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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决定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诉讼的内容不同.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纠纷,也就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这种纠纷的解决,常常涉及到公共利益,以及行政机关的制度、政策是否合理合法等.而民事诉讼的内容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侧重于公民的个体权益的法律保护.二、诉讼的当事人不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二者诉讼地位不能互换,即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相对人也不能作为行政  相似文献   

2.
诉权,是法律赋予的法律关系主体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并在司法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诉权的确立,是建立具体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在行政诉讼中,不服行政机关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诉权,是勿庸置疑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这一授权,确立了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做为被告的诉讼地位。学术界有观点认为:既然行政机关是当然被告,那么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则是当然原告,进而把《行政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之发生行政争议,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作被告,而且只能由行政机关作被告,这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突出特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那么,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是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执行公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我国,当  相似文献   

4.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具体诉讼程序上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关于诉讼管辖。按照管辖理论和我国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必须属于一个法院管辖,并同属一种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问题就在此,当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与行政机关所在地不相同时,究竟应由哪一个法院来管辖,如果仍按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能是当民事诉讼的被告所在地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相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才成为可能,这样的话,实际生活中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将难以成立,很多案件…  相似文献   

5.
黄锫 《行政与法》2007,(6):85-87
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不能简单的做一归而统之的划分,而应该具体的分析诉讼中各角色的不同证明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分为客观的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明责任,前者是在行政实体法中就已预先设定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并在行政诉讼中当案件真伪不明时作为法官判案的实体法依据。后者则仅仅只在诉讼过程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原告在诉讼前的证明行为实质上是证明的义务,其在诉讼中则享有证明的权利,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则具有证明的权力。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狭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广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在《若干解释》中 ,当事人的含义不统一 ,有的地方指原告和被告 ,有的地方还包括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是指参与诉讼过程的人 ,范围比诉讼参加人广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加人 ,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在行政诉讼中 ,证人、鉴定人、勘…  相似文献   

7.
革除封建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杨克佃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原告与被告具有特定性,即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因为这一特点,人们往往习惯地把行政诉讼制度简单地称作是'民告官"的制度。民可以告...  相似文献   

8.
一.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未必是行致诉讼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作为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一大特点,已被广泛地接受。然而,这一较为统一的表述,给人们带来了这样一种误解:以为只要是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则必是行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未必就是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并不只参与一种法律关系,它可以成为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是身份和法律地位不同而已。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是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即法人出现的,它可以进行诸如购买商品、租用会场之类  相似文献   

9.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不敢告官"、"官不怕民告"的现象已成为历史,卫生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成为卫生行政诉讼案被告的情况不可避免。卫生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该懂得成为被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清楚自己在整个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举证责任作为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一项重要权利与义务,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了解清楚,无论是对卫生执法工作或是卫生行政诉讼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主要从举证责任的承担及如何承担两方面论述举证责任在卫生行政诉讼中的重要性,旨在有助于卫生执法及卫生行政诉讼。一、卫生行政诉讼案中的举证责任应主要由卫生行政机  相似文献   

10.
如何处理行政案件中被告不适格的问题饶亚东被告在诉讼中担负着重要角色,行政诉讼也不例外。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对原告所诉的被告进行审查,确定适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具备以下条件:1.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  相似文献   

11.
李蕊 《人民司法》2012,(22):98-101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负有释明的指导义务,在不影响被告及第三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以使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因拒绝变更被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又针对同一行政行为起诉的,属于重复起诉。原告通过信访程序救济权利不是耽误法定起诉期限的正当理由,但信访部门或者有权机关在起诉期限届满前已经承诺处理信访事项的除外。  相似文献   

12.
《法庭内外》2011,(8):55-55
行政诉讼虽由被告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并未排除原告的举证权利及个别情况下的举证义务。丰台区法院对近年来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原告举证存在四大误区,容易模糊争议焦点影响庭审进程,且在证据不被采纳或者败诉的情况下易对法院产生误解或质疑而引发涉诉信访。、  相似文献   

13.
关于证据 《意见》关于证据问题的一条重要规定是:被告聘请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条规定的主要理由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规定的。因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应当是先有确凿的证据、可靠的事实,然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先裁决,然后再取证,尤其是再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而对于“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下称改变行为)的性质,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无规定。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改变行为属于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行为,不是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继续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见《人民司法》1992年第3期“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问题探析”一文)对此,笔者不能苟同。 改变行为是被告在行政诉讼中实施的,它可能引起原告申请撤诉及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等诉讼  相似文献   

15.
略论行政诉讼一审中被告对原行政行为的改变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自动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学术界对此存在争议。本文拟就此对被告是否拥有改变权、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以及对这种改变权的法律控制等问题,作如下初浅探讨。一、被告在一审中应拥有改变权有一派观点主张被告在一审中不应拥有于自动改变权。他们认为,如果被告行政机关在一审中拥有改变权,势必造成诉讼程序的不稳定,同时还会助长行政行为的随意性,甚至为行政机关逃避司法审查大开方便之门,在社会中也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他们举例说,有的行政机关怕承担败诉风险,会不顾牺牲国家利益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一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以满足原告非法或无理的诉讼请求,达到原告撤诉的目的;还可能出现行政机关利用改变权对原告打击报复,加重处罚,以胁迫原告撤诉等情况。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应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中 ,没有强制被告到庭的规定。行政司法实践中这种立法缺陷渐渐显露出来 ,行政诉讼中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由此显得十分必要。一、行政诉讼中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的现实基础行政诉讼实践中 ,经常会遇到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的现象。这种时候 ,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 ,往往是撤销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原告不服被诉行政机关给第三人颁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等)行为的诉讼中 ,这种撤销判决有时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被告不到庭而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况至少有以下两种 :(1)行政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要…  相似文献   

17.
对于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称为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他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其所提起的诉讼请求是针对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他既不支持原告的主张,也不认同被告的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均视为被告,原、被告任何一方胜诉都是对他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他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它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共同构成了我国司法制度中解决不同性质案件的三大诉讼形式。由于行政诉讼最突出的特点是被告为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因此也被老百姓喻为是一种“民告官”的诉讼制度。一、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之缺陷和弊端(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完善、不科学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侵犯公…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本质是后果责任。负担后果责任才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法治原理 ,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基本决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所负举证责任 ,实质上带入诉讼。原告主张 ,被告举证 ,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行政行为违法 ,例外的情形 ,负举证责任。授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其他不同的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争执点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WTO背景下有重要意义。有关法律应进一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 ,及时有效听取意见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诉讼法应对原、被告使用新证据作出规制 ,对司法审查程度及其种类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0.
诉讼权利平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不平等的现象。本文笔者站在被告的立场上,以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权利的平等为切入点,以原告享有的撤诉权为视角,加以探讨,在原告享有撤诉权的情况下,被告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之相匹配,从而达到原告与被告之间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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