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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本质的“层次论”质疑李巍法本质的“层次论”就是把法本质分为三个层次: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第一层次;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本质的第二个层次;历史传统、习惯等物质以外的因素是法本质的第三个层次。-〔这是目前最为流行的法本质论,为大多数法学理论教材所...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中, 前苏联的民法理论之所以会酝酿出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观点, 既在于其 “意志法”理论的支持, 亦在于其计划经济体制推行的需要。20 世纪中叶,缘于中国向苏联的全面学习而使该种观点传至中国。实践表明,“意志法”理论系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非科学理论,计划经济体制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极大障碍。因此, 基于中国改革开放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需要, 中国有必要彻底抛弃该种观点及 “意志法”的理论  相似文献   

3.
一、“一国两制”下对传统法律本质论的困惑我国法学界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那段众所周知的关于资产阶级法律本质的论述,通常对法的一般本质理解和表述为两个层次: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并且,依此一般又将法律的本质概括为阶级性。我们所谓的传统法律本质论,指的就是对于经典作家关于法律本质论述的如上的理解和阐释。这种理论观点在我国乃至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不容置疑的经典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这种传统的理论…  相似文献   

4.
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律科学的核心问题,"统治阶级意志是法的本质"长期成为我们法学教育中一个基本的概念被传承着。但是本文认为,并非一切有阶级的社会就是阶级对立的社会,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并非全然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统治阶级意志论"也并不能涵盖当今一切社会形态的法的本质。据此提出,"一定阶级意志"为法的本质更为周延的界定。  相似文献   

5.
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 ,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 ,“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 ,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 ,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 ,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 ,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 ,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产阶级法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这一论断不仅科学地揭示了资产阶级法的本质,而且对于认识一切法的本质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在理解法的本质时,应当掌握两个最基本的观点,即法的阶级性(或阶级意志性)和法的客观性(或物质制约性)。  相似文献   

7.
田英 《法制与社会》2010,(1):7-7,12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分析了法的本质及其特征,明确指出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法和法律发展到今天,发展到社会主义法,便产生了“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这一原理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法之争。本文列举了有关学者的否定的观点,经过分析后阐述了笔者的观点和结论。  相似文献   

8.
上海这次“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学术讨论会”中各种主要论点分述如下: 一、关于法的“阶级性”、“社会性”、“共同性”的概念关于法的阶级性,大家的看法大致相同,认为阶级性是基于某个阶级的政治经济地位必然产生的属性。也就是说,法的阶级性是指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法律中的体现,这个意志  相似文献   

9.
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观念的原本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法是确认和规定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将特定社会关系转变为社会秩序的规则。所以,从根本上讲,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着法的社会存在;只要人的社会本质不变,则法的社会存在就不会变。法的功能在于把实现人的社会本质的各种社会关系制度化;法的本质是由一种社会力量保障实现的社会意志,而这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意志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体现为统治阶级的力量和意志。就人的本质和法的本质间的必然联系看,任何人类社会的法都具有基本的共性;法也将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相似文献   

10.
“法”字,古体为“瀵”。古人仓颉造字的一个大致规律有两条.一是从音,一是会意。“瀵”字是会意的,左偏旁从“水”,表示法令应当如水一般公平,右半部从“庸”(zhl)、“去”,表示法令的另一层含义为“去不直”。许慎所著《说文解字》的经典释义:“漳,刑也,平之如水,从水;麂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平如水”是法的特征.“去不直”是法的使命,二者构成“法”的基本含义。  相似文献   

11.
关于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的讨论,涉及到法的基本概念问题。这是贯穿全部法学的最基本的问题,法的一切具体问题无不与此有关。通过讨论,求得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认识是有意义的。本文拟就法的概念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一法是一种意志的反映,这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有许多思想家就已经作过阐述,他们或者把它归结为“神的意志”,君主的“个人意志”,或者说成是人民的“公意”。特别是后者,至今有着广泛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法的定义之我见贺晓荣规范性、强制性、意志性,是构成法律本质的三个要素.它们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规范性以强制性为后盾,强制性使意志得以实现,规范是意志赖以生存的形式.意志是存在于规范这一形式中的内容;强制性在意志和规范的互相结合中,起着不可缺少...  相似文献   

13.
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封建君主专制的对立物。它的基本特点是宣传法律至上。提倡法制主义,任何人,包括国家的君主在内,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而本文所谈的“法治”则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主张,其基本内涵是提倡把法作为治理国家,巩固君主专制的重要手段。法是君主意志的体现,法的最高宗旨是维护皇权。也就是说,“法治”与“专制”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法治”从属于“专制”,服务于“专制”。战国末期的韩非正是上述主张的典型代表人物。  相似文献   

14.
一、深刻理解“三个至上” 1.“三个至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理论、法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理论认为,无产阶级实现从“自在”状态向“自为”状态、从被压迫阶级向统治阶级的革命性转变,离不开一个先进政党的组织和领导。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是其领导地位合法性、执政合法性的本质来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史无前例,更离不开党的领导,  相似文献   

15.
一、消除混乱状态在我国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系列与“立法”尤其是“法的制定”容易混淆的名词,如“法的制订”、“法的拟订”、“法的订定”、“法的订立”、“法的拟定”等。就法学著述看,这些名词有的出现在中国学者自己的著述中。如有的著述中有许多诸如此类的文字:“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清末修订法律”、“清末制订民律草案”、“国民党政府陆续制订民法”。有的出现在移译为中文本的外国学者的著述中。如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新印行的中文版亚里土多德的《政治学》,  相似文献   

16.
法的阶级性问题,也就是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强烈的阶级性,在于它是通过国家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17.
复数法益下的被害人同意——“优势法益说”之提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构成要件的保护对象是复数法益时,被害人同意的出罪功能受到限制。以往的“选择性理论”和“累积性理论”不能妥当地说明同意在复数法益下的出罪效果。将复数法益“单一化”处理,也不是圆满的解决方案。应该根据刑事政策和立法选择来确定复数法益中的“优势法益”,只有当有效的同意指向“优势法益”时,同意才能排除整个构成要件的不法。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在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法的本质做出了科学的揭示。在这个法的本质的揭示过程中,他充分的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区分了法的现象和本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以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揭示出法的意志性、规律性和阶级性。  相似文献   

19.
石娜 《法制与经济》2008,(10):38-39,42
对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部分内容的冲突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扰地方各级政府采购人员的重要问题。“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是法律专业人员尽知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文试以这个规定为法律依据,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对所列举的“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若干冲突问题的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一、国际法的阶级性和科学性当前一些学者把法律只是表述为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从表面来讲似乎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表述,殊不知片面地作这样的提法会使我们法学研究走向唯意志论,从而根本上违反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典作家早就指出:“好象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这是“一种错觉。”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重要的在于说明这种意志是怎样来的,只有说明了阶级意志的根源,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共产党宣言》里说:“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象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有些同志理解得好,他们认为经典作家从两方面全面地表述了法的本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仅仅是形式方面;法律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内容方面,是更重要的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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