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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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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因制度既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的标志性特征,也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起诉书一本主义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诉因制度要求起诉书的事实记载只能简明扼要地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而展开。我国现行的刑事起诉书的撰写方式存在诸多缺陷,具有浓厚的大陆法系国家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色彩。虽然我国大多数学者主张借鉴起诉书一本主义来完善我国的诉讼模式,但大都忽视了诉因制度对于建构起诉书一本主义的重要意义。我们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应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中的诉因制度,以弥补我国刑事起诉书撰写方式之缺陷。  相似文献   

2.
诉因制度是日本刑事诉讼中颇具特色的制度之一.它集中体现了日本刑事诉讼程序总体上所具备的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调和的色彩,在保障法院公正审判和被告人充分行使防御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机能.日本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率.在制度的整体构架上,日本诉因制度与刑事诉讼构造、起诉方式以及起诉制度类型有密切的关联.  相似文献   

3.
黄成纲 《法制与社会》2013,(12):170-171
我国现行的诉讼模式是在职权主义的基础上引入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但却没有设置与对抗制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不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效率的价值目标。为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刑事诉讼立法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都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客体是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之一。作为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客体采公诉事实或是诉因,取决于特定的诉讼理念和诉讼模式。然而,我国对此问题的探讨长期陷于表面的术语之争。借鉴大陆法系诉讼客体理论的意旨,结合我国特定的诉讼理念和诉讼模式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客体应为公诉事实。  相似文献   

5.
荆忠 《犯罪研究》2002,(4):51-55
我国刑事诉讼的传统价值取向主要是以职权主义的方式存在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是将职权主义的诉讼方式开始了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方式的转变。入世后主要应从四个方面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取向。一是应该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社会心理特征以及政治结构的特点等综合因素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价值取向。二是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中来思考我国的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际上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的问题。三是在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取向。四是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刑事诉讼价值的适应与需要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6.
冯俊伟 《中国司法鉴定》2012,(5):160-162,167
荷兰刑事诉讼程序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特征,法官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鉴定专家被认为是法官的助手.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在刑事诉讼中的广泛运用和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的持续影响,荷兰刑事鉴定制度吸收了更多对抗制因素.在鉴定程序上,逐渐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多程序权利;在制度建构上,更为注重国家侦查权和被控方权利的有效平衡.  相似文献   

7.
荷兰刑事司法受到了现代人权法律的深刻影响。在荷兰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主要依据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人权条约以及相关国内法。荷兰刑事诉讼程序运作体现了对人权的真切关怀:荷兰签署加入了多部国际公约和欧洲区域公约,国际条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都对荷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法体系中,荷兰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权利保障。荷兰的法院、检察机关组织运作体制和诉讼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保障了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参与其问的侦查法官则对检察官和警察的侦查权形成了有效制衡。从刑事诉讼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的整体而言,荷兰审前程序权利保障的体制属于适度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保障体制则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费用制度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刑事诉讼中,由国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分担刑事诉讼费用。我国于197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该制度。因此,刑事诉讼费用制度鲜见于各种教科书及论著中,未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在改革开放十多年后的中国确有必要建立该制度。一、建立刑事诉讼用制度有利于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有利于减轻国家不合理的刑事诉讼费用负担。我国由于缺乏刑事诉讼费用制度,长期以来,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支出的诉讼费用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损害了…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价值平衡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存于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自由与安全两大基本价值的冲突,导致了自由价值取向的当事人主义和安全价值取向的职权主义这两种诉讼模式的并存,而这两种诉讼模式都是刑事诉讼价值失衡的外在表现.以当事人主义的英国和职权主义的俄罗斯联邦为代表的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昭示了一个真理: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是现代刑事诉讼价值体系的最佳状态,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终极目标;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或失衡都是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相较量的结果,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的大小变化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终极动力.  相似文献   

10.
作为科学、技术或其他专门知识的“载体”,专家在诉讼中的职能越来越广泛.由于诉讼模式的差异,专家在诉讼解决专门性问题时具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专家被视为当事人的证据方法;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专家充当法官的辅助人.在两大法系相互借鉴和融合中,专家兼具当事人证据方法和法官辅助人的角色.我国鉴定制度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鉴定人在诉讼中扮演着“专门性问题法官”的角色.我国应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做法,将鉴定人定位为法官的辅助人兼当事人的证据方法,从厘清鉴定启动权、鉴定实施权、鉴定意见审查权的性质及相互关系入手,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1.
法律援助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中国法律援助经历了从 1 994年初起发展到今天的过程。法律援助的概念有广、狭二义之分 ;其性质是法律之助 ,即援助公民个人或者人民法院不向受援人收费或者少收、缓收从而在法律方面提供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援助的特别包括 :具有国家、社会承担援助的公助性 ;受援人享受法律援助的无偿性和优惠性 ;律师、公证员等提供帮助的法律专业性。法律援助的理论基础有四 :权利保障之要求 ;实现控、辩双方力度平衡之条件 ;司法公正之所需和扶贫助弱法制化发展之必然  相似文献   

