据描述方式的单复 ,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罪名是指高度概括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本质特征、对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的称谓。根据罪名所包含的内容的范围的大小 ,可分为类罪名、亚类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罪名的法律效力 ,可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所包含的犯罪行为的单复 ,可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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