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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于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未经许可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最引人关注的一条规定.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重新设置非法证据判断标准的一项民事证据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但在实际适用中,要求当事人在收集视听证据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有效性.同时要求法院对"未经许可"证据的采信要慎之又慎,严格控制、从严掌握.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以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4条对《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界定为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新的证据”应作为再审提起的理由。对“新的证据”的认定应由审判庭进行认定。我国应对再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使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3.
以前 ,音像证据在我国司法诉讼中受到诸多限制 ,民事诉讼尤为突出。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 6 8条、第 70条规定较以前值得庆幸。  相似文献   

4.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逐步地在全国法院得到深化发展,本文仅就实践中的执行证据制度的两个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作者首先对当事人私自制作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适用问题,进行了不同层面的分析,从而对应否将“私自制作”界定为取证方法不合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次,笔者对设立当事人举证时限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处理,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5.
法官释明权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颁布 ,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革 ,对抗与判定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为避免当事人因对抗能力较弱而导致“正义被淹没”的结果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引入了西方民事诉讼中的释明权理论 ,完善了我国的释明权制度。释明权作为弥补当事人对抗能力的不足 ,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结构的平衡 ,以发现真实 ,实现实体正义的制度 ,其基本内含、设立该制度的价值基础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正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6.
证明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审判方式改革的指导下,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当事人应在证明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于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亦对此当事人举证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相似文献   

7.
现代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均以辩论主义为原则,即法院以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资料认定事实,并据以裁判,而不依职权主动收集诉讼资料。司法的中立性要求裁判者对诉讼材料的提供应尽可能保持消极地位。过度依职权取证违背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和诉讼程序公正的原则。但辩论主义也有其不足之处,辫论主义效果的发挥有赖于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且对于不利于自身的资料不主动提供,法院便无法查清有关公共利益或程序性的事实,因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提高司法能力的需要,就应允许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22条规定了人民法院依职权取证的两种情形,但司法实践中对依职权取证的决定、调取及出示与说明程序均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则。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问题及法律冲突 ,表现在法院有限职权主义的保留、对当事人自行鉴定结论复检申请权的扩大、依职权变更当事人诉讼主张的前提、一二审“新的证据”与再审立案的协调等方面 ,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审前准备的过程当中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 ,与原先发生了变化 ,面临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 ,法官如何应对和操作是个具体的问题 ,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做法 ,法官在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程序中发挥何种作用。  相似文献   

10.
关于物证鉴定体制改革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证鉴定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运用,它有独特的法律涵义。物证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的认定或判断。物证鉴定作为诉讼中的科学实证活动,既要面对某种涉案事实进行科学判定,从而解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问题,又要对成为物证、书证、音像证据的材料进行科学鉴别,明确其证据效力。所以,物证鉴定结论作为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效能,而且具有对其他证据审…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了在涉及专门知识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出庭参与庭审。这一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提出了专家辅助人的概念,但由于法律对专家辅助人的概念、诉讼地位、权利义务、资格条件及适用程序都没有规定,司法实践难以操作,有必要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2.
既判力只及于判决主文中对于诉讼标的之判断,判决理由中的判断无既判力。判决理由中的判断对后诉有一定的拘束力,即已决事实的预决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4项规定了判决理由的预决效力,但尚待完善。我国台湾地区争点效的理论与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预决效力的已确认事实应限于前诉的主要事实,受预决效力约束的当事人应与前案当事人一致。前诉判决的已决事实可因在后诉中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而直接导致相异认定。  相似文献   

13.
在民事诉讼中 ,所谓答辩失权制度是指一审被告或二审被上诉人在规定期间内 ,因未实施答辩行为而丧失此后进行答辩之权利的制度。它是一项用于确定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诉讼程序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我国民事审判改革 ,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之弊端 ,最高人民法院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立了“证据适时提出主义” ,从而建立了我国的证据失权制度。而答辩失权制度作为证据失权制度的配套实施措施 ,其建立和完善是证据失权制度发挥功效 ,实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之关…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陈述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存在于民事诉讼领域,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陈述作为独立的证据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当事人陈述性质混同、二律背反等诉讼程序与证据制度相脱节问题突出。对此,可以借鉴大陆法系听取当事人和询问当事人制度,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多元化的措施,逐步完善我国的当事人陈述制度。  相似文献   

15.
张海莹  曹蕾 《工会论坛》2001,7(3):82-83
民事诉讼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 ,是法院处理一切民事案件的根本依据 ,也是决定审判结果的关键。可以说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确实 ,法院就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争议作出准确判断。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举证制度作了规定 ,但从司法实践中 ,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1 诉讼法只规定了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而没有规定当事人未履行举证义务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后果 ,导致了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弱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6 4条第 1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可见 ,我国法律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 ,我国民…  相似文献   

16.
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证据偏在的问题更加严重,仅依靠当事人申请文书提出命令,难以保证公共利益的维护。基于职权探知主义,人民法院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不受约束性辩论原则的限制,有必要也有义务依职权发出文书提出命令以维护公益。但就我国现有的规范而言,文书提出命令制度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所规定,司法解释不能为法官创设权力,且职权发出提出命令具有单向性偏失,弱化了文书持有人权益的审查保障程序,易致程序正义受损。因此在适用时,应当将文书的范围限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6、47条之内,在作出裁定前应先向当事人释明由其申请,在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作出裁定,并须对心证过程进行详细说理。  相似文献   

17.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被改判无罪,该案存在再审程序启动难、审理难等问题,但再审与"缺席审理"并不冲突.该案再审对原审部分证据的取舍表明,应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审查存疑证据.该案再审对改进我国再审审查模式以及保障当事人申诉制度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18.
犯罪行为致被害人精神损害的 ,受害人不能提起赔偿诉讼请求 ,在《刑法》36条、《刑事诉讼法》7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2 0 0 2 ]17号《批复》中均做出了规定。本文通过对上述刑事法律、解释、批复的比较 ,认为上述刑事立法、解释、批复违反《宪法》规定 ,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应当予以修正 ,并建立适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机制 ,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程序立法,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做出了相关界定,但相对简单、粗放,当事人参与程度极低。审前准备程序需要完善制度保障,包括强制诉答制度、诉讼失权制度、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等。另外,法官释明对明晰当事人请求的内容及其诉讼目的,促进诉讼适当解决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0.
法官释明权的行使是诉讼中极其重要的问题,尤其表现在证据领域之中,一方面可以防止法官心证的秘密性,另一方面,能真正有助于充实审理内容,及时保护当事人之实体上及程序上利益.应该正确把握民事诉讼中是否适用释明的情形与释明界限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与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内容.同时,法官对证据行使释明权应该受到规则之治、裁判制度、上诉制度及社会舆论监督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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