12.
US immigration law increasingly excludes many immigrants materially and symbolically from vital safety-net resources. Existing scholarship has emphasized the public charge rule as a key mechanism for enacting these exclusionary trends, but less is known about how recent public charge uncertainty has shaped how noncitizens and healthcare workers negotiate safety-net resources. Drawing on ethnographic observations and interviews with 80 safety-net workers and patients in three US states from 2015 to 2020, I argue that intensifying anti-immigrant rhetoric surrounding public charge has extended a sense of surveillance into clinical spaces in previously unexamined ways. Drawing on theories of medical legal violence, system avoidance, and legal estrangement, I demonstrate how these dynamics undermined immigrants' health chances and compromised clinic workers' efforts to facilitate care. I also reveal how participants responded to this insinuation of legal violence in healthcare spaces by promoting situational trust in specific procedures and institutions.  相似文献   

13.
杨凯 《法学》2022,(2):3-20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实现共同富裕发展目标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例中,均集中体现出对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概念和调整范围的反思与分歧,为此亟待厘清公共法律服务应然规范构造理论,这是未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全国统一立法的法学理论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专门立法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体系中具有纲领性地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践不仅具备基本服务与非基本服务二元结构架构特征,而且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多元和多维架构的本质特征。现有二元规范构造理论已经不能全面解释和解构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发展的全样本和多维度、多元化样态,只有建构多元化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体系才能根本解决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例实践及理论研究中出现的关于基本概念、规范类型、规范属性、调整方式、权利属性等诸多基本争议,从而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的权利义务主体、事项范围、模式与程序、标准与评价指标、监督管理等主要体系建构的基本规范要素,进而归纳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立法规范构造的本质特征,为将来形成区域协同一体化立法或全国统一立法提供立法规范要素的基本构造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4.
田亮 《政法学刊》2006,23(5):59-61
公益性诉讼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类型诉讼。我国侵害社会公益的事件频发,但对于公益性诉讼制度法律却未确立。在司法实践当中,已有公益性诉讼出现,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法院难以对此种案件做出处理。而理论界对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公益性诉讼制度意见不一。从公益性诉讼确立的法理基础、宪法依据和现实依据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证了我国建立公益性诉讼的可行性,明确提出了应当在我国建立公益性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发达国家普遍认为公共目的是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基础,但各国土地征收公共目的具体制度各不相同.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美法日三国,从土地征收公共目的的立法界定、具体认定和法律救济三个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其显著差异与共同经验并存.这些共同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17.
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state of the law in Canada in regards to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and in particular the jurisdictional logic that might come into effect were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to occur. Although there has yet to be a national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in Canada, threats of such crises are likely to arise in the future. It is therefore recognised as necessary to address Canada’s legal preparedness for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and evaluate proposed reforms to the legal structure that could facilitate response. This paper contributes to this goal by identifying multiple jurisdictional factors that could inform legal interpretations in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It considers how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courts are dealing with public health as a national security issue (political and collective matter) while taking into account s. 7 of the Canadian Charter (individual rights). It also looks at 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defined in the Emergencies Act [1985, c. 22] and a proposed legal reform that would make it easier for the government to act unilaterally in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The paper draws on the legal theory of Robert Cover to analyse the hermeneutics of jurisdiction that characterise legal interpretations of public health in Canada,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risdiction and legal violence that these hermeneutics imply. It then develops a case study of the use of medical triage in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to explore the possibility of holding the state liable under private law for harm caused to individuals by public health decisions. The paper concludes by suggesting that the state’s public health power can be conceptualised as a form of legal violence and that the courts in Canada should adopt a jurisgenerative approach to legal interpretation in the area of public health.  相似文献   

19.
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制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正江 《政法学刊》2014,(1):113-120
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制化的实质即是建立和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协作参与,征调一切可用的人、财、物,以有效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法律框架体系。从交通运输系统现有法律框架的角度看,普遍存在着实体上权、责、利划分的不平衡,程序上过度任意性的问题,其后果是在非常态社会秩序下,政府权力的超常行使必然对应公民、企业等社会个体权利的过分压抑。未来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应该从权力的分配、权力行使的程序规范与及权力运行的监督等方面入手,构建权力控制机制和权利救济途径明确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20.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叶勇飞 《中国法学》2004,(5):105-111
环境权是一项公益性与私益性相结合的权利。因此,既可私益诉讼,也应允许公益诉讼。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里,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相反,实践却在急迫的呼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因此,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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