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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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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重视依程序法治校,更能显现出依法治校的效果。依程序法治校,要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要求相关主体的参与和公开,目前高校对教师和学生的程序性权利重视和宣传不够,因此应该加强程序性权利规范的制定和公开。  相似文献   

2.
程序法文化是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和一定民族范围的人们对各种程序性法律、制度、观念和一系列程序活动的整体性认识和评价,程序法文化具有抽象性、地域性、多元性、群体性和延续性等特点。程序法文化有制度程序法文化与观念程序法文化、传统程序法文化与现代程序法文化、西方程序法文化与中国程序法文化之分。中国传统程序法文化以尊尚权力、程序实体混同、程序虚无、“厌讼”等为特质,中国现代程序法文化则以尊重权利、程序独立、程序法治为指引。  相似文献   

3.
论法治社会与现代程序法理念的重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论述了法治社会与现代程序法的关系,认为法治社会要求我国民族实现从传统程序法观念到现代程序法理念的转换,即从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的独立价值;从强调国家权力到保障诉讼主体的程序权利;从追求无讼境界到追求实现正义。顺应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应完善诉讼法律制度,尊重公民的程序权利,以推动现代程序理念的重塑  相似文献   

4.
行政程序法施行的社会基础及监督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部门对已有的行政程序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十分严重,如:把行政执法程序当作内部程序,不向当事人公开,在法定程序之外另行制定内部规定,刁难当事人.故意不履行法定程序,滥用权力等等。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多层面的,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人们(包括公务员和相对人)价值观念上的轻程序。一、充分认识行政程序法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威廉姆·道格拉斯认为:“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①台湾杯纪东…  相似文献   

5.
校务公开与依法治校是新时期推进高校民主管理的两大重要举措。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务公开与依法治校相互促进;校务公开与依法治校都服务于高校职能转变的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保证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6.
章剑生 《法学论坛》2006,21(5):95-99
自然正义作为英国普通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具有演绎出来的两大规则,即“任何人都不得在自己的案件中充当法官”和“任何人为自己的辩护应当被公平听取”,构成了正当法律程序的核心内容,成为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条款。正当法律程序在行政法领域中催生了行政程序法;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理念,就难以有行政程序法。即使有了行政程序法,其实效也可能不会太好。我国在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过程中,应当重视“自然正义”法律思想的移植,引导并逐步推进“正当法律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7.
从价值视角出发,以侦查公开一般原理的分析为突破口,归纳并演绎经济犯罪侦查程序公开性的诸项价值。其价值在于:维护权利,即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权益以及社会公众的权利;安定秩序,即保障经济犯罪侦查程序运行的秩序、维护经济领域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双重契合等。我国应以经济犯罪侦查公开为切入点,进行整个侦查制度的程序公开改造,提升侦查程序公开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司法者在审判活动中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行为未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 ,是导致司法实践中有权利无救济、当事人诉讼权利形同虚设、司法恣意得不到规制的主要原因。为保障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现代诉讼理念和模式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民诉法必须设置完整的程序性法律规范 ,使程序性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救济。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规范具有丰富的正当程序价值,行政程序法的制定,需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挖掘基本权利规范的程序价值,使之得到行政程序法的保障。基本权利条款的设置从整体上表征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这种平等关系要求行政程序法建构起交互式的行政程序,吸纳公众有效参与行政过程。人格尊严既包含个别的权利,又是概括的"人权",表征公开、公正的价值,需要行政程序法通过建构回避制度、禁止单方接触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公开制度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0.
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作为"程序正义"化身的行政程序法是其重要依据。现代行政程序法所主张的"程序正义"即保证真理与正义,又保证了行政决定的可接受性,从而又从结果上强化了行政程序的形式合理性。依法行政呼唤行政程序正义,而同时行政程序正义又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刑事被指控人的程序性权利,作为与实体性权利相对的概念,尚未受到刑诉学界的充分重视.程序性权利可以归结为人们以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获取某种实体利益的正当性,以及享有作为道德主体、捍卫其人格尊严权利的正当性.它与实体性权利绝非简单的落实和保障之关系.程序公正和程序人道构成了其价值基础.刑事被迫诉人的程序性权利包涵了程序启动权、程序参与权、程序选择权、程序救济权、程序抵抗权、受告知权等多种权利类型.落实实体性权利,实现程序价值,提高刑事裁判和决定的可接受性,限制决定者的恣意、规制权力的运作,推动和落实善治是其功能所在.  相似文献   

12.
程序性证明——一个证据法学不可缺失的概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证明过程要符合程序正义,蕴涵程序正义理念的司法审查原则与程序性辩护的理论建构及其制度化最终要以程序性问题的证明为依托,现有的证明理论无力回应,证据法学理论也因此面临着困境。程序性证明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控、辩一方或双方依法针对各自的程序性请求或程序性争议,在中立的裁判者面前展开的论证或说服活动。程序性证明的主体由控、辩、裁三方构成,各方主体中最为重要的分别是指控方中负责案件侦查的侦查人员、辩护方中的犯罪嫌疑人与裁判方中的侦查法官;程序性证明的对象是程序性请求的理由和程序性争议;程序性证明贯穿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程序性证明的展开具有灵活性。程序性证明的提出,不仅有助于提升证据法学应有的理论品格,还有助于捍卫和发展"法律真实说"。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程序法有关程序性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制度还不完善,从而使公民程序性权利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本文从程序性侵权行为的基本类型、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研究了程序性侵权行为的基本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公民程序性权利的法律救济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对程序性侵权行为法律后果的确认与法律责任的追究,就是对公民程序性权利最根本的保障。  相似文献   

14.
吴建依  徐鹏 《行政与法》2004,(11):79-80
随着程序权利观念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对行政程序越来越重视,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上的权利,已成为现代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法学理论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研究颇多,但由于程序性权利内容广泛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所以笔者认为明确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设定原则最为关键。文章从行政相对人的性质、地位着手,提出了信息交流畅通原则、操作简易性原则、事前保护为主和事后保护为辅的原则、保护基本权利的原则等设定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种独立的司法程序,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既不同于民事诉讼程序,也与特别程序或非讼程序存在本质的区别,它是现代法治社会重视程序性权利及其救济的必然产物,是一种程序性裁判程序。  相似文献   

16.
试论民事程序法的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分析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入手,认为两种法律之间存在相互独立而又相辅相成的关系;程序法既要具有对实现实体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也须具备必要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符合程序正义的价值标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和保障是程序法最重要的价值功能。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阐述了程序正义对于实现改革目标、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7.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设置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特别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相继对其进行了细化,为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范化提供了程序性保障,彰显出我国对精神病人的重视与关怀.然而鉴于该程序首次入法且条文稀疏,仍存在着适用对象范围狭窄、涉案人程序性权利缺失、救济机制运行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以立法精神为导向,明晰强制医疗适用范围、填补程序性缺陷,保障涉案人程序选择权、完善救济措施是强制医疗特别程序获得实效的必要步骤.  相似文献   

18.
宋晓 《法学研究》2010,(5):183-195
程序法视角和程序法原理对于分析冲突规则依职权适用抑或任意性适用的问题虽必不可少,但程序处分主义和辩论主义均不能成为冲突规则任意性适用的基础。在法官依职权适用冲突规则的制度下,必须强化法官对冲突规则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释明义务,以防发生突袭裁判,并由当事人证明外国法。只有依职权适用而非任意性适用冲突规则,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依据国际私法体系所享有的法律适用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文章认为 ,行政权力可分为行政实体性权力和行政程序性权力。行政程序性权力是行政权力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程序性权力的欠缺必将影响到行政实体性权力的实现。行政程序制裁权在行政程序性权力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过程中 ,对于负有程序法上的义务而不履行的人进行惩戒的权力 ,它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是实现行政主体实体性权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从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来看 ,行政主体欠缺程序性制裁权 ,从而给行政执法实践带来诸多不当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为 :第一 ,在行政程序环节 ,行政主体欠…  相似文献   

20.
论审判行为的程序性和科学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捷 《政法论丛》2010,(4):34-40
法律程序除应当具有"正当性"之外,还必须具有"程序性"。"正当性"是法律程序的实体价值所在;"程序性"是法律程序的程序价值的存在基础。法律程序在正当性意义上必须满足最低正义的标准;而法律程序在"程序性"意义上则必须满足适度的要求。那种将程序等同于"步骤、次序、过程、方式",或者等同于"相互关系"的观点是缺乏对程序深入考察和混淆了程序和程序活动的结果。审判行为在我国三大诉讼中存在程序性的不同表现,通过对三大诉讼法法律规则总量中义务性词汇和权利性词汇的统计分析,认为比较而言,法院在我国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存在着程序性不足等弊端,建议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